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重阳网 “两会”传递积极信号 三月经济热点回顾与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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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传递积极信号 三月经济热点回顾与评析

发布时间:2019-04-08 作者: 卞永祖 

每年三月召开的“两会”都是国内外观察中国经济走势的最佳窗口。在今年的“两会”上通过了一部重要法律——《外商投资法》。“两会”过后,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和博鳌亚洲论坛也汇集了全球顶级专业人士,金融扩大开放以及服务实体经济成为论坛的重要议题。该如何看待上述热点事件?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产业研究部副主任卞永祖。

卞永祖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本文刊于4月8日《金融时报》。


每年三月召开的“两会”都是国内外观察中国经济走势的最佳窗口。在今年的“两会”上通过了一部重要法律——《外商投资法》。“两会”过后,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和博鳌亚洲论坛也汇集了全球顶级专业人士,金融扩大开放以及服务实体经济成为论坛的重要议题。该如何看待上述热点事件?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产业研究部副主任卞永祖。


金融业扩大开放势在必行


在2019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央行行长易纲提到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势在必行。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透露,银保监会正在抓紧研究新一轮的开放措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也表示,中国证券行业已经为进一步开放做了许多准备,金融行业有很多潜力可以进一步加快开放。


《金融时报》记者:您如何看待监管部门如此重视金融业开放?


卞永祖:金融业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既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首先,扩大对外开放有利于我国金融业做大做强。对外开放会加剧金融业竞争,新机构的加入将激励我国本土金融机构发展创新。此外,对外开放可以有效增加融资供给主体,丰富银行体系,增强资本市场的韧性与稳定性。不仅如此,金融业对外开放以后,我国的金融市场会出现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可以进一步满足投资者和融资者的不同需求。


其次,金融领域开放会加快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扩大对外开放可以促进创新,随着更多风险投资进入我国,不仅会改善我国金融结构,也有利于高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借鉴和学习国外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发展经验,引导更多的资金流向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培养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理念,促进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有,“一带一路”建设已经进入了加油提速阶段,也要求我们加快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


第三,这也有利于国际金融体系的完善,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活力和机会。我国金融业经过快速发展,越来越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中国扩大参与国际金融治理,主导成立了亚投行等多边机构,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更多的开发资金。而作为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银行体系、第二大证券市场和第三大债券市场的国家,不仅为国际上大型投资机构提供了投资机会,可以说也是它们理想的金融避险场所。


金融“突围”从服务实体经济开始


2019年博鳌论坛专门设置了金融“突围”的分论坛,讨论次贷危机的教训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问题。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朱民表示,宽松流动性不是解决小微企业贷款的办法。


《金融时报》记者:作为最近时事热点,博鳌论坛有关金融“突围”的话题引来不少关注。同时,最近金融市场又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情况,比如美国3月期国债和10年期国债收益率倒挂,美国股市也开始出现了波动。人们再次关注金融是否开始回归“服务实体经济”以及如何破解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难题。对此,您是如何看待的?


卞永祖:事实上,次贷金融危机爆发的根源就在于金融脱实向虚并过度发展,这一问题现在依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我国面临同样的问题,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动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同时,还利用定向降准、纾困基金、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比例等措施,力图破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当然,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中小企业本身存在诸多难测的风险,回报率也难以评估,因此融资难、融资贵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但事实上这些问题可以通过相应的优化贷款机制、改善机构结构层次和有效增新机构来缓解。比如,在美国有大量的社区银行,它们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和居民提供贷款,并且统计数据也显示它们的贷款利息并不高于大型商业银行的贷款。德国同样拥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大型商业银行提供流动性给社区银行,社区银行负责贷款给中小企业,当流动性不足时再由大型商业银行补足,这种多层次的融资担保体系也确保资金有效流向了中小企业,有助于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其次,要大力发展担保机构进行风险托底。中小企业征信问题是贷款难的主要原因。在这方面,我国虽然存在大量的融资担保机构,但是可信度不足,甚至有弄虚作假的现象,恶化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这方面台湾省确实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政府通过设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来帮助具有发展潜力但缺乏信贷担保的企业,提高它们的融资信用,具有非常好的效果。


最后,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银行本身是风险厌恶型的,并不利于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因此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尤其是要大力培育风险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流向中小企业、创新企业,市场机制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营造更好经商环境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成为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金融时报》记者:您如何评价《外商投资法》?


卞永祖:新法将在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早年制定的“外资三法”,成为中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共有六章四十二条,以扩大开放和积极利用外资为主基调,对外商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释放出中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的信号。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市场准入。从法案具体内容看,多个条文和中国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改善营商环境有关。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将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之外充分开放,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这样的规定体现了中国对外开放力度之大、进一步实施开放的坚定决心。法案的通过有助于中国吸引更多外国投资,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出有利的经商环境。


规定知识产权保护和严禁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维护公平竞争。法案多个条文均和保障公平竞争有关,如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外商投资过程中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协商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


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等保护条款,发挥法治固本的保障作用。法案第二十五条明确提出,“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以协调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中的重大政策措施,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以及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法案新增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拓展了救济路径,体现出中国在裁量权方面的公开透明、依法治理的考量。


外商投资法的通过反映了中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意味着中国决心营造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投资环境,为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坚决打赢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攻坚战


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结构性去杠杆,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输入性风险。


《金融时报》记者:近几年国家对金融风险非常重视,您如何看待这次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表述?


卞永祖:强化底线思维就是要居安思危,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制度不断健全,防风险能力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初步成效。但新形势下,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国际、国内问题交织,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面临更加复杂的挑战。要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结构性去杠杆,就是要分业施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搞“一刀切”和“急刹车”,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债务类型因地施策。各金融部门的杠杆率不同,杠杆也有优劣之分。结构性去杠杆就是要重点降低杠杆率过高部门的杠杆率,去掉不良的杠杆,尤其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逐步下降与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


防控输入性风险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跨市场业务发展的方向、重点和模式,避免外部风险向银行体系的传染渗透累积。近来,民间融资、融资担保、投资理财等新的金融业态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在与“互联网+”实现结合后,实现了资金的跨市场、跨境、跨行业的流动和扰动,且往往快速扩张、盲目加杠杆。新业态的风控水平普遍较差,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弱,且与商业银行体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监管只关注金融体系尤其是银行体系,将无法有效防控金融新业态的潜在风险。要加快开展综合监管研究和实践,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聚焦主业、回归本源。


绿色转型融入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指出,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污染防治得到加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同时中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质量和效益继续提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1%。经济在绿色转型的过程中向高质量发展稳步迈进。


《金融时报》记者:走绿色发展道路是经济转型的重要方向,我国产业如何同金融结合以加快绿色转型的步伐?


卞永祖:确实如李克强总理提到的,我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进一步进展。据有关统计数据,在监测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占35.8%。近岸海域417个海水水质监测点中,达到国家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监测点占74.6%,比上年提高6.8个百分点。


尤其是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效果持续显现。2018年,全国万元GDP(2015年不变价)能耗比上年下降3.1%,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0%。全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4万公顷。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9.0%,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2.1%,提高1.3个百分点。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金融支持是分不开的,绿色金融作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组成部分,对实体产业的支持力度和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8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8.23万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6%,比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速高6.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1.13万亿元,占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量的14.2%。2018年中国发行人在境内和境外市场共发行了2826亿元人民币(428亿美元)绿色债券,同比增长12%,占全球18%。此外,五省区开展的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在绿色金融的地方实践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已经写入了十九大报告,显示我国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决心,同时,我国绿色金融必然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组织机构体系、产品服务体系、绿色标准体系等方面加快发展步伐。(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 ,微信公众号:rdcy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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