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30 作者: 人大重阳
公报的第十一段,重点强调了创新对农业的作用。公报该段落前三句为“科技和社会创新在推动农业可持续增长方面发挥重要引领作用。我们重视农业科技研发的基础性重要性,以便造福所有人。我们承诺创造有利环境,发挥政府、私营部门、民间社会、科研机构、农业生产者等利益相关方的作用,统筹推进农业创新方面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作者文佳筠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2016年6月3日,二十国集团农业部长会议公报正式发布。6月1日在公报的磋商过程中,欧美有一次小小的交锋,从中可以看出两者对待转基因这一热点问题态度之不同。辨析欧美对此问题的不同态度及其背后原因,可为中国相关争论和决策提供参考。
公报的第十一段,重点强调了创新对农业的作用。公报该段落前三句为“科技和社会创新在推动农业可持续增长方面发挥重要引领作用。我们重视农业科技研发的基础性重要性,以便造福所有人。我们承诺创造有利环境,发挥政府、私营部门、民间社会、科研机构、农业生产者等利益相关方的作用,统筹推进农业创新方面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我们将加强科研人员与农民有效对接,加快研发成果推广。”在磋商过程中,美国提出了为第2句农业创新一词添加修饰语“包括农业生物科技的进步在内的”,(including the advancement of agricultural biotechnologies)尽管严格说来,农业生物科技覆盖广阔,并不仅仅限于转基因技术,但在大多数语境下和大多数人的理解中,转基因技术是其代表。美国提出这一修改意见,也是为了凸显转基因技术对农业创新的重要性;6月2日。在20国农业企业家论坛上,孟山都中国区总裁高勇大谈转基因作物的种种优点,从另一个方面显示了美国产业界及其政府的一贯立场。欧盟代表对此美国修改建议立刻提出反对,称公报不应该表示出对任何科技有所偏向。欧盟代表发言后,其成员国德国,法国等国家代表纷纷发言,对欧盟立场表示赞同和支持。而在座的其他20国成员和7个受邀观察员国家,没有任何代表发言来表示对美国的支持。美国见势单力孤,表示不再坚持其修改意见。
欧美在转基因问题上的不同态度由来已久,在2005-2008年联合国组织的国际农业知识与科技促进发展评估中,对相关观点曾有激烈的交锋。国内有人断言欧盟对转基因的谨慎态度是其贸易壁垒的借口,其实事实并非如此。在转基因的研究方面,欧美大公司可以说是平分秋色。6家跨国公司控制着世界绝大多数转基因专利技术以及转基因作物品种,这6巨头为:孟山都、先正达、杜邦、美国陶氏、拜尔、巴斯夫。其中先正达总部瑞士(目前刚卖给中国中化集团,有待批准)、拜尔、巴斯夫总部德国,这些公司的待遇在欧美截然不同,孟山都公司对美国政府操纵能力之强,让其欧洲同行们眼红。2013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的拨款法案HR933中的第735款“农场主担保条款”(Farmer Assurance Provision),国会通过后经奥巴马签署而成为了法律。该条款规定:“即使转基因农作物被发现对人身体有害造成了环境污染,并因此被告上法庭,在诉讼期间,转基因公司都无需停止生产、种植和销售”。该法案被许多人称为孟山都保护法,据媒体报道,相关字句确实是孟山都的游说代表起草的,参议员罗伊·布朗特承认和孟山都在此问题上合作,该法案被悄然添加后未经国会农业或司法委员会审查。尽管该法案已经在2013年9月底到期后自动失效,但类似的事情在欧洲可以说是不可想象的。同样是转基因巨头的先正达,总部在瑞士,但瑞士全民公投禁止转基因种植。德国转基因巨头拜尔和巴斯夫的处境也是类似,他们开发的转基因品种,许多在美国允许种植,德国国内反而不被允许。拜尔公司开发的转基因土豆“花儿”(AmFlora),已经被欧盟批准种植,但德国不少州继续地方立法禁止种植;目前德国国内更是全面禁止了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只允许出于科研目的的实验种植。(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