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1 作者: 董希淼
日前,银监会官网正式对外公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存管指引》),从业务定义、操作流程、责任划分、办理条件、业务规范等方面,对网贷资金存管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规定。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指引细则的正式落地,行业合规化进程将进一步提速。
董希淼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本文刊于2月28日新华社客户端。
日前,银监会官网正式对外公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存管指引》),从业务定义、操作流程、责任划分、办理条件、业务规范等方面,对网贷资金存管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规定。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指引细则的正式落地,行业合规化进程将进一步提速。同时,合规的时间窗口已越来越短,网贷企业也将面临合规“生死时速”的考验。此外,将会有更多商业银行推进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网贷资金存管的困局将有望打破。
降低门槛鼓励银行积极参与
其实,早在去年8月,银监会就曾公开对于P2P的存管指引征求过意见,其中对P2P资金存管也给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但可以看到的是,一直以来,银行对网贷存管却表现出了兴致并不太高的现象,因此截至目前,绝大部分P2P平台对接银行的存管“工作”还并不顺利。
“此前进行存管的一些银行也主要是城商行,鲜有大型银行的身影,部分国有大行更是对P2P的资金存管表现出了避而远之的态度,原因主要就在于网贷的风险。”对此,一位业内人士介绍称,在《存管指引》没有正式发布前,虽然有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展和上线了存管,但是工、农、中、建等国有大型银行都对与网贷机构开展存管持保留态度,可以观察到其他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在推进与网贷机构存管上的意愿也并不很积极。其中的原因,一是存管系统的上线需要对商业银行的系统有很高的改造成本,另一个就是缺乏监管方的明确态度和具体标准。
不过,伴随着此次存管指引的正式落地,这一尴尬局面或将得到改善。
记者注意到,此次正式发布的《网贷存管指引》中出现的一个较为明显的变化,就是强化了存管人免责条款。
《网贷存管指引》第2条中便明确规定称:“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此举也意味着,资金存管银行在存管期间并不承担交易风险,不对网贷交易行为进行担保,明确界定了银行的存管风险。
对此,人人贷联合创始人杨一夫指出:“《指引》的这些条款实际上明确了一些银行的免责范围,明确了银行在资金存管业务中的责任和义务,这从政策上或将减轻银行方面的顾虑,有望增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义务的积极性。”
爱钱进CEO杨帆也乐观表示,这个规定,强化了存管人免责条款,打消了银行对于网贷出事祸及自身的担心,必将提高银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积极性,相信未来平台接入银行资金存管相较之前会全面提速。
此外,积木盒子CEO谢群还指出,《指引》明确指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和获得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为网贷机构开展进行银行存管的前置条件。这样将帮助银行更好的辨别网贷机构合规性和安全性,降低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时的风险,进而提升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的积极性。
行业合规迎来“最后窗口期”
目前,对于网贷平台而言,合规的时间窗口已越来越短。对于没有上线的平台而言,需要抓紧与银行对接上线存管。当然,还有一些已上线存管的平台,则可能要面临“期限内”的整改。
网贷之家高级分析师张叶霞对此便表示,此次《存管指引》中明确指出,委托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应指定唯一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条要求说明平台仅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存管机构,不可多头存管。但目前有部分平台并未实现全银行存管,有的采用的是联合存管模式,有的仅是部分标的是银行存管,这些平台便需要在未来的6个月内进行整改。
不过,可以看到的是,存管细则还对之前不符合要求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委托人和存管人给予了6个月的整改期,这一举动定会推动众多网贷平台争分夺秒的争取在过渡期内完成监管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倒逼网贷平台加快现有的合规建设工作进度。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2月23日,有民生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恒丰银行和华兴银行等33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直接存管业务,并共有209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8.75%。
在完成银行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方面,截至2017年2月23日,共有118家正常运营平台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4.94%。
也就是说,相对于2000多家P2P平台而言,目前网贷平台存管的上线率仍较低。
银豆网CEO王鹏程指出,本次网络借贷银行存管指引对存管业务的技术系统、管理系统等要求较高,但是因为有了明了的态度,使得平台有规可依,标志着网贷行业存管业务清晰化与规范化,对于网贷平台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不可忽略的是,银行存管这道隐形门槛,或将使大部分平台自发或被迫退出。
杨一夫也认为,银行资金存管对于大多数平台来说门槛较高,平台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运营能力和相关资质,一些条件不达标的平台推进银行资金存管的过程相对缓慢,能够在整改期限之内落地存管系统的平台数量有限。随着《指引》的落地以及网贷《暂行办法》整改期的结束,优质平台得以留下,问题平台将逐渐退出舞台,网贷行业有望获得重新修复,在加速行业出清的同时,促进行业回归信息中介本质,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
权威解读
银行管钱但不当“靠山”
上周正式出台的《网贷资金存管监管业务指引》监管明确了网贷机构与银行双方的存管权责,银行可以帮网贷机构“管钱”,但坚决不当“靠山”,不为交易担保增信。
指引要求,存管银行为平台设立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和自有资金账户,为出借人、借款人和担保人等在网络资金存管专用账户下分别开立子账户。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采取资金存管可以让客户资金与网贷机构自有资金的分账管理,防止网贷机构挪用客户资金,确保网贷机构“见钱不摸钱”,为投资人的账户资金和自主投资意愿提供安全保障。
此外,尽管银行帮助网贷机构“管钱”,但却不能做网贷机构的“靠山”。指引明确,存管人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网贷机构不得打着存管人的旗号做营销宣传。
监管部门对网贷资金存管早有要求,但这方面工作推进却较为缓慢。根据第三方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末,仅有180多家网贷机构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正在开展系统对接的机构有90多家,占网贷机构总数的4%。
对此,拍拍贷总裁胡宏辉表示,指引没有正式发布前,虽然有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展和上线存管,但国有大型银行大多对此持保留态度,股份制银行也并不很积极。“存管系统的上线需要银行进行系统改造,部分网贷机构的不合规行为也让一些银行有所顾虑。”
为此,指引对委托人和存管人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规定,特别要求网贷机构需经过备案。目前,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采取“合规一家、备案一家”,也就是说,只有合规的网贷机构才能与银行开展存管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指引清晰界定了存管业务当事各方的职责义务,网贷机构必须经过备案才能进行存管,银行不对借贷行为保证、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等,从源头上打消银行的顾虑。
指引还明确,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模式,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本身并不具备存管人的业务主体资格。这使得之前部分平台采用的第三方支付存管模式将逐步退出。
银监会表示,目前,包括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在内的商业银行均具备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条件和资质。
“随着指引的落地,将会有更多商业银行推进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网贷资金存管的困局将有望打破。”董希淼说。(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