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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再跨越 金砖谋新篇——专家谈“乌法双峰会”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

发布时间:2015-08-04 作者: 王义桅 

在宏观层面上,能源之所以成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点合作领域,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事实。第一,“页岩革命”使美国在本世纪能源尤其是油气开发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并对全球油气产业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一带一路”沿线也是全球油气资源富集地之一,通过“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有利于我国布局未来以技术创新为先导的能源产业,提升我国在全球能源市场上的话语权。

  本文刊于7月23日《中国石油报》。

 

  编者按:


  前不久,在俄罗斯乌法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七次会晤(两者合称“乌法双峰会”)上,能源产业未来发展再次成为会议焦点。加强能源及基础设施投资合作成为这两次会议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


  此次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峰会上,与会各国元首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为未来合作规划了蓝图。


  在同期举行的金砖国家第七次峰会上,金砖国家领导人则制订了以贸易投资为核心内容的《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明确了贸易投资、制造业、能源、金融等8个重点合作领域及合作措施。


  加强国际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能源企业的重大机遇。“乌法双峰会”必将对“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产生重大影响,并由此扩展至全球,助推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


  嘉宾


  王义桅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卢进勇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博导,FDI研究中心主任


  李福胜 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审批委员会委员


  上合组织框架内建立统一能源合作机制的可能性增强


  王义桅:在宏观层面上,能源之所以成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点合作领域,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事实。第一,“页岩革命”使美国在本世纪能源尤其是油气开发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并对全球油气产业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一带一路”沿线也是全球油气资源富集地之一,通过“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有利于我国布局未来以技术创新为先导的能源产业,提升我国在全球能源市场上的话语权。


  第二,从国内来看,“一带一路”主要指向优势技术出口、资源获取、开拓战略纵深和强化国家安全等战略问题。我国油气对外依存度较高,现在这些资源主要通过海路进入中国,且进口渠道较为单一,而中国与其他重要资源国的合作还不够稳固。在此现状下,“一带一路”新增大量有效的陆路进口通道,对于资源获取的多样化十分重要。


  第三,能源尤其是油气资源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国际金融紧密相连的,因此“一带一路”中的能源合作战略也和人民币国际化密切相关。长期以来,油气贸易一直以美元计价和结算,因为美国对中东石油的需求量巨大,同时沙特阿拉伯等国家也需要借助美国强大的军事实力和国际政治影响力来维持中东秩序的相对稳定。


  “页岩革命”使美国一跃成为世界油气生产大国,能源自给率大幅提高。对美国而言,中东石油的战略地位急剧下降,甚至未来美国从中东事务中完全抽身也不无可能。在这种变化及预期下,中东国家急需身为中东石油最大进口国的中国来接替美国。同时,中国也需要借助与中东国家日趋紧密的油气及其他领域的投资贸易合作,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综上所述,由于上合组织成员国均在“一带一路”范围内,区域内国家出于彼此的能源互补性与维护地区安全的强烈需求,加强能源合作是必然选择。因此,未来在上合组织框架下建立统一的能源合作机制的可能性大大增强。


  上合组织与金砖国家在能源及金融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


  卢进勇:当前,世界能源格局发生重大变化。首先,国际油价大幅度下跌,俄罗斯陷入经济增长困境,以及欧美对俄的经济制裁,导致俄在世界能源市场上的谈判筹码所剩无几。


  其次,全球油气供应端逐步呈现出中东、俄罗斯、美国三足鼎立的局面,油气生产国之间的竞争加剧,进一步推动全球能源市场重新洗牌。


  再次,新兴国家经济因进入深度调整期而面临下行压力,其能源需求增速随之放缓。即便未来全球经济复苏,由于新兴市场经济换挡,其GDP增速再次超过10%的可能性极低,从基本面看,未来油价很难恢复到100美元/桶以上的水平。


  在上述三点的共同作用下,由于中俄两国原本就有很强的能源互补性,双方作为上合组织及金砖国家框架内影响力最大的油气生产国和油气消费国,自然有足够的动力和能力在这两个组织框架下推动成员国共同迈出能源合作的实质性步伐。


  金融合作是此次“乌法双峰会”的另一大亮点。目前,上合组织正在筹划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专门账户),金砖国家的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也已初具规模,再加上“一带一路”战略中的亚投行和丝路基金,上合组织和金砖国家已在实质上各自开启机构化的金融合作。这必将在人民币国际化,以及增强本地区抵御国际金融风险能力等方面发挥十分关键的推动作用。


  需重视“一带一路”战略面临的地缘政治因素


  李福胜:总体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相对落后、人口众多、文化多样,一些国家国内政治制度上不够成熟、稳定;沿线国家之间也有历史遗留下来的复杂矛盾;区域内恐怖主义蔓延;中国与沿线少数国家还存在着客观上的疆域争议;不同国家的利益诉求迥异;西方个别国家屡次插手本地区事务等。凡此种种,均增加了地缘政治风险。


  地缘政治风险是全球治理的新问题。正因如此,上合组织启动了扩容进程,吸收更多成员参与共同治理。中国提出未来几年建设4000公里铁路和1万公里公路。这项提议的深层涵义是,共同发展可以降低地缘政治风险。


  此外,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绸之路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中国—东盟基金,以及筹备中的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上合组织发展基金、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等新的金融机构,未来也将在区域内和区域间相辅相成,既分工又合作,从而进一步增强本地区国家抵御地缘政治风险的能力。(记者王源采写)


  合理管控“一带一路”投资的非商业风险


  查道炯


  7月21日,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在上海举行开业仪式。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金砖银行的成立有助于缓解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压力,促进可持续发展,助推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


  能源从生产到消费的各环节配套设施一直是一国基础设施投资的重要构成。国际能源合作与合作方能源基建密切相关,因此也成为“一带一路”的重点投资领域之一。


  “一带一路”涉及的能源富有国多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借助能源投资推动本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因此,在这些国家从事能源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也更容易受到“大国掠夺小国”等舆论恶意炒作的影响,使能源投资风险进一步增强。


  因此,我国能源企业决不可因为有包括金砖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内的国际融资新渠道而忽视境外投资风险管理。相反,在考察境外投资机遇时,如何使每个项目运行顺畅、善始善终,应是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必须坚守的底线。所谓善始善终,即盈利不引起争议、减资或撤资也不演变为公众性事件。


  当然,由于世界油气资源多分布在政局不稳定的国家或地区,战争、恐怖袭击、资源国单方毁约等显性风险往往是能源企业重点考量和评估的因素。然而,不论是纵向回顾还是横向对比,上述情况都只是非商业风险的极端表现,属于现实中的小概率事件。


  反过来说,绝大多数更可能发生的非商业风险时刻存在于每个国家,与投资政策、法律制度、行业与社会习俗等共同构成一国的营商环境。这些隐性风险虽然常在公众视野之外,但企业若不给予重视甚至未能意识到它们的存在,后果很可能不只是项目在资金方面的失败。在一个没有出现大规模动荡的社会环境中,一家外资企业若因经营不善而成为舆论焦点,其名誉和品牌损失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不过,境外投资的非商业风险虽防不胜防,却也可控。也就是说,企业要有管理境外投资风险的思维和策略。


  笔者认为,我国能源企业应在友好合作的原则基础上,建立一套应对非商业化风险的策略体系,使资源国政府和企业明确知晓违约成本,以降低投资风险。


  第一,明确告知对方中资在境外投资能源项目的根本性目的,即获利。中资企业为资源国提供能源产品和服务,提高当地能源供应水平,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利,而非其他。长期以来,我国习惯赋予“走出去”的能源企业许多宽泛而宏大的目标及任务,其中不乏超出企业职责和能力的事务。这也是很多境外媒体热衷于炒作中国企业及其境外项目的原因之一。因此,一开始就表明获利的目的,虽不符合我们的习惯,却是我国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第二,注重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尽职调查直译为勤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所有事情,故其内涵可理解为除了做好资金、技术、市场需求等常规性评估外,还要尽可能翔实地了解资源国的法规、历史、风俗等人文方面的内容,以及其外商投资纠纷的处理办法、各级政府对待此类问题的思维习惯等。尽职调查不同于可行性研究,它还包括对是否因对资金和技术之外因素的判断而否决投资意向的部分。


  第三, 一些国际能源治理机制的条款可能会间接影响投资企业的利益,“一带一路”沿线也有部分国家已加入这类机制。如以健全透明度与问责制为目的的EITI(采掘业透明度行动计划)明确规定,成员国政府有义务将其外商能矿开采税收及其支出去向做到透明。那么,在EITI成员国有投资项目的企业,须按规定上报当地政府。


  因此,资源国是否加入可能影响投资计划的能源治理机制,是企业在进入之前需做好的调研内容之一。调研应以企业自身团队为主、参考国际咨询服务为辅。过度依赖外国咨询服务公司存在其局限性,比如外国公司可能不了解中方盲区,它提出的应对策略也很可能只有外国企业才能有效应用。


  第四,“一带一路”并不意味着我国企业要排斥区域外的投资机会。“一带一路”是我国政府倡议的投资路径,企业应以全球化视野,准确把握沿“一带一路”市场投资的节奏。


  第五,主动应对国际舆论。具体而言,要弱化国企民企之分,强调在资源国注册的企业就是资源国企业;要培养并建立企业思维,因为项目成功的根本基础是合作双方在需求和能力上的契合,而非其他宏观环境因素;以合同为基础的项目稳定运营是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出现纠纷时,有根据地指出对方责任甚至提起国际仲裁,以维护企业声誉;能源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应突出对资源国能源供应和服务的改善。


  此外,笔者认为需特别强调企业在风险分析、风险应对设计、风险管理方面的主体地位。在国际竞争中,研判、驾驭非商业风险的能力同样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投资风险无法避免,我国能源企业应建立起投资双方互利共赢、风险共担的良性合作模式。(作者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本文基础是作者在“2015(第十一届)中国能源战略投资论坛”上的发言,记者王源整理修改)


  “乌法双峰会”能源合作成果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


  这一战略分析了世界和地区发展趋势,提出了上合组织未来10年发展目标和任务,对上合组织在政治、安全、经贸、人文、媒体交流和对外交往等领域的未来合作进行了具体规划,为上合组织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根据这一战略,上合组织成员国未来10年主要目标是巩固成员国互信和睦邻友好,维护地区安全,应对各种安全威胁和挑战,深化经贸和投资合作,扩大科技、卫生、教育等人文领域交流,提升上合组织的国际影响力,加强其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合作。这一战略指出,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形成统一立场,利用这一倡议为推进上合组织经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启动接收印度和巴基斯坦加入程序


  这是此次峰会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标志着上合组织扩员迈出实质性步伐。不过,印度和巴基斯坦成为上合组织正式成员国还需较长时间,两国需要签署上合组织通过的一系列文件,只有在履行相关义务后才能获得成员国地位。


  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加入将为地区安全提供新保障,将提高上合组织应对三股势力和贩毒等威胁的能力,还有助于深化上合组织经济、能源、科技和文化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七次会晤


  《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七次会晤乌法宣言》


  以各经济部门均衡发展、开发和引进先进和创新技术、调动金融机构资源、鼓励私人投资为基础的经济增长至关重要。


  金砖国家在采矿和金属工业、制药业、信息技术、化工和石化等领域深化技术研发和创新合作的潜力,既包括自然资源的勘探、提炼、加工、转变和使用,也包括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并落实互利共赢的项目。


  鼓励金砖国家在基础设施、物流和可再生能源等优先领域进行投资,是五国实现可持续经济增长的战略目标。


  提高工业和能源设施安全水平是金砖国家的优先工作之一。金砖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可开展相关合作,以更好地保护金砖国家的公众安全和环境。欢迎俄罗斯关于举行首次金砖国家工业和能源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倡议。


  呼吁金砖国家相关机构考虑开展能源合作的可能性。


  鼓励消费者、生产者和能源资源转移国的利益平衡,并为能源市场可持续和可预测发展创造条件;欢迎金砖国家的企业共同研发能效技术和设备。


  《金砖国家经济合作伙伴战略》


  这一战略旨在增强金砖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巩固五国在能源、高科技、农业、科学与教育方面的密切联系,并对金砖国家未来5年经贸合作进行了规划。


  这一战略全面规划了金砖国家“一体化大市场、多层次大流通、陆海空大联通、文化大交流”的互联互通发展格局,进一步拓展了金砖国家经贸合作的领域和空间。它不仅将金砖国家利益共同体建设落到了实处,也为构建金砖国家全方位伙伴关系打下了坚实基础。(王源整理)(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