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重阳网 文津圆桌第七期: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与收益保障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中心  /  

文津圆桌第七期: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与收益保障

发布时间:2017-12-12 作者: 文津圆桌论坛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国企业和资本走出国门成为大势所趋。新一届政府和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中国企业“走出去”工作,大力推动和身体力行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2015年1月2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加快中国装备“走出去”,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在此背景下,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定向邀请了14位政府领导、企业高管、学界专家,就中国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海外投资项目的金融支持和收益保障等问题进行讨论,客观分析和评估相关海外投资项目对企业自身和国家发展的影响,为企业的发展和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本文刊于2015年4月13日中国政府网。


  主题:文津圆桌研讨会—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与收益保障


  时间:2015年2月6日(下午)

  地点: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第二会议室

   卢迈:

  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抽时间来参加文津圆桌研讨会。

  文津圆桌研讨会是由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即中国政府网提议成立的,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很荣幸作为合作单位之一。今天是基金会和国信办第一次组织这次会议,主题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与收益保障”。在座都是这个领域关键岗位的负责同志,或者是很有造诣的学者,非常感谢大家来参会。

  首先让杨主任给我们解释一下今天会议的主题,讲一讲文津圆桌会的宗旨。

  杨钦锋:


  尊敬的卢秘书长,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下午好!现在我们单位的名字叫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原定今天这个会是我们办另外一位负责人来参加,他下午有会议不能来,临时安排我来参加。我在这里首先代表国办政府信息办公室向参与承办这次文津圆桌会的单位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向参会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文津圆桌会是国办主管的中国政府网联手国内的知名研究机构和智库共同打造的交流平台,也是为政府部门、企业、学术界和媒体搭建的交流互动平台。从去年年底10月份以来,已经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新华社等单位举办了六次这种研讨会。研讨会主要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重大政策进行深入研讨,更好地把握相关政策的研究方向,大家一起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提出建议。嘉宾们的精彩发言会在重要媒体上公开发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也会参与报道。大家的发言和相关政策还将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专题展示。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与收益保障”。这个题目也是中国政府网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经过精心策划、周密设计的。

  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的企业“走出去”非常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充分体现了“走出去”在整个国家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新一届中央政府和李克强总理也非常重视企业“走出去”。我记得从去年年底到目前不到2个月的时间,总理曾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这方面工作。一次是去年12月24号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加大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工作。当时会上提出了简化审批手续、拓宽融资渠道、健全政策机制。第二次会议是今年的1月28日,研究部署加快铁路、核电、建材生产线等重大设备“走出去”,提出了六大支持措施。

  去年以来,总理到多个国家访问,都在全力推销中国的高铁、核电等重大装备制造业。我国的铁路、核电等重大装备在非洲、美洲、东欧等国的市场潜力非常大,影响力也非常大。我们把这些比较优势,通过相互合作贸易的方式“走出去”,不仅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化解富余产能,带动国内装备制造发展,也能减轻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有利于对外树立中国的形象,特别是改变国外对我国制造业的印象。

  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我国企业在“走出去”和国际化方面确实迈出很大步伐,取得积极的成效。但是,我们也看到企业“走出去”还面临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直都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国外的政治因素、社会条件、经济社会、法律环境了解不深,在本土化方面遇到困难,一些海外项目的论证不够充分,有的出现亏损,难以保证企业收益。

  基于这种情况,我们一起探讨总结和分享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经验教训,客观分析和评估海外项目投资对企业自身和国家发展的影响,探索更为有效的投融资方式和收益保障措施,更好地支持企业“走出去”,这显得非常有意义。

  今天这个会议还特别邀请了商务部、工信部等主管部门的领导,进出口银行、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领导以及有关企业的负责同志,还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一起进行深入探讨,希望参会的各位领导嘉宾能够畅所欲言,发表真知灼见。今天的研讨会是半开放的,我们邀请到会的几家媒体都是合作媒体,是信得过的。大家的发言经过本人审阅后进行公开报道。对于不宜公开报道的,也可以事先声明,或者在审阅时进行修改。大家提出的有价值的观点和对国家层面的建议,我们将认真整理后报送国务院领导参阅,或者送有关部门参考。

  最后预祝本次圆桌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卢迈:

  谢谢杨主任。杨主任把文津圆桌会的来龙去脉、目的、本次研讨会的主题、规则都介绍得非常清楚。下面就准备开始讨论。两个大问题,“走出去”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其中很重要的是金融服务的配合。投资讲求回报,大的工程项目能不能取得合理回报,理论上有很多说法,老百姓也比较关心的。今天正好有这样一次机会。研讨会的成果一是对上通过国办的渠道向领导汇报。二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也能够起到解惑的作用。请商务部的同志先给我们讲讲政策。

  周振成:




  我介绍一下“走出去”的情况,就高铁和核电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对外投资发展比较迅猛,按照商务部统计,2002年-2014年,我们对外直接投资的流量从27亿美元增长到1160亿美元,13年间增长了近43倍。对外投资的世界排名从第26位上升到第3位。截止到2014年底,对外直接投资累计达到7760亿美元,境外中资企业和机构超过3万家,境外形成的资产规模达到3万亿美元。去年全口径的投资达到了1160亿美元,去年吸引外资的总体水平是1195.6亿美元,对外投资规模和吸引外资的差异只有35.6亿美元。对外投资和吸引外资基本持平,从目前的势头可以预测,今年或者未来很短一段时间对外投资会超过吸引外资的水平。

  “走出去”的另外一种模式对外承包工程也发展较快。2014年,对外工程承包新签合同额1917.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424美元。截止到2014年底,国外累计签订合同额1.4万亿美元,完成营业额9351.6亿美元。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规模不断扩大,自身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在全球工程承包企业ENR的排名中,内地有55家上榜,占全球总数的22%,完成的营业额占总营业额的13.2%。另外“对外劳务合作去年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0多万人次,年末在境外的总人数超过100万人。


  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不但带动大量的国内设备材料出口,也促进国内的技术和标准走向世界,并增强了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和水平。与此同时,也帮助所在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业生产能力、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等方面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在巩固双边经贸关系和政治关系方面发挥很大作用。

  今天的会议主题涉及到高铁和核电“走出去”,我领导人比较重视,网络上甚至戏称总理是“超级推销员”。我们部里这两天也在正在落实国务院常务会的精神。我简单介绍一下情况,目前真正意义上的高铁“走出去”项目,是在土耳其已经完工的安卡拉-伊斯坦布尔的安伊高铁项目二期,核电走出动项目是在巴基斯坦实施的恰希玛核电站项目。我个人认为,无论是高铁、还是核电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没有融资支持是很难推进的。推进当中存在模式问题,是采取工程承包加融资的模式,还是采取特许融资的模式,这取决于所在国的态度和实施企业的综合考虑,当然这两种模式都存在融资风险的问题。

  发达国家整体法律环境比较健全,履约情况较好,各方面比较有保障。在与发展中国家合作过程中,由于其国内政局发生变化,或者法律、经济政策发生调整,一些大的项目推进可能受到影响,如墨西哥和缅甸的个别项目停滞情况。

  从运营的角度来讲,如果我们通过承包工程的方式实施,而所在国没有足够的运营维护能力,对我们的融资回收也会带来很大影响,这也是风险点所在。

  另外一些国家财政收入来源单一,一旦国际市场价格条件发生变化,像现在国际油价下跌,单纯以石油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国家的还款就可能存在风险。此外,如不注意环保,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在建项目也有可能被叫停。


  从保障企业利益和规避风险的角度,有两个层面的工作可以做。一个是从企业层面,无论是以EPC承包的方式承建,还是采取特许经营方式,企业是主体,要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依法维权。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投资、承建,都要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安全环境、法律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慎决策。在政府层面,虽然目前我们“走出去”的规模很大,但“走出去”的时间还比较短,企业的跨国经营经验有限,政府有必须进行指导和提示。商务部一直定期发布《对外投资的国别指南》《国别风险分析报告》、《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让企业事先知道投资目标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出现问题以后,政府层面应对外进行交涉,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政府层面还会与有关国家商签一些投资保护协议,为中国企业营造透明稳定的环境。

  刘开新:




  提几点“走出去”的政策建议。一是降低融资成本。目前在项目的贷款利率方面,国内的商业银行能够为大型项目提供的美元长期贷款,包括中长期的出口买方信贷,最优惠利率的综合成本在固定利率的7%以上,而OECD成员国的长期出口信贷利率,日元是1.99%,韩元为5.44%,美元为3.31%。建议支持核电出口项目信贷额度比例突破85%的限制,全额使用,利率接近或低于2%。建议使用国家优惠贷款专项,商业贷款利率不超过4%。建议使用国家外汇储备的微贷。

  二是推动中信保承保政策突破。在投资加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出口商或进口商同为中方同一集团的旗下公司时,违背了中信保关于进口商和出口商不得存在关联关系的要求。此外希望无主权的担保条件下出口信贷险的商业险部分的赔付比例提高,中长期出口买方信贷险的承保期限延长。建议降低保费,为企业轻装上阵,走向神秘莫测的国际市场提供扎实保护。

  三是建议提供资本金的投资支持。目前国际核电竞争由以前的技术设备提供转入投资为纽带,带动技术和设备出口的合作模式。境外的核电开发长周期性和巨大的资本金需求加大了企业的资金和考核压力,为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核电市场的竞争力,建议国资委统筹考虑中国企业投资境外核电的一揽子的政策支持措施,如给予考核豁免,推动国新、中投等资本投资公司与中广核牵头国际核电市场开发的企业组成“走出去”的核电投资联合体。

  四是建议给予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参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项目给予资本金补贴支持。对中方公司分回到中国境内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或给予税收优惠。对于中国公司向境外核电项目的所有设备给予全额或7%的出口退税,并对中国公司向境外项目收取的技术使用费、设计费或服务费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或增值税。对中国金融机构为境外核电项目提供融资贷款利息收入的各种中国税收,包括所得税、增值税给予免税。

  五是完善中国核电技术的标准体系,提高中国核电的制造水平。中国核电的制造水平和技术标准目前还不被大多数国家所认可,我们在这方面跟老牌核电大国有相当差距。核电强国和新兴国家往往以技术标准、制造质量、核安全等为借口或手段提高准入门槛,制造垄断和壁垒,中国核电“走出去”必须加快国际认证和接轨的步伐,希望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予以推动。

  六是建议加大对华龙1号的支持力度。建议将华龙1号列入国家重大专项计划,集中力量,抓紧时间,投入资源,抓好示范工程建设,树立出口工程样板,建立国际市场的信任和信心,真正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

  七是建议加强对外宣传和公关工作。核电合作必须高举高打,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必要时要聘请顾问公司。政府应发挥社会资源整合和动员方面的能力,企业则以市场的角度和方式进行国外政府、企业公关和民众的宣传工作。

  以上建议不一定全面,也不一定合理,谨供参考。

  赵令欢:



  我所代表的联想控股和弘毅投资,一个是做实业和产业投资的,一个是做金融投资的,从不同角度都已经有了一些“走出去”的体验:联想集团通过收购IBM的个人电脑业务,一跃从国内领先企业变成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取得了个人电脑业务全球第一的市场地位,这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经典案例。弘毅投资从金融投资者的角度,也在协助中国企业通过收购变成跨国公司,如2008年携手中联重科收购意大利CIFA,不仅规模得以扩充,更重要的是通过收购在品牌、产品、利润率方面得到提升,从而一跃成为国际领先企业。

  除了帮助中国实体经济企业走出去,我们也尝试以金融投资者的身份、以并购投资的形式走出去。2014年,弘毅以近100亿人民币收购英国老牌餐饮企业PizzaExpress,就是这样的例子。我们将很快协助这家英国公司展开布局,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市场。

  从我们的实践出发,结合“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题谈几点感想:

  中国企业“走出去”是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中国企业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不论是财富、规模的积累,还是人才、创新的能力,都有了飞跃式的提升。前面所举的例子,从联想集团到中联重科,都是市场化的主体——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的需求,自发地尝试走出去的道路。而我们作为金融投资者最重要的心得是:要鼓励市场化的主体,充分运用市场规则、结合金融创新,自由竞争、谋求发展。

  好比说,弘毅投资到英国收购品牌餐饮企业,考量的基础是,中国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已经从“世界工厂”变成“世界市场”,吸引和考验着国际企业重新考量如何服务于中国消费者。等着这些企业自发地进来、我们慢慢学习,这是一条路;主动去收购,让中国的专业资本管理者变成企业的拥有者,帮助它们服务中国市场,效果是不一样的——例如,董事会从在伦敦开变成在北京开,企业对中国社会、文化、市场的解读、把握和遵从,是本土化的。这个转化的时代已经到来,中国企业也已经积累了实践经验,值得梳理、深化和不断应用。因此,从企业自身发展角度,“走出去”是一个很及时的命题。

  从经济转型的需求来看,这也是一个重要命题。弘毅投资的业务模式主要是运用国际资本投资中国企业,到目前为止投资了70多家国内企业,多数是大企业,也包括很多国企。这些企业目前普遍面临着走出去的需求,像我们投资的中国玻璃,主要原因是国内竞争激烈,需要输出产能,而国家对产能转移又有明确的政策支持,使企业能够把富余产能送到需要的地方。这是来自于经济转型的需求。

  从国家战略角度而言,打造中国的跨国企业是“一带一路”战略布局的重要体现,而“走出去”正是打造中国的跨国公司的必由之路。联想集团当年迈出的这一步被称为“蛇吞象”,一家从来没有进行过国际收购的中国企业要去购买PC的鼻祖IBM,风险很大,但我们还是成功了,联想集团现在已经成为真正的跨国公司,在全球的重要市场都有本地化的运营,但同时谁都知道这是一家中国的企业。

  我认为,系统性地打造中国的跨国企业,现在正是时机。第一、目前很多中国企业已经是世界500大,但还不是500强。中国企业的优势是本土市场,这是一个好的根据地,可以把企业养得膘肥体壮,为走出去、试错打下基础。第二、中国已经由资本输入国变成资本输出国,我们掌握大量资金,但多数企业对国际规则的理解、高效使用资金的能力还没有赶上。因此,在提倡实业企业“走出去”的同时,国家需要鼓励金融企业率先“走出去”。

  作为中国金融投资者的代表,我们对此感触尤深。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去所使用的金融资源、金融机构大都是国际性的,国内机构虽然有资金,但使用、管理基金,以此为杠杆帮助实体企业走出去的能力还不够,金融企业本身也要通过收购、兼并、整合,做成国际性的金融企业,更好服务于实业发展。

  同时,中国企业“走出去”也要分类管理:第一类是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国家项目,国家是主导者,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法律、金融、市场化程度都不够,政府支持是有效的方式。但在发达国家,主要是用市场化的方式竞争。第二类是为数众多、需求很大的市场化企业,需要通过“走出去”变成跨国公司,这时我们期望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规则的维护者,做裁判员但不做运动员。

  在“保障收益”方面,过去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教训之一就是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不仅不赚钱还丢了名誉。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从系统设计角度,我们要相信市场的力量——让市场化的主体,运用市场化的规则,在高度竞争的国际市场上自由搏击,反而是极好的风险管理方式。以自身为例,我们在收购国际企业时是十分谨慎的,因为用的都是我们的资金,涉及的都是我们的品牌和声誉。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付学费,但这会让我们自身的能力提升。

  总结一下,国家政策引导之下充分的市场化运作,是风险管理和收益保障的最好做法,其中会有磨合、学习、纠错的过程,但政府不需要过于担心,要让企业在充分竞争中优胜劣汰,提升整体竞争力。

  陈国才: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和基础,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中国企业走出去已经成为中国参与世界经济的重要方式之一。由于过去单一的业主和政府融资模式,已经很难满足国际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需求,债务规模接近上限、政府融资受区域政策限制、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都给政府融资为主的模式带来了挑战,从而限制了很多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也不利于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因此,PPP、特许经营等项目融资模式的发展,融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以说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而顺应市场变化、创新融资模式也成为包括中建在内的中国工程承包商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中建正式组建于1982年,并于2009年整体上市,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建筑地产综合企业集团,2013年中国建筑在《财富》世界500强中排名第80位。作为中国开展对外工程承包业务的先行者,中建是最早具有对外经营资质的4家公司之一,至今已经在海外承接了大量关系当地国计民生、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基础设施工程。

  在大力发展传统的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FEPC项目的基础上,中建也积极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探索海外投资,涉及的投资领域包括投融资带动总承包、房地产投资、海外并购和PPP等业务。

  (1)投融资带动总承包是指以少量的投资来带动总承包主业的发展。2008以来,中建按此模式成功实施了巴哈马大型海岛度假村、迪拜棕榈岛总督酒店等项目,带动合同额达20多亿美元;

  (2)在地产投资领域,中建主要集中开拓欧美、新加坡等法律法规比较完善、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已先后在英国伦敦、美国纽约收购了三个写字楼项目;在新加坡与知名地产机构组成联营体成功运作了蔡厝港路/凤凰路地块开发项目;在美国新泽西州成功开发哈德逊街99号地产项目;在巴哈马希尔顿酒店地产开发项目也已签订收购协议;

  (3)海外并购是中建近年来实现海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2013年中建在美国成功收购了当地老牌建筑公司PlazaConstruction,扩大了公司在发达国家的市场份额;

  (4)在PPP等特许经营领域,中建也一直在积极探索,涉及业务区域遍及美国、东南亚、拉丁美洲、中东欧以及非洲等国家,涉及的业务领域包括机场、道路、电厂、炼油厂等各个行业。

  在国际上,经过几十年的发展,PPP模式已经成为国际承包市场上取得项目,特别是大型项目的重要模式,因而PPP模式也逐渐得到了各国政府的认可与支持,成为海外项目发展的趋势。

  广义的PPP项目包括传统承包、设计建造、服务外包、私人参与融资和运营的所有项目;中义的PPP项目包括了各种私人参与融资和运营的类型,即包括PFI/BOT/BOO等模式在内,这种中义的概念为各国PPP法律所普遍采用;狭义的PPP项目只包括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SPV公司,共同投资和经营,目前这种狭义的模式采用逐渐减少。

  对于PPP、特许经营等项目融资模式,中建早在2012年就开始积极探索,目前中建跟踪的相对比较成熟的PPP项目包括:

  1.阿尔巴尼亚的ARBRI道路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2亿欧元。该项目准备采取政府支付固定年金方式,由阿尔巴尼亚政府财政部提供付款担保。目前中建已经向阿政府正式提交三版项目可研方案,并已经完成几轮澄清;

  2.乌干达炼油厂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36亿美元。中建与韩国SK等公司形成投标联合体占股60%,乌干达政府占股40%。该项目已经于2015年1月中旬完成投标,目前正在与乌干达政府议标中,预计于2月上旬即可明确中标单位;

  3.希腊克里特岛机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5亿欧元。希腊政府出资不超过3.7亿欧元,拟占股在40-55%之间,具体占股比例将由投标人建议。欧洲各知名特许经营的承包商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建与其他两家公司的联合体也正在积极组织投标中,预计投标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

  4.意大利拉古萨那公路项目,项目约69公里,总投资7.8亿欧元。该项目意大利政府将提供3.67欧元的财政补助。中建的合作伙伴已经中标并已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目前中建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并就股权转让细节进行谈判;

  5.意大利罗马到威尼斯高速公路项目,公路约400公里,项目总投资约98亿欧元。由于该项目涉及投资额较大,中建正在与意当地的合作伙伴积极洽谈中。

  虽然PPP项目具有普通承包项目不具有的各种优势,但是形势也并不是完全乐观,这些新型的融资模式依然面临着很多挑战。在跟踪各类项目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全球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十分强劲,国际市场上的各种融投资项目机会也非常多,可是这些项目最终落实往往都非常难,很多项目持续探讨了很多年,最终还是不能落实。因此,实现国际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融资模式的创新的道路还任重而道远,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推动。

  目前我们在推进海外PPP项目时没有什么成熟的经验,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障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困难和障碍,以及相关的建议:

  1.融资成本较高。近年来,中国资金已经成为支持中资企业进行海外承包和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但由于中国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较高,因而造成贷款利率居高不下,这样的高利率在一些欠发达和高风险国家有一定的竞争力,但在金融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利率通常高于当地市场的正常水平,从而造成很多项目由于利率过高而不能落实。

  因此建议能够从政策上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实施PPP项目,对于海外PPP项目在利率上给予适度优惠。

  2.金融、保险机构审批时间长。国内金融和保险机构的支持,是对外投资项目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但金融、保险机构的审批程序普遍较长,这也造成很多项目落实时间过长,甚至由于审批时间的原因导致很多项目最终被迫流产。

  因此建议政策上对于海外PPP项目,对金融和保险机构能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考核要求,能够使他们积极配合企业的PPP项目开拓,大力缩短评审和审批时间。

  3.目前随着人民币不断升值以及国内物价的不断上升,造成中资企业对海外进行投资的优势逐渐丧失。

  因此建议政策上能够给予海外PPP投资项目一定的税收优惠,通过税收优惠支持本国企业在海外重要领域进行PPP投资。

  4.金融机构对于PPP项目担保的要求过高。国际上通行的项目融资是通过项目本身资产和收益的抵押进行融资,但目前国内的金融机构普遍还不能接受这种形式。对于投资项目,除了项目资产抵押以外,往往还要求政府财政担保、信用保险、母公司担保等各类附加的担保,造成投资方接受难度大,投资成本增加,从而使很多收益前景较好的项目,特别是商业投资项目最终无法落实。

  因此建议政策上对PPP项目给予金融机构一定的支持和考核要求,协助金融机构接受PPP项目融资的模式,降低对担保的要求。

  5.推动人民币的海外投资。汇率风险是海外投资的重大风险之一,特别是对于一些小币种国家,在国际市场上难以寻求合适的金融产品来对冲风险,从而造成一些收益前景良好的项目由于汇率风险的原因而无法落实。目前中国已经与很多国家签订了人民币互换协议,但在实际投资项目操作的过程中发现,在大多数国家实际推动和操作的案例很少,而且通常互换协议的期限都比较短,互换额度很低,操作复杂。

  因此建议如果能够有效的推动人民币互换协议的实施,对于中资企业海外投资,规避汇率风险也会带来很大好处。

  6.国家主权基金、政策性基金对于引导和支持中资企业的海外投资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其专业的资本运作能力也可以减少中资企业的海外投资风险。但目前这些基金更多的是关注金融证券,资产并购等方面的投资,而且收益回报要求过高,实现收益期限要求过短,不适用于基础设施行业等这一类绿地投资项目。

  因此建议能够从国家层面增加中投等主权基金和国新等政策性基金等的额度,投资领域上关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并适当放宽投资收益预期,扶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实施海外PPP项目。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虽然国际工程承包领域中的融资模式创新任重而道远,但我们相信,在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专业咨询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未来国际基础设施建设一定会取得更加深远的发展。

  宋磊:


  我们在2003年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工作时首次提出支持“走出去”战略的初步构想,之后发展很快,截止到去年年底,总资产已超过1.6万亿美元,超过世行、亚行等国际著名开发机构的总和。其中国际业务的规模是3196亿美元,在国内同业市场份额中占29%,是最大的对外投融资银行,业务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

  存在的问题有三点。一是海外投资环境复杂多变,政治、经济风险日益突出。中资企业“走出去”主要涉及亚非拉等经济不发达地区,往往存在投资环境不熟悉、法律体系不完整的问题,东道国的政府部门还存在腐败现象。加之我国企业尚未建立对海外市场的长期跟踪机制,信息不对称、缺乏整体把握,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难以及时响应。

  二是企业“走出去”缺乏科学指引,核心技术水平有待提升。一方面部分企业“走出去”的战略目标不清晰,未能发挥主业和战略优势,战略布局不平衡,以低端市场为主,甚至为“走出去”而“走出去”,未能兼顾短期利益和长期愿景。除了通信、风电、光伏和工程机械设备等少数产业已具备同步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外,大多数产业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核心系统和功能部件的差距更大,竞争力尚待提高。

  三是金融先行薄弱,难以满足企业“走出去”需要。企业“走出去”的大量项目集中在能源、资源、基础设施、装备制造及大型工程承包领域,与消费型制造出口相比具有融资额度大、期限长的特点,国内商业银行在消费型产品、短期出口信贷产品方面有丰富经验,但在“走出去”的大额中长期融资需求满足方面有所欠缺,产品的服务手段单一,难以满足“走出去”的融资需求。此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费用成本较高,承保面较窄。

  提三点建议。一是政府层面制定对外投资战略,创造良好的对外投资环境。在更加市场化、更加开放的投资背景下,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投资合作对话机制,建立多边投资保障机制,尽快制定国家整体对外投资战略,出台相关配套法律,加强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管理服务,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联合各方,破解瓶颈制约,构建“走出去”组织构架。政府部门可在宏观层面加强指导,进一步加强境外投资的产业引导、国别引导和风险预警发布,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科学机制的依据。二是发挥金融机构在海外网点及工作组就近服务的优势,通过金融服务提升企业“走出去”的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三是企业自身要加强内部治理结构建设、风险管理和人才储备,制定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海外发展战略。四是切实发挥投行、法律、财务评估等各类机构对企业境外投资的专业化咨询和服务作用。

  三是建议扩大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发挥融资融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改进金融服务,配合多种融资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融资项目积极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并加强对境外投资国别风险的防范,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企业境外投资的特点和需求,积极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强化政策性保险的功能,适当拓宽承保地域范围、提高额度、降低保费,切实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陈晓星:




  我来自中国铁建,在国外工作多年,提几点感想和建议。重点介绍一下铁路“走出去”。国家提出了“一带一路”协同发展倡议,我们中国铁建的本行就是铁路建设。中国铁建原来是铁道兵,84年兵改工,成为了企业,开始做市场。这几年的发展很快,主要得益于高铁的发展。我们“走出去”的时间也比较早,早在七十年代承担了坦赞铁路的建设。在海外的铁路项目由中国企业承建的,大多数都集中在非洲、中东和亚洲等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为了高铁“走出去”,我们做了很大的努力,下了很大的功夫,在主要发达国家和次发达国家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土耳其高铁。最近炒得很热的墨西哥的高铁,也是花了很大精力,做了很多工作。在“走出去”的历程当中,我们有经验,有教训,有高兴的时候,也有流眼泪的时候,体会很多,酸甜苦辣都有。

  总的来说,我们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企业,尽管像中国铁建以铁路建设为主业的单位,“走出去”是必然的。铁路整体的施工能力已经远远超出了国内市场所需。国内的工程施工单位很多,竞争很激烈,大的单位也很多,企业“走出去”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一带一路”,高铁“走出去”,对我们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一千年之后都不一定再有这样的机会。这既是我国发起的合作倡议,符合周边国家共同的利益需求,是我国企业的重大机遇。中铁建也很重视,正在和有关铁路系统的单位一起研究,由工程院牵头,共同承担中国铁路“走出去”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

  我们的海外市场做得还不错,但总体份额还是很小。中国铁建不应该是中国的铁建,应该是全球的,应该是国际化的铁建。我们要成为国际化的企业,任重道远。我们单位刚刚召开了年度工作会,提出借助“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尽快把铁建变成真正国际化的企业。

  在“走出去”过程中,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障碍。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政治风险,比如最近墨西哥的高铁。当然,冠冕堂皇来说是由于石油价格降低,当地收入减少。但里面也有很多的政治原因,包括反对党的干扰,等等。推进高铁“走出去”,在其他国家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比如政局的变化,一般来说,重大的铁路项目投资大,往往会成为国家一号项目,所以另一个政府上来以后,就要对项目进行审查,往往需要我们再做工作,再启动,付出的人力物力就无法预计,付出的时间代价使经济效益就差多了。所以推动中国铁路“走出去”,要充分考虑到政治因素。

  我建议首先把“一带一路”发展倡议变成沿线各国的共同意愿,变成其本身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要做这样的事情,只有国家层面才能做,企业可以帮助推动。我们的意愿和他们的意愿,我们的需求和他们的需求对接起来变成共同的利益,这样推动起来就会顺利。

  第二个问题跟今天的主题有关,这么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入怎么进行金融支持。很多沿线国家,仍然比较贫困,就是比较发达的国家,也不一定能拿出这么多钱来修铁路、修通道。对于一些国家的铁路项目,我们都会提供优惠贷款,土耳其高铁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中方提供了高比例的优惠贷款,没有贷款支持是不可能把此项目授给我们实施的。贷款怎么贷?一方面从国家整体对外方针考虑,对方国家提供主权担保,从金融机构来说,主权担保有多大的用处?这个国家就没钱,像非洲的一些国家,一年的GDP只有几十亿美元,他们是还不了钱的,那也就是个心理安慰。主权担保需要,但更重要的是财政担保,财政担保他们也拿不出来,很多国家往往不愿意提供财政担保。

  前几年执行的安哥拉模式,用石油换项目,很成功,做得不错,大量的基础设施项目都授予了中国公司,对方拿石油跟我们的石油公司合作,加上银行融资,这个模式也很好。后来又扩大到其他模式,比如矿产资源担保。但是现在又面临问题了,石油价格大跌、矿产资源价格也大跌,担保不了,这个国家的收入降低,担保给你,你也不一定敢要。融资问题怎么解决?一定是要有回报的,一定是要有担保的。

  我觉得应该放开思路,企业面临着必须要“走出去”的历史机遇。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各方面的水平都有很大提高,大部分产能都是过剩。我们在尼日利亚搞了个莱基自贸区,在这个过程中充分体会到国内企业的苦衷。现在整个国家都面临着“走出去”,要进一步扩大在全球的影响力,也是中国要在全球做出更大贡献的时候。

  怎么做出贡献?特别是对第三世界国家,不光是给他们提供资金支持、技术转让和帮助他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很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建设本国的产业,建设他们本国的工业化、城市化。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经验应该输出去,园区的模式也是很成功的因素。在境外搞园区是很好的百年大计,是中国企业集群式在境外投资的平台。有了好的平台,吸引大量的中国企业进去投资、建设,可以集中降低企业风险,中国企业可以抱团投资、抱团经营,降低产业链的投资风险,也可以帮助当地建设工业化,解决就业问题。

  我的建议是铁路通道、“一带一路”整体规划要和沿线各国的港口、园区以及帮助这个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铁路本身是很难赚钱的,投资成本回收很慢,回报期很长。很多国家在这个方面的认识不足。在中国经济发展这么好的情况下,我们的铁路投资回报期仍然还是很长。如果把铁路建设和通道建设、资源开发、港口发展、园区建设结合起来,使这些方面产生的经济效益,尤其是城市化建设的效益会好得多。再加上利用当地资源加工中国需要的产品,特别是农副产品。非洲有大量的土地,有很好的太阳和水利资源,可以生产很多中国需要的卫生的食品。

  我们可以加大对非洲的农业开发投资,输出一些技术和资金,拿回我们需要的产品,解决中国的粮食问题。这可能就是另外一种商业模式。在这种商业模式上的金融支持和收益保障,需要统盘考虑,不是一个企业本身可以做到的。我们搞铁路的,搞不了农业。搞农业的,搞不了港口。我认为可能需要政府搭台,企业共同参与,搞一个企业联盟,或者是大型的投资控股集团,共同开发某一个地区、某一个项目。

  通过通道建设,把矿产资源开发和铁路建设、铁路沿线的资源开发结合起来,比如港口周边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的开发、城市的开发,都能够结合起来,效益的综合性才能体现出来。

  回到“一带一路”,建议把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的资源整合在一起。首先,“一带一路”要把沿线各国的利益需求整合在一起,还要把国际上其他国家的资源优势整合在一起,尤其是金融资本,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接受全世界的资源,共同建设“一带一路”。“一带一路”需要的钱太多了,可能我们的外汇储备都投进去还不够。要把西方的反对声音和势力变成我们的合作伙伴。“一带一路”的铁路“走出去”,我们也有很多竞争对手。高铁“走出去”,原来在中国是我们的技术合作者,现在我们“走出去”了,他们就成为了我们的竞争对手。我们希望所有的事情不一定都要竞争,合作也是可行的。

  回过头来再讲墨西哥的铁路,经过我公司多方运作,业主在招标中要求只要投标方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欧洲技术标准既可,通过变通,我方在投标过程中实现了中国高铁技术标准的“走出去”。建议在铁路“走出去”的过程中,不要刻意强调标准的问题。我国高铁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在诸多领域取得了领先地位。在铁路“走出去”过程中,完全可以通过收购兼并国际咨询机构,让他们把中国的铁路技术标准和欧洲的标准融合起来,放到一起,实现中国标准和欧洲标准的统一。标准问题解决了,我们的装备、材料“走出去”就没有了障碍。

  在融资方面也不能着急,要找到切入点,首先打通中国大陆和印度洋的通道,不要总是依赖马六甲海峡。和周边国家搞好关系,把有些项目首先列入“一带一路”的先行先试项目,以此为切入点。

  现在中小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非常高,但另一方面又很害怕,因为他们不了解所在国的法律、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情况。要充分发挥驻外机构的力量,尤其是使领馆的力量发挥不够。还有就是发挥商会的力量。尽量减少中国企业的内耗,避免中资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卢迈:

  到现在为止的讨论非常好,也很有效率。

  郑军:


  各位领导:下午好!很荣幸、很感谢受邀参加今天的研讨会,借此机会,汇报下我们公司在尼日利亚投资建设的莱基自贸区情况和对企业“走出去”风险防控、金融支持的几点建议。不当之处,还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尼日利亚莱基自贸区-中尼经贸合作区,位于尼日利亚拉各斯州东南部的莱基半岛,占地30平方公里。2006年5月经尼日利亚联邦政府认可,由中方联合体-中非莱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非莱基”)与尼日利亚拉各斯州政府签署合作开发协议,拥有土地使用权99年,特许经营权50年。2007年11月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成为中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之一,2010年11月通过了商务部和财政部的联合考核确认。莱基自贸区为“综合新城”的发展模式,将开发成集工业、商贸物流、保税仓储、居住、娱乐和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经济特区。

  莱基自贸区位于非洲第二大经济体的尼日利亚的经济中心—拉各斯,该城拥有人口2100万,也是西非最大的经济都市和商业中心。莱基自贸区位居拉各斯东南几内亚湾黄金海岸的优势地段,南临大西洋,北接莱基礁湖;离拉各斯50公里,距其现国际机场和深水港码头分别为70公里和60公里左右;离拉各斯新规划的并已启动建设的国际机场和莱基深水港码头分别仅有10公里和3公里,区位优势明显,可直接辐射尼日利亚及周边西非国家甚至欧美国家,市场空间广阔。

  根据与尼日利亚联邦政府、拉各斯州政府签订的管理协议和法律文件,莱基自贸区可享有一系列优惠政策。2010年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管理区(NEPZA)以政府公报方式下发了针对莱基自由区的管理规章(GAZETTE)。优惠政策主要有:1、税收方面:联邦、州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相关税收均予以免除;区内企业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制成品、机器和设备、消费品及其他与投资项目有关的物品,均免征进口关税,且不受配额限制;2、外汇管制方面:外资投资股本可随时撤出,外商投资所得利润和红利可自由汇出;3、市场准入方面:区内企业生产加工的所有产品,在依据尼政府有关规定交付相关关税后,可在尼国内市场销售,商品关税仅按原材料价格和零部件价格计算和征收;货物进出口无需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由于《非洲增长与机会法案》,区内企业对欧盟和美国出口不受配额限制;尼日利亚是《洛美协定》的缔约成员国,区内企业对欧盟市场出口享受特惠关税;4、安全方面:区内禁止工人罢工和封闭工厂,尼日利亚政府在合作区内派驻警察,合作区可组建保安队;5、服务方面:所有手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

  中非莱基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现改由中铁建中非建设有限公司持股)、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和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合资组建,资本金为11.4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铁建占股74.5%,中非基金占22.9%,江宁开发区占2.6%。

  中非莱基与拉各斯州政府及其设立的莱基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了“莱基自由区开发公司”,负责投资开发、建设运营莱基自贸区。莱基开发公司由中方控股,占股比60%,尼方股份为40%。根据协议,中方承诺现金投资2亿美元,尼方投资6700万美元,拉各斯州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折价占比20%,中尼资金投资比例为75:25。

  自2010年年初,莱基自贸区由中国铁建主导开发。在总结中国开发区成功经验和参考苏州工业园模式并充分结合尼日利亚市场特点的基础上,确立了“综合新城”的发展模式,即将莱基自贸区建设成为“拉各斯都市卫星城、充满活力的商贸城、现代化的工业新城和环境优美的宜居城”。根据新的发展模式,莱基自贸区的产业定位是:以商贸物流业为先导产业,以产品加工制造业为优势和基础产业,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以金融、休闲旅游等城市服务业为配套产业,形成具有内生增长力的新产业体系,打造配套完善、运作高效、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综合产业园区。该规划已获拉各斯州政府批准,成为其对莱基半岛“蓝绿生态城”总体规划的一部分。

  截至2014年12月底,莱基自贸区已完成投资总额约1.4亿美元(14114.3162万美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为1.1亿美元(11276.9071万美元)。完成了30平方公里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商贸物流园修建性详规的编制和部分单体建筑的设计,目前正在进行市政设计和城市设计;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基础设施可满足现场办公和前期入园企业的配套服务需要。特别是12兆瓦的电站已建成将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力供应,过渡性天然气站、海上浮点加油平台(SPM)、等工程项目正在推动中。

  在招商方面,已有38家企业(中资企业17家,尼19家,其它国际企业2家)正式入园兴建或投产,实际完成投资1.02亿美元(10214.67万美元),实现产值约5702万美元,带动进出口贸易4776余万美元,带动当地就业361人。投资范围涵盖石油天然气存储、钢结构生产、汽车组装、家具和建材生产、进出口贸易、工程建造和商贸物流服务等。此外,还有60家中外企业已在园区注册或签署了投资意向书,协议投资总额逾7亿美元,包括华为、中国重汽、玉龙钢管、中北矿业等重要企业项目在追踪,显现出良好的后发态势。

  在园区运营方面,随着“一站式”服务大厅的投入使用,尼日利亚政府驻区机构如出口加工管理局、海关、移民局、警察局等人员配置已经到位,就地可为入园企业提供高效率的一条龙服务,优惠政策逐步落实。园区内保安队和驻区警察、宪兵24小时巡逻保卫,为区内企业创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中国企业加快“走出去”是目前乃至“十三五”期间的最重要特征之一,“一带一路建设”、“投资非洲”和“海外工业园投资”将是三大优先发展领域。从内部环境看,2015年是莱基自贸区项目划转中非建设具体管理、实现与尼日利亚市场资源真正整合的第一年。公司在尼工程承包市场稳步发展,成功签约尼日利亚沿海铁路项目;加上莱基自贸区经过近9年的建设和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尤其是过渡电厂完成即将提供24小时不简短电源供应,优惠政策逐步得以落实,自贸区积蓄的潜力和影响力日渐凸显,莱基自贸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

  我们正在制订“三年规划”。总的目标是:到2017年底,莱基自贸区必须实现正的现金流,力争达到账面盈利,实现给股东的首次分红。

  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优惠政策落实难、外部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向非洲招商难度大、专业性高层次人才匮乏,特别是融资难。

  对“走出去”风险防控和金融支持的几点建议:(一)发挥好政府的作用,防控“走出去”风险。防控企业“走出去”风险,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建议中国政府方面能出台系统的、又符合国际规范和我国国情的“对外投资法”,改变海外投资无法可依的局面;梳理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议,制订细则,使对外投资的中国企业能利用好双边保护协议切实维护好海外权益;对重点国家、重点领域,应签署特殊的双边协定或协调机制。如对境外合作区,应有针对境外合作区合作的双边协定、协调机制。目前已有一些国家签署了,但没有达到全覆盖,比如中尼两国之间还没有类似的协定。

  (二)发挥好国家整体对外合作资源的协同效应。成立更高层次的政府对外合作协调机构或协调机制,破解政出多门,资源分散的问题,发挥协同效应。比如境外合作区存续时间长、引领作用大、示范效应强,又多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我国政府可有意识地、有侧重地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对外合作与有条件的合作区建设和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好合作区的平台作用。如对外援助的水、电、港口、道路、政府办公设施、医院、人员培训等建设项目,文化交流活动的孔子学院等,政治和经济合作中的双边促进活动、商品展会、区域商贸物流中心等,直接置于合作区规划区范围内或相关地区。一可利用合作区日益完善的基础配套,减低相关项目的建设成本;二可增强合作区的影响力,便利和促进合作区的建设及运营;三可直接引领和服务于走出去企业,坚定其投资信心,拓宽其经营渠道,扩大其投资收益。

  (三)加大对走出去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企业“走出去”,更要持续“走下去”,面临各种压力和风险。建议政府能对有发展潜力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多些倾斜政策,帮助解决重大的政策和技术问题。比如对境外合作区建设项目,涉及的层面多,投资大、周期长、资金回笼慢,困难多、风险大。但放眼长远,对国家、对企业都极具战略意义和经济意义。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作为实施企业,又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问题。因此建议我国政府能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下,“引导”和“扶持”并重,继续加大对境外合作区的发展资金扶持力度,并根据境外合作区建设的不同阶段、特点、国别和需求,适时研究出台更多的扶持发展政策,包括对与境外合作区建设和发展相关联的协同政策、招商促进政策等等。

  (四)加快金融“走出去”,协助解决融资难问题。“走出去”企业迫切需要金融业的强大支持。一方面需要金融机构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为走出去企业创新金融产品,破解融资难题;另一方面,也需要更多的金融机构“走出去”,能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比如,境外合作区实施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内保内贷,致使实施企业除了要承担巨大投资压力外,还要承担担保风险,不被股东方所接受;而外保外贷,又面临高昂的境外融资成本,企业不堪重负。这些问题也是入园的中资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建议探讨如何盘活境外合作区以及走出去企业在境外形成的固定资产,使其能成为可担保抵押物;又能充分利用国内外汇储备,实现外保内贷,降低融资成本。还建议国家政策性银行给予境外合作区项目优惠性贷款的先行先试和倾斜性政策。谢谢大家。

  张天琴:




  我先简单介绍一下进出口银行的情况,再对刚刚各位企业家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应。进出口银行是以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为主业的政策性银行,支持“走出去”始终是进出口银行的基本职责和工作重点。一直以来,我行充分运用援助、信贷、担保、投资和同业合作等各种金融服务手段,不断完善支持“走出去”的政策性金融服务体系,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进出口银行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融资主渠道。同时积极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文化部等产业主管部门合作,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性金融资源在该领域的支持效率。1994年至2014年,进出口银行累计支持“走出去”项目1832个,支持合同金额共计4234.15亿美元,涉及国家和地区超过150个。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们亲身经历了中国企业“走出去”从小到大、从单一的产品出口、承包工程到进行大规模海外投资并购、收购的发展历程。在这个过程中,进出口银行在业务产品体系建设上逐步完善,通过发挥“两优”贷款、境外投资贷款、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出口信贷等政策性强、利率低、贷款期限长的优势,我行在助力中国企业有效拓展海外市场,拉动出口贸易,带动过剩产能转移、成熟技术转让和中国标准“走出去”,培育中国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敲门砖”和“助推器”的作用。刚刚大家提到利率偏高,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进出口银行在这个方面有一定优势,例如两优贷款利率是相对较低的,贷款期限也比较长,最长可达25年。

  在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进出口银行也随着企业发生变化。刚开始只是支持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和企业从国内走向国外的投资设厂。企业“走出去”以后,怎么走得更好、走得更稳,这是我们这两年做的工作。这两年,我们加快业务创新步伐,推出了境外中资企业发展贷款,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全流程的金融服务,支持领域涵盖企业走出去的前期准备、实施投资、后期运营到扩大发展等业务发展的各个阶段,扶持中国企业不断成长为大型、全球化经营的跨国企业。同时,我行还推出了国际经济合作贷款、买方信贷配套资金贷款等创新业务品种,以维护中国利益、增强中方企业对外贸易“话语权”为业务主旨,不断充实政策性金融服务“走出去”的业务内涵。

  今天会议的议题是关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中国企业不仅包括生产型企业或者是建筑企业、工程承包企业,也应该包括金融企业的“走出去”。大家都提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共同“走出去”的问题,从国内外的发展情况来看,通过金融资本“走出去”引导产业资本“走出去”是一个趋势,而我国金融资本走出去的步伐还是偏慢,金融监管也很严格。我想提一个建议,建议政府对金融“走出去”提供更大的支持力度,加快政策性银行海外机构网点的布局建设。进出口银行成立二十年了,到目前为止,只有一家海外分行,三家境外代表处,与中国企业“走出去”要求的金融服务配套还有很大差距,只有加快金融企业海外网点建设,才能更好地带动中国企业“走出去”。

  第二,要加快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大家都提到贷款利率高,这没有办法,是因为银行的融资成本就高。现在进出口银行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经营,走出去业务实际是亏本经营,但长期亏本经营是不可持续的。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因为融资成本高造成企业的贷款利率高。怎么降低融资成本?这关系到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很多企业都知道境外有低息资金,但金融机构用不了,金融机构对国外的融资需求也是非常迫切的。如果国家在这方面给予宽松政策,允许中国的金融机构在国外进行融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也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

  第三,对“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不仅是贷款的支持还应包括投资、担保、直接融资等一系列融资手段的协同配合。我们提到“走出去”只想到需要银行贷款支持,这个看法是比较片面的。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去”都是以间接融资为主,如果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手段与银行贷款相配合,可以适当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近年来,进出口银行与境内外优秀机构投资者合作,共同发起设立了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加拿大自然资源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中国-意大利曼达林基金、中国-日本节能环保投资基金、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等多双边合作国际基金,投资业务遍及全球各大洲,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球的股权投资合作平台,可以帮助中国企业发掘海外优质投资项目,拓展融资渠道。进出口银行也可借助多元化的业务平台,以投贷结合方式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加灵活便利的融资安排,在保障企业出资人更多的享有未来权益增值的同时,拓宽企业资金来源渠道,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第四,从支持“走出去”的环境建设来讲,建议希望中国有更多服务类型的中介机构“走出去”,更好地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投资顾问公司、财务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以及管理咨询公司)在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广泛的信息来源,可以减少对外直接投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同时中介机构专业能力精熟,通过中介服务机构的前期尽职调查,可以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科学、可行的评估,明辨法律财务等风险,帮助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提高国际化运作效率。由于外资品牌投资中介机构服务费用较高,部分企业为节省投资成本,放弃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国际化投资服务机构,结果因专业经验欠缺及项目尽调不充分、方案设计有遗漏等原因,导致交易后隐藏的矛盾暴露,有的甚至影响到项目正常运营下去。而中资的咨询机构主要是以中国市场和中国企业的了解为主,对国外的情况,包括投资所在国的情况,他们并不清楚。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对咨询服务报告中的风险判断、资金测算和项目实施还是有所差距的。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来考量,有些重大项目不宜与外资机构合作。因此支持中介机构的做大做强也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第五,大力支持中国标准“走出去”。标准是当前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以前单个产品之间的差异化竞争已逐步演变成所在行业的标准竞争,控制或影响标准的制修订成为市场竞争新的焦点,标准竞争优势是一个国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分配更多利益的重要基础。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作为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依托先进的技术标准掌控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导权。因此,大力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让更大范围的国际市场接受和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