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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清费,让企业更有活力

发布时间:2017-02-14 作者: 张敬伟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继去年“主打”全面营改增后,新春国务院又“聚力”清费,可谓发出一道“强攻令”。李克强总理会上从国家兴旺发展的高度阐发了这项工作的意义所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在于蓬勃兴旺的市场活力,而市场活力的主体就是企业。”本期“思与辨”就该话题进行讨论。


  张敬伟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本文刊于2月14日深圳特区报。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继去年“主打”全面营改增后,新春国务院又“聚力”清费,可谓发出一道“强攻令”。李克强总理会上从国家兴旺发展的高度阐发了这项工作的意义所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在于蓬勃兴旺的市场活力,而市场活力的主体就是企业。”本期“思与辨”就该话题进行讨论。


  主持人:尹传刚


  嘉宾: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匡贤明(中国 <海南> 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张敬伟(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要减轻企业负担,除了加大减税力度外,更重要的是清除各类费用


  主持人:涉企收费乱象有哪些负面影响?


  匡贤明:从经济增长的经验看,企业是经济增长的主体,企业的活力决定经济的活力;企业的转型成败决定经济的转型成败。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负担过重的压力。在企业负担中,除了法定的税收和社保费用外,主要就是杂费过多。因此,要减轻企业负担,除了加大减税力度外,更重要的是清除各类费用。


  张敬伟:供给侧进入深化改革阶段,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降成本。降成本既包括降低制度成本,如各级政府层面的“放管服”,也包括经营方面的税费成本过高。降低企业成本,必须落实到位,给企业真正减负,轻装前进。


  降成本要继续,否则市场主体就没有活力,没有市场活力的国家就没有竞争力,这正是李克强总理从国家兴旺发达的高度阐述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企业收费的意义所在。


  我国企业要走出去,但也要让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把根留住”,同时吸引更多的跨国企业来华。要提升我国市场活力和竞争力,必须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李长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企业兴则国家兴,如果企业的发展环境得不到很好的改善,那么国民经济实现稳增长、保就业的目标就会落空。不仅如此,涉企收费乱象丛生不仅增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也成为导致企业出走海外的一个重要诱因。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问题,不仅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运营,也关系到国家的兴旺发达。


  涉企收费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制度性交易成本


  主持人:一直以来,涉企收费为何成为顽疾?


  李长安:当前涉企收费项目名目繁多,其中的原因大致可以概括成两个方面:一个是涉企收费是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在经济下行阶段,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缓慢,不得不强化对财政外收入的依赖,这其中就包括了涉企收费问题。另一个是收费项目的多头管理所致。除了政府事业单位会向企业收费外,还有各种商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甚至民间组织也向企业伸手要钱。


  张敬伟:涉企收费关涉到各级政府的现实利益,如果降低企业成本,减少涉企费用,就会动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蛋糕。无论是制度性成本还是税费成本,要降下来都要动权力的蛋糕。


  匡贤明:应当说,近年来通过全面推进减政放权,涉企收费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乱收费等现象得到了初步遏制。一些地方为了吸引企业投资,能减的费用也做了削减。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目前的费用,大部分是中央政府和省级有相应法规的费用。例如,截至2015年上半年,湖南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21项,其中中央立项102项,省级立项19项。从这个角度看,涉企收费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制度性交易成本,清理乱收费现象的空间已经有限,已经直接触及到政府自身职能定位的问题。


  进一步清理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为清费拓宽制度空间


  主持人:对于规范涉企收费,您有何建议?


  李长安:要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首要的就是要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把各项费用项目的收取主体是谁,使用方向是什么,如何监督管理等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收费”。也就是说既要把各种收费项目公之于众,又要坚决把不合理收费项目砍掉。其次是要加快财政制度改革的步伐,扭转地方政府“税收不够费来凑”的做法,同时注重“事权”与“财权”的合理协调,切实减轻地方政府负担,有多大财力办多少事。最后要改变涉企收费项目多头伸手和管理的状况,一方面政府自身要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精简,按照“正税清费”原则,进一步清理取消、整合规范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逐步减少项目数量。另一方面,非政府部门的各项收费也必须加快规范和整顿,坚决遏制一些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漫天要价、随意要钱的行为。


  张敬伟:要做到真正的涉企成本降低,归根结底还是从权力部门入手。国务院的态度笃定而明确,取消、减少和规范各种行政性收费。如果国务院明确清费范围,制定规范的行政收费目录清单,由省及市再到基层政府,减负行政链就清晰明了。


  收费法治化,减负制度化,费用公开化,是涉企收费须坚持的原则。这一原则既可约束公共权力的任性,实现行政收费的法治理性;亦可让市场主体明晰收费项目的量化标准和法治依据,更能让社会舆论参与其中,作为第三方的监督者。


  匡贤明: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企业对费用负担更为敏感,减费需求更大。第一,要对全国性和省级的收费项目进行法律审查,对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向同级人大做出说明;除此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尤其是已经完成相应历史使命的收费项目,应尽快取消;第二,要建立费用正面清单。企业支付的费用如不在费用清单内,有权拒绝缴纳;第三,更重要的是,进一步清理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为清费拓宽制度空间。第四,尽快降低相应的要素成本,比如土地、社保等,与清理涉企收费同步推进,着力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