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3 作者: 武健
伴随着“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效益的外溢,这种合作交流的触角也延伸到越来越多的国家,一个以“一带一路”为标签的庞大商业圈正逐渐形成。对民营企业而言,积极参与到共建“一带一路”之中,既是对政策的响应,也是拥抱市场的体现,更是民营企业走向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的有效途径。
12月6日至8日,“第三届中国(义乌)‘一带一路’城市国际论坛2023”在浙江义乌召开。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人民大学、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承办,义乌市场发展研究院协办。聚焦“高质量共建丝路,新时代全球商圈”主题,40余位海内外政商学界人士出席会议,共话“一带一路”建设的十年成就及未来展望。央视、人民日报、CGTN、新华社、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青年报、经济日报、人民政协报、证券时报、浙江日报、“明叔杂谈、“大白话讲新闻”等20余家央媒及自媒体大V现场报道会议内容。中国光大银行原副行长武健出席并在“主旨论坛I城市高峰对话:国际贸易支点城市合作的新突破”环节研讨发言,以下为发言全文:
伴随着“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效益的外溢,这种合作交流的触角也延伸到越来越多的国家,一个以“一带一路”为标签的庞大商业圈正逐渐形成。对民营企业而言,积极参与到共建“一带一路”之中,既是对政策的响应,也是拥抱市场的体现,更是民营企业走向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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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原副行长 武健
“一带一路”共建的十年,不仅提升了各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互联互通,经贸投资合作潜能也得到有效的释放。伴随着“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效益的外溢,这种合作交流的触角也延伸到越来越多的国家,一个以“一带一路”为标签的庞大商业圈正逐渐形成。对民营企业而言,积极参与到共建“一带一路”之中,既是对政策的响应,也是拥抱市场的体现,更是民营企业走向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战略的不断延伸,民营企业在新格局中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也成为国际国内双循环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01
“一带一路”的推进改变了
我国外贸规模和结构,优化了外贸业态,
民营企业成为我国外贸稳增长的坚实力量
十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货物贸易规模屡创新高,服务贸易蓬勃发展,为全球开放合作和经济复苏注入了新动能。据海关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进出口总值30.8万亿元。其中,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3.3%,锂电池、电动载人汽车、太阳能电池等新三样产品出口值连续14个季度保持两位数增长;我国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14.32万亿元,同比增长3.1%,占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提高至46.5%;民营企业进出口额16.34万亿,同比增长6.1%,占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提升至53.1%。民企成为外贸稳增长、优结构的主力军,尤其是随着我国技术创新持续深入,贸易便利化政策陆续出台,民企运用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多种新业态、新模式,开创了对外贸易新局面。
一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现了小商品出口便利化的革命性突破。该方式针对小批量、多品种的小商品拼箱出口,配套多个部委的贸易便利化改革政策,具有“外贸成本减少、通关便利快捷、物流配送畅通”的特点,大大提升了小商品出口便利化水平。据海关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5098.6亿元,同比增长35.5%。目前,义乌的外贸出口主要采取这种模式,它汇集了210多万种商品和2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商,超过98%的市场经营主体为民企,外加便捷的运输和畅通的物流,被誉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
二是数字跨境贸易平台推动传统贸易转型升级。民营科技企业借助于跨境贸易平台、物流以及支付手段的不断创新,快速推进跨境电商业务,助力传统外贸转型升级。越来越多的民营商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促进了自身内外贸易的融合,为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贸易带来了新增长点。据海关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7万亿元,同比增长14.4%,其中出口1.3万亿元,同比增长17.7%。
三是海外仓成为跨境贸易降本增效的重要选择。跨境电商模式升级换代,供应链的节点优化是关键要素。海外仓凭借自身特点,不仅解决了商品的海外仓储、配送等物流的痛点,还通过综合服务平台解决跨境电商在海外仓出口面临的数据归集、出口退税、收结汇等难点问题,成为潜力较大、带动作用较强的外贸新业态。据统计,跨境出口有40%的订单从海外仓发货,2022年我国海外仓数量已超过2400个,在北美、欧洲、东亚等地区的海外仓数量占比将近90%。
02
“一带一路”推动民营企业融入双循环,
实现了优势产能合作和过剩产能转移,
重塑和延伸了我国的产业链
自2010年以来,我国制造业已连续位居世界第一。目前,我国已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所列全部工业部类的国家,为我国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协作和开展国际化经营奠定了重要基础。近几年,民企凭借其灵活的商业模式和持续的技术创新,成为重塑产业链的重要力量。2022年中国制造业五百强中,民企占72%。
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求以及地缘政治变化,民企积极出海布局,重塑或延伸产业链。一是转移出部分低端产业,促进了国内产业升级和过剩产能转化,形成更多出口高附加值中间产品;二是跨境实施产业链多地备份,降低了针对我国产业链的保护主义和制裁风险。同时,为防止断链脱钩,我国通过扩链、补链、强链,不断提升产业链集成效益,形成了一批在产业链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专精特新”民企。据工信部统计,目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8万家,小巨人企业1.2万家,民企约占比95%;三是“一带一路”新的八项行动提出了统筹推进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的民生项目,强调以市场化和商业化的方式利用资金支持共建,这些新方向、新提法为民营企业参与共建打开了新的市场空间。
03
民营企业充分展示“数字经济“、
“绿色经济”创新赋能作用,
促进了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双循环两结合
从世界范围看,创新最活跃的群体是民营企业,其关键因素是机制灵活、创新成本低。据统计,中国的民营企业贡献了中国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占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50%左右,目前全国65%左右的发明专利、70%左右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都来自于民营企业。
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引导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推进数字技术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一带一路”的客观要求。目前,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到50.2万亿,同比增长10.5%。其中,民营科技企业搭建的大型数字平台,瞄准市场需求、应用场景进行技术创新,已成为我国数字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推动我国跨境电商和数字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了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双循环两结合。在同质同标条件下,跨境电商平台帮助了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延伸了“一带一路”境外市场。同时,数字技术也带来了我国服务贸易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据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22》,2022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8891亿美元,同比增长12.9%,位于全球第二,其中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3727.1亿美元,占比41.9%。目前,我国服贸出口占贸易总出口比例12%,与发达国家服贸占比30%仍有差距,数字服贸的快速发展,有望改善这一局面。
“绿色丝绸之路”是“一带一路”新八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中方将持续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合作,为民企提供诸多的市场机会。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与30多个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签署了环保合作协议,与超过40个国家的150多个合作伙伴建立了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与32个国家建立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一大批民营企业在沿线国家推动的光伏、太阳能、水电等绿色发展项目正在发挥实效,为污染减排、节能降碳、绿色转型展示了示范效果。接下来,沿线国家合力推动能源产业绿色发展,强化绿色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就能让绿色成为越来越多民营企业走出国门的底色,并构建“数字+”、“能源+”、“绿色+”模式,为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再创佳绩。
04
紧紧抓住参与“一道一路”共建的关键环节,
推进民企在双循环中高质量发展
鼓励民企参与“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不仅要从持续改革开放、法制建设、政府治理维度为民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还要为民企出海持续解决好贸易便利化、产业数字化和投融资多元化等关键问题。
1. 政策协调统一,合力推进民企参与“一带一路”的贸易便利化进程。
近两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贸易便利化政策。为了进一步促进民企参与共建、优化“双循环”环境,加强政策的统筹协调和落地安排至关重要。一是加强与沿线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度层面的协商。通过数字技术手段,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持续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和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二是加快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支付结算服务的创新。进一步丰富贸易支付结算的渠道和工具,提升外汇业务办理的和资金结算的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让更多的优质中小微企业享受外汇收支便利化;三是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充分协商,进一步扩大货币货币互换区域范围和规模,不断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加大人民币结算和支付能力,降低因地区冲突和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带来的汇率风险。
2.适应科技创新变化,加快民企在“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中产业数字化建设步伐。
在双循环条件下发展数字经济,不仅要立足于国内,积极参与国际化竞争也是其全球化属性的必然要求。当前,数据跨境流动正在逐步超越贸易、投资全球化,成为驱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将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延伸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恰逢其时。一是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数字化平台为载体,探索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在境外的具体运用,探索符合双边或多边国情的跨境数据流动、数据交易等数字贸易规则,并建立起适应这些新变化的竞争规则和管理要求,争取更多的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化语权;二是要培养一批在数字化共建中具有科技优势的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其在“一带一路”构建有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产业链;三是积极探索数字货币,加速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数字化货币多边机制建设。
3.强化金融服务保障,解决好民企在“一带一路”共建中投融资多元化。
“一带一路”投融资有其鲜明特征,目前的投融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资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贷款、各级政府出资建立“一带一路”投资基金、企业与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债券筹资、多边开发型金融机构(世行、亚投行、亚行等)和第三方合作通过银团贷款、合资投资等四种渠道。所以,为民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提供金融服务,解决好结构性矛盾,不仅要在境内鼓励各类银行和保险机构加大对民企的信贷和保险的支持,创新金融产品,依托企业的应收账款、仓单、订单、保单进行融资,还要协助民营企业在境外融资方面提供便利,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好以上四种融资渠道,强化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融资的多样性和融资能力,减少单一对国内融资的依赖。充分利用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等多种方式,持续扩大合作范围和投融资渠道。推广投建营一体化(BOT)、政府和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混合融资等创新融资模式;充分运用股权、债权、基金等市场化工具,促进要素资源的全球配置和便利跨境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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