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重阳网 互联网金融创新不能打擦边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互联网金融创新不能打擦边球

发布时间:2015-12-23 作者: 黄震 

实践证明,互联网金融具有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以及提高国家金融体系的优势。在普惠金融中,不仅能够提升个人的金融服务效果,还可以起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当前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

  受访者黄震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刊于12月22日《中国经济时报》。


  实践证明,互联网金融具有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以及提高国家金融体系的优势。在普惠金融中,不仅能够提升个人的金融服务效果,还可以起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当前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


  今年11月,互联网金融首次被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入监管的新阶段。什么样的互联网金融生态才具有可持续性?未来的中国互联网金融新方向在哪里?


  民生电商执行董事梁笛在“‘十三五’时期金融业与创新论坛”(以下简称“论坛”)上提出,互联网金融作为共享的新经济模式,虽然用技术解决了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痛点,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不能“打擦边球”,只有依靠技术逐步开发出更极致的产品,才能赢得长远而健康的商业模式。


  防范风险不可忽略社会“软法”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在论坛上指出,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其发展过程中必将一直伴随着信用、市场、技术操作、流动性、法律合规等固有风险。根据网贷之家、盈灿咨询报告,今年年中,P2P公司跑路者相比年初多出一倍,并在11月再次出现回升,给行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监管主体尚未完全到位的现阶段,互联网金融需要规范,应始终坚守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底线。


  事实上,现在有很多网贷公司的运营都在靠赔本赢口碑。怎样才能既有效的管理好风险,同时又能赢利?是这个行业急需克服的难题。梁笛提出,在我国目前尚缺乏发达的征信评估体系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如果仅靠信息中介费作为所有盈利来源,则很难覆盖企业的风险成本,需要政府的宽容度,给企业培养品牌的时间周期。


  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则认为,互联网金融尚在发展初期,具有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风险叠加的放大特点,随着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产业加入互联网金融业态,促使该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法律具有天然的不完备性,而互联网金融创新又将日新月异,在浩浩荡荡的世界信息化潮流中,法律作为制度基础,若常立新法,必将遭受质疑,因此,关键在于启动好现有的法律,严格执法最重要。


  黄震还提出,规范互联网金融还应让社会的“柔性之手”发挥作用。要根据其自身规律,形成行业公约、标准、规矩等一系列规则,才能在行业创造新活力的同时,形成约束力,达到创新与监管的平衡作用。


  “大象与小动物共起舞”需要相同的监管政策


  作为主流银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实践者,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侯本旗认为,目前,百度、京东、万达、华为等知名企业都开始以不同形式发力金融,面对不同的监督力度,传统银行有的正在关闭付款转移、有的高管辞官回故里、有人则星夜赶“课程”。聚光灯下的互联网金融探索一旦得到突破,将得到快速扩张。传统金融行业希望银监会能够根据时代的变化,改变传统金融现有的“过度监督”政策。


  追求“一键式交易”是所有互联网金融的终极目标。侯本旗表示,对于工商银行来说,能否适应和拥抱技术变革的趋势,将决定其自身能否再次领行业之先。目前,工商银行也在做电商,并将“金融业的亚马逊”设为目标。


  侯本旗认为,“未来,得移动支付者得天下”。工商银行最新推出的“融E联、融E购、融E行”就是要将“客户经理带到客户身边”,就是传统金融机构应对新技术挑战的措施之一。


  大象要起舞,小动物怎么办?未来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将是百花齐放的局面,还是大象独舞的格局?易宝支付联合创始人唐彬认为,如果传统金融的组织形式和思维方式没有随着互联网“去中心化”的特征而改变,其发展前景仍将困难重重。


  包商银行行长助理刘鑫则认为,在新商业生态环境里,民间力量正快速改变原先的金融结构,传统金融应在蕴含着巨大的新需求里自我改革,只有更好地为新经济服务才有前景。(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