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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敬伟:轻判侮辱国旗犯 损香港司法形象

发布时间:2019-10-31 作者: 张敬伟 

香港街头动乱中的青年打砸抢现象,警示香港教育必须进行深刻反思。香港街头乱象,尤其是侮辱国旗国徽现象频仍,凸显香港国民教育的缺失。补上这短板,祛除港英思维,坚守“一国两制”根本,严格基本法底线,才能去乱而治。

作者张敬伟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本文刊于10月31日《大公报》。


一名21岁男子9月在沙田涉嫌践踏国旗并弃於城门河,早前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前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轻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而不是监禁。判决出来后,不少香港网友表示不满。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这种判决律政司必须上诉。


乱港分子还在製造街头暴乱,暴力持续升级,堵路、纵火、破坏港铁站、袭警、殴打市民……这一系列带有恐怖主义特征的严重违法行为,已经突破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严重威胁香港社会稳定,危及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污损、侮辱国旗的违法行为更是不断上演。


暴徒已经失去了理性,止暴制乱自是当务之急。值得一提的是,乱港分子公然侮辱国旗国徽、高举英美国旗,乱港头目更和英美驻港外交人员频频会面,配合西方政客和舆论逐渐升级街头暴乱,折射乱港分子的“恋殖”思维在作祟。


香港是法治社会,因此恪守“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是香港社会的应有之义。侮辱国旗国徽是严重罪行,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保护国旗、国徽”,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劃、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五级罚款及监禁3年。


弔诡的是,乱港分子是以民主自由的口号走上街头,满嘴人权、法治精神,但其所作所为却严重悖反。一方面,他们煽动市民上街、激化矛盾、製造暴乱;另一方面,一旦出现风吹草动,乱港头目就出走西方世界,留下一众被煽动参与暴动的市民。显然,乱港分子高举所谓的“西方準则”扰乱特区法纪,他们无论思想还是行为上已经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他们污损、侮辱国旗国徽,更凸显他们是不折不扣的“港独”分子。


必须祛除港英思维


不论鼓吹“港独”,还是侮辱国旗国徽,以身试法就应付出代价。香港回归国家已经22年,此时竟有港英残留遗老、“恋殖”青年鼓动市民上街参与非法集会、暴乱,有关行为应当严惩不贷。不过,香港法院屡屡出现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情况,例如黄之锋被抓了放、放了抓,甚至还能走到德国演讲并获德国外交部长接见。


香港司法出了严重问题。如果司法机构不能不偏不倚,香港法治就出现了短板和漏洞,这边香港警察承受压力和委屈抓了乱港分子,那边厢法院又被指责即刻放人。


关键是,法院也有双重标準,对黄之锋这样的乱港分子格外开恩,对於其他犯人则是严惩不贷。如此司法队伍,是否存在港英思维?其实香港法院实施的是英美司法体系,法官多由外国人和双重国籍者出任。回归22年来,香港司法体系并未实现符合“一国两制”的更新。关键时刻看表现,香港法院对乱港分子的“宽容”,凸显香港司法界之耻辱。


香港街头之乱,青年人佔了多数。有些十几岁的孩子也在街上打砸抢,这显然不是简单的“少不更事”,也有香港教育的原因。香港教育,脱胎於港英体制,精英教育具有崇洋(英)媚外的特点。中国历史、国民教育显然是缺失的,普通话必修在香港教育中也未得到真切落实。香港教育在落实“一国两制”时,重视了“两制”忽略了“一国”,这样的教育体制,很难培养出爱国爱港的青年才俊。青年有热血有激情,但也是培育国家观、世界观等“三观”的关键期,国民教育缺失,港英思维就佔据了脑髓。乱港分子一声鼓噪,西方舆论一声召唤,青年走上街头就变成了街头暴力。因此,香港街头动乱中的青年打砸抢现象,警示香港教育必须进行深刻反思。


香港街头乱象,尤其是侮辱国旗国徽现象频仍,凸显香港国民教育的缺失。补上这短板,祛除港英思维,坚守“一国两制”根本,严格基本法底线,才能去乱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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