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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英:申请入“群”,中国为何倾心DEPA?

发布时间:2021-12-05 作者: 刘英 

DEPA由新加坡、新西兰和智利三国于2020年6月签署,是全球首个专门的数字经济治理协定,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作为数字经济规模位于全球前列的经济体,中国加入DEPA的考量是什么?此举会给中国经济发展乃至全球带来哪些新机遇?

受访者刘英系人大重阳院务委员、研究员、合作研究部主任,本文刊于12月2日《国际商报》,以下为报道节选:


本文在《国际商报》上的版面截图


自中方正式向《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保存方新西兰提出加入申请以来,业界对DEPA的关注度一直高居不下。


DEPA由新加坡、新西兰和智利三国于2020年6月签署,是全球首个专门的数字经济治理协定,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作为数字经济规模位于全球前列的经济体,中国加入DEPA的考量是什么?此举会给中国经济发展乃至全球带来哪些新机遇?


中国加入DEPA的考量是什么?


刘英:首先,目前中国数字经济数字贸易规模居全球第二。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竞争中增强比较优势,就要在规则制定上走在前列。而DEPA所具备的创新性、开放性和包容性等,有助于中国在数字经济、数字贸易领域赢得主动权。其次,申请加入DEPA是中国坚定推进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的具体体现。最后,中国加入DEPA有利于促进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加速推动世界经济恢复。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在全球处于领先水平,数字经济对GDP的贡献率超过其他各大产业,而在全球数字经济、数字贸易飞速发展的今天,由此产生的数据跨境流动、数字本地化存储、数据安全与隐私、反垄断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解决。中国作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服务贸易第二大国和第二大经济体,其加入也会让DEPA的全球影响力和吸引力倍增。


DEPA在全球数字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


刘英:DEPA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经贸规则,将在全球数字贸易领域产生重要影响,推动数字贸易的规范与发展。DEPA致力于提升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无缝连接端到端的数字贸易,并允许可信任的数据跨境流动,同时对数据安全给予保护,致力于构建数字系统的信任体系,并就加强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领域的合作进行了规定。DEPA具有模块化、专业性、包容性、现代性等特点,各国可以根据本国发展阶段和情况,依据实际条件来决定是整体加入还是加入相应的模块。



中国要想加入DEPA,未来要做好哪些功课?


刘英:首先,需要综合评估DEPA16个模块的所有内容,结合中国数字经济、数字贸易发展现状与需要决定是分步骤、分模块加入还是一次性加入。个人认为,前者更为稳妥。毕竟作为数字经济大国,中国在数据跨境流动、数据安全保护以及数据主权等方面都有自身的发展阶段和独特性。但无论以哪种方式加入,都对中国的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提出了更多的规范要求。


其次,结合DEPA对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规定与要求,中国要就相关模块进行对标和全面数字化改革,不断规范数字经济贸易。


最后,要以申请加入DEPA为契机,加速中国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发展。在发展规模上,要加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进程;在发展质量上,无论国内发展还是参与国际合作,都要在规则制定上进一步增强自身实力,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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