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成思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刊于《中国金融》2019年第16期。
导读:“贷款创造存款”与“存款约束贷款”更像一个循环往复过程的两个节点,只是问题分析的侧重点和切入角度不同。
历史根源
“贷款创造存款”理论(Loan Creates Deposit,LCD)由著名经济学家维克塞尔(Wicksell)于1907年在主流学术期刊《经济学期刊》发表的文章中较早提出并系统阐释(银行发放贷款创造信用而不受限于存款的这种思想更早可以回溯到19世纪50年代)。1920年德国经济学家阿尔伯特•哈恩(Albert Hahn)在他的《银行信贷的经济理论》一书中更是非常全面地介绍了商业银行可以不需要先有储户存款就能通过发放贷款(或者购买有价证券)创造存款货币的过程。在此基础上,LCD理论于20世纪30年代之后就进入了标准的货币银行学和宏观经济学教材(如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教材),只是其在学术界更常见的名称是银行的信用创造理论(Credit Creation Theory)。
理论逻辑
既然银行不需要先获得存款来发放贷款,银行贷款能够创造新的信用与货币,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银行资产负债表和货币供应量度量指标在银行信贷增长时期就会呈现出上升趋势。在这一理论框架下,应该区分两类银行存款:一是由外部资金支持的存款,即原始存款,与存款人或债权人的资金投放有关;二是贷款支持的存款,即派生存款,由银行在其贷款交易中发起。LCD理论对银行贷款的解释的核心在于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相互负债关系,而不是像外部资金支持的存款和银行部分准备金理论标准下的债权人—债务人关系。
LCD理论的最大特色是提出了银行“先有贷款、后有存款”的逻辑,即贷款创造存款而不是存款制约贷款。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虽然没有新的外来存款,但可以将贷款金额记入借款人的账户(相当于贷款给客户后,客户又存回银行)。银行发放贷款可以使资产负债表变大,但并不一定需要现金、央行准备金或其他银行资金。
不难看出,LCD理论的基石不再是储蓄,而是债务。银行创造存款,而不是储户;银行的客户来创造贷款,而不是银行自身。这一原则意味着,内部货币的创造(即货币供应量中超过货币基础的部分)实际上依赖于银行客户的借款意愿,而不是银行的放贷意愿。事实上,LCD理论的思想可以回溯到19世纪50年代,其认为银行不是经营资本(即单纯地作为中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而是创造资本,即银行存款可作为购买力;银行的主要业务不是借贷,而是创造信用。信贷与信用在一些情况下是同一回事,但对银行这样一个特殊的机构来说并不成立,原因有二:一是在初始信贷关系的基础上,银行又多增加了一层反向的信贷关系,后者来自于银行发行的存款,是银行的信用;二是银行的信用可以作为购买力成为货币。对非银行金融中介的普通信贷关系而言,即便再增加一层反向关系也无法像银行一样创造信用,关键就在于银行存款可以被广泛接受,成为信用货币。唯有在两个原因的递进关系下,双边的信贷才能产生多边的信用货币,而非银行金融中介难以将这种双边信贷关系拓展延伸。
当然,本质上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必然是借贷关系,存款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必然以负债的形式呈现。早期的银行信用发展理论指出,银行贷出的不是狭义货币而是信用,即银行贷出的是自己发行的信用。但LCD理论强调这种信用关系不同于普通的借贷关系,因为存款不是来自于被动借入,而是银行通过贷款业务主动创造产生的。
LCD理论的局限性
对于LCD理论的思想和逻辑,有几点需要特别说明。首先,LCD理论只关注银行贷款业务与存款货币创造之间的关系,不够全面。银行作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并非全部来自于主动开展的资产端业务。正如前文所述,在这一理论框架下,应该区分两类银行存款:一是由外部资金支持的存款,存款行为发生后,银行在会计上会增加该存款人的存款,相当于以内部货币(由私人金融机构产生的购买力)交换外部货币(由货币当局发行的购买力),货币总量不受影响;二是贷款支持的存款,由银行在其贷款或其他购买资产交易中发起,货币总量增加。虽然在实际使用中二者的功能完全一致,外界从结果上无法分辨,但这两类存款产生的途径其实是存在本质区别的,LCD理论只能说明贷款可以创造第二类存款。
其次,LCD理论并不能完全颠覆其他银行理论,也不能说明传统货币银行学教材中介绍的多倍存款创造过程存在错误,不同理论更多地体现为看待银行问题的不同视角。如果从动态视角看银行的业务与经营活动,LCD理论具有现实合理性,毕竟准备金和资本要求等只需要在特定时间点得到满足,因此其并不总是发放贷款的实际先决条件。所以,在一定情况下,即使银行没有收到任何新的存款或准备金,也可以发放新的贷款,从而创造新的存款。但是,从银行的实际经营活动来看,一方面银行间清算一般很难恰好出现彼此抵消而没有准备金转移的情况,另一方面贷款发放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完全脱离存款业务的制约。各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差别并不大,净息差较为一致,因此在存贷业务上的利润严重地取决于资金数量而非价格,现实生活中大大小小的银行网点也都承担着“揽存”的任务,这与LCD的核心主张并非完全相符。
再次,LCD理论的逻辑也具有局限和制约。从LCD理论的核心逻辑来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发放贷款或者购买有价证券创造存款货币,而不需要实际支付现金。仔细想一下这个过程不难发现问题:银行发放贷款赚取利息、购买证券获得股息,而这个过程银行却不需要支出现金;按此逻辑,银行的利润可以无限扩张。显然,这与现实并不相符,商业银行的利润不仅没有通过贷款(或者购买证券)业务得到无限扩张,反而面临越来越多的盈利挑战。即便在理论上,银行可以轻松地用笔写出存款货币(或者现代背景下,通过在计算机中输入数字)来实现扩张,但实际操作中银行对待这些资产业务的态度并没有如此随便,购买资产的行为要受到市场条件的影响,发放贷款的决定要综合借款人偿债能力和抵押品价值等多重的考虑。资产收益和违约风险都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凭空创造出资产的美好愿景没有那么容易实现。此外,本质上银行也必须满足存款客户的支取需求,如果贷款等非流动资产占比过高,很容易导致存款人信心不足,甚至发生流动性危机,因此贷款与流动资产的占比要保持平衡,而且业务开展也要考虑存款端可能的流动性需求。
最后,LCD理论的适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整体金融发展水平。如果银行存款成为绝对主导的支付方式,贷款以存款的形式发放,每笔贷款都创造出相应的存款,银行多占用的准备金数量仅须等于贷款额乘以存款准备金率。而如果一个经济体的日常支付由现金主导,那么银行存款此时作为支付方式的地位较低,存款创造贷款比贷款创造存款更具现实意义。贷款以现金方式发放,每发放一笔贷款银行都会损失全额的现金储备。银行无法轻松地通过会计记录增加自己的现金,所以贷款所需的现金主要来自于存款所吸收的现金,在这种情形下,假设每吸收一笔存款都在留下相应比例的准备金后再贷出剩余部分更为合理。从这一分析角度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出,在LCD理论中,并不是准备金数量限制存款量、存款量限制贷款量,而是因为存款本身就来自于贷款,所以本质上来说是准备金数量直接限制贷款量,这里存款量与贷款量的关系只是表面上数字的限制,与存款创造贷款理论中单笔业务资金来源的限制有着本质的差别。
总 结
事实上,“贷款创造存款”理论的局限性其实跟银行体系存在的基础有关:银行体系创造信用依靠的是社会公众(不管普通储户还是企业)对于银行体系的信心,而这个信心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政府对于银行的监管,如存款准备金和资本约束。这些监管的本质则是要求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必须有相应的资产支撑,这样社会公众才能对银行有信心。从这个角度看,存款约束贷款的逻辑可能更加贴近现实。
从宏观层面看,银行贷款创造存款过程实际受到的各种限制,也可以被归纳为经济周期和央行操作两类影响。经济周期影响银行的贷款意愿和客户的借款意愿,而央行操作则有两种影响途径,一是直接影响准备金量进而限制贷款规模,二是通过调整利率来影响银行经营和客户存款借款决策中的成本收益分析结果。
总体来说,“贷款创造存款”与“存款约束贷款”更像一个循环往复过程的两个节点,只是问题分析的侧重点和切入角度不同,而且二者都很难回答(初衷也不是用来回答)先有贷款还是先有存款的问题。因此,不宜将LCD理论视为理解商业银行业务和存款货币创造问题的绝对准则。(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