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1 作者: 董希淼
“加大金融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需要完善农村金融的`顶层设计’。”董希淼认为,这涉及一系列的安排,包括建立农村金融评价指标,对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建立政府主导的小微信贷担保体系,改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环境;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制度,构建农村征信体系,提升农村信用基础水平等。
董希淼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刊于9月21日《经济日报》。
发展农村金融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支撑,目前,发展农村金融存在哪些“短板”,接下来该如何着力?《经济日报》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
董希淼还建议,尽快为农村金融立法,以法律来规范和保障农村金融。“农村金融发展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尚无统一的农村金融法律,因此,推动农村金融立法具有紧迫性。”董希淼强调,下一步,应通过农村金融立法,构筑合理的农村金融组织法律制度,明确并加大政府支持农村金融的方式与途径,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经营行为,推动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等多元主体共同发展。(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