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13 作者: 黄震
这次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有近千字的篇幅对“既支持金融创新又要打击非法集资”进行论述。除了设单独一章节论述外,文件中还提到“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实行以奖代补和贴息,支持建立担保机制,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对涉农业务较多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差别化考核办法”等。
黄震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刊于2月10日黄震互联网金融微信公众号。
近日,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出炉,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与往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相比,今年的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
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一直是我国“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要对农村加强基本的金融知识普及,其次还应该注意针对农村进行金融风险防范教育。
农村金融创新的“痛点”
记者注意到,这次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有近千字的篇幅对“既支持金融创新又要打击非法集资”进行论述。除了设单独一章节论述外,文件中还提到“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实行以奖代补和贴息,支持建立担保机制,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对涉农业务较多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差别化考核办法”等。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我国农村也一直是金融领域的“薄弱环节”。
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由于信息不对称、运营成本高等制约因素,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对象主要集中于发展良好的乡镇企业以及具有资产抵押的大型农户等较为优质的客户,服务面狭窄,服务对象过于集中。而农村金融创新的特点是门槛低,能够为低收入者、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其以互联网为依托,降低了农户和小微企业的进入门槛,拥有更为广泛的客户群体,能有效解决包括偏远地区在内的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使得整个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程度得以提升。
2016年8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三农”互联网金融蓝皮书显示,自2014年起,我国“三农”金融缺口超过3万亿元,以网络借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手段,将成为缓解中国“三农”领域金融供给短缺问题的主要出路。
同时,据蓝皮书统计,2015年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的规模为125亿元,“十三五”时期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到2020年,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的总体规模将达到3200亿元。
对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认为,“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对于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来说尤为重要,没有这样一个法律底线防止和打击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可能又会在农村重演类似的一些事件。夯实法律底线,这对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有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在黄震看来,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培育农村农业新动能的重要方式。互联网金融作为我国金融改革与创新的最新成果,应该在“三农”工作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互联网金融应该被视为供给测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培育新动能的重要支撑工具。
黄震表示,这次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加快农村金融创新的内容,不仅规定了有关传统金融机构创新的几个方面——要求传统金融机构确保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县域网点下放审批权限等等这些内容。同时,还提出了要求借助互联网技术来加强金融服务,文件明确指出: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
加快农村金融创新
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一直都是我国“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个便捷、信息处理迅速、风险评估简便、信息不对称程度更低、交易成本大幅下降的新模式。正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这些优越特性,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迅速崛起并不断扩展到农村市场,开拓农村金融市场,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
在改革开放将近40年的今天,农民在有了一定的积蓄后出现了金融需求,以实现自己财产的保值增值。可农村金融领域的理财产品严重缺失,适合农民投资的理财产品少之又少。大批返乡农民工带来了回流资金,而此时传统金融机构对于这些新的需求却出现服务空白,这就激发了民间金融机构来服务于农村、农民和农业。
“理财渠道的缺失是农村地区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的首要原因。”黄震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如果此时政府在这方面处于未监管、未监测的状态,那么恐怕就有大量来自农村的资金流入民间融资机构,这条道走着走着就容易走歪了,一不小心就会演变成为非法集资。
同时,由于农村金融消费者缺乏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往往农村就成为金融诈骗的重灾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民间金融服务的旗号在基层实施诈骗,这类案件被曝光的很多。
“所以我认为,一方面我们要鼓励农村金融创新,给农业产业化、农村的创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也要给农民提供投资理财的渠道。更重要的是,要做好金融风险的防范,特别是要防止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在农村蔓延。此次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农村金融创新的同时也要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加强农村金融立法,我觉得这是抓住了问题的要害。”黄震对记者说。
黄震认为,当前农村对于投资理财的需求空前旺盛,但大部分农民并没有接受过基本的金融常识教育。“恐怕目前也没有正规机构为农民提供金融教育服务。”黄震对记者说。
对此,黄震强调,首先要对农村加强基本的金融知识普及,让农民能够作为金融消费者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识。
“其次,还应该注意针对农村进行金融风险防范教育。”黄震对记者说,我国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比较薄弱,尤其是基层的金融风险防范,这个网络体系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所以,当前急需对农村的各种金融活动建立监测体系及风险防范体系,特别是对于农民作为金融投资差异者的金融防范意识和金融防范的能力进行一个培训、提示和有关的制度的建设,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话题。
农村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金融和农村的结合,其服务对象为“三农”,服务手段为“互联网技术”,服务内容及领域为“金融”。
未来,随着农村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成熟与推广、农村基础配套设施逐渐完善、农村网络意识不断深化、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农村互联网金融在未来将会发生质变,呈现出另一种形态。黄震希望这一体系的建设要用新的技术手段,特别是要用互联网的手段和技术来加强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的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
此外,黄震还认为,对于农村非法集资以及诈骗案件预防,更重要的是明确责任主体。“如果没有责任主体,所有人都在喊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但谁来打击、谁来防范呢?所以,这一套体系的建设是需要进一步去通过技术手段的延伸来建立于基层,这样才能够把顶层设计落到实处。”(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