发布时间:2015-05-14 作者: 人大重阳
2015 土耳其B20 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工作小组会议于2015 年4 月17 日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会议分享了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领域的最新倡议和行动,并对这些倡议和行动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评估。会议表示,金融机构和机构性投资者在基建融资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更大程度的参与受到包括可投资项目稀缺、基础设施投资信用评级系统缺失、后危机时期银行管制措施更加严格(如新巴塞尔协议)、流动性资金和成熟资本市场缺乏等在内的诸多挑战。如果这些挑战能得以很好地应对,基础设施成为固定资产之一,至少可在2030年前释放出5 至8 万亿美元的额外资源。
本文摘自人大重阳《G20双周报》第7期
2015 土耳其B20 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工作小组会议于2015 年4 月17 日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会议分享了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领域的最新倡议和行动,并对这些倡议和行动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评估。会议表示,金融机构和机构性投资者在基建融资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更大程度的参与受到包括可投资项目稀缺、基础设施投资信用评级系统缺失、后危机时期银行管制措施更加严格(如新巴塞尔协议)、流动性资金和成熟资本市场缺乏等在内的诸多挑战。如果这些挑战能得以很好地应对,基础设施成为固定资产之一,至少可在2030年前释放出5 至8 万亿美元的额外资源。
针对上述种种挑战存在的背景,小组会议提出六项建议,分别为:将基础设施归为固定资产类别之一,以鼓励长期融资流;确定基础设施投资需求,以便“对症下药”实施策略予以满足;增加收益高、条件成熟的项目;改革基建项目采购和验收过程,以达到国际领先标准;建立并启用待开发地带和棕色地带基建项目的开发流程;致力于依据国际投资原则,保护私人投资和跨境资本流动。
人大重阳认为,中国领导人深知基础设施建设对全球经济,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性,也正成为全球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推动者。中国在基建方面具备比较优势,不仅有世界上性价比最高的高铁,也拥有充足的资金。而绝大多数发展中经济体则苦于缺乏资金而无法投资于国内基建。因此,近年来中国相继参与或主导发起设立了金砖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为亚太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这些规划,一旦完成,将使中国顺利实现国内产能转移与资本输出。
当然,中国国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存在诸多问题,如重短期收益、轻长期效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统一规划、综合协同能力差,导致重复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不健全,采购、验收过程不透明,滋生贪腐现象,削弱项目效果;待开发地带和棕色地带利用率低,改进空间大;私人资本跨境投资风险大,缺乏法律和制度保护,影响投资者积极性等。此次2015 土耳其B20 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工作小组会议所提出的六项建议非常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郑梦柳)(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