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1 作者: 王衍行
5月18日,中国三大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题为《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的公告。
作者王衍行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转自5月19日财富中文网.
5月18日,中国三大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题为《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的公告,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结算、宣传展示等服务,同时提示社会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资金受损。这意味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迎来监管重拳整治。
此次公告出台的背景是,近期虚拟货币价格的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近两年,比特币的惊人暴涨带动了整个币圈的疯狂,部分持币者随之膨胀。个别知名人士更是成为很多虚拟货币的“带货者”。在炒币潮的风起云涌之下,缺少鉴别能力的投资者正成为被围猎目标。尽管各种风险预警不绝于耳,但依旧有币圈参与者置若罔闻。币圈形势云谲波诡,一边是“山寨币”大行其道,一边是庄家野蛮收割,各种乱象对持币人财富的威胁日益增加。
中国始终对虚拟货币持否定态度。显而易见,这次三大协会发声代表了中国金融监管机构更为明确的态度。公告的核心内容是,禁止金融机构等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必须指出的是,三大协会的权威性不可小觑,凡是违反公告且涉嫌违法犯罪的,必将从严从重惩办,勿谓言之不预。
由于我国不是虚拟货币交易合法化的国家,加之虚拟货币根本无从统计,所以难以获得其在中国交易的真实数据。一种观点是,中国有可能是虚拟货币交易量的绝对大国。
公告中对虚拟货币的权威界定是:“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一明确定义有利于消除人们对虚拟货币的模糊认识。
虚拟货币持有人面对的极端风险可能会使其血本无归,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经营失败、投资炒作等多重风险。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之下,三大协会发布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警示公告,重要性非同小可。公告里有道义劝说的成分,可能同时也拉开了中国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炒作的序幕。对此,虚拟货币炒作者不应置若罔闻。
特别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公告中称:“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措辞十分严厉,下一步,必然会言出法随,通报重大案件,以儆效尤。这是向三大协会所属的会员单位、虚拟货币炒作者做出的警示。毫无疑问,任何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单位或个人,都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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