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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雨露:有必要对微型金融进行审慎监管

发布时间:2016-08-25 作者: 陈雨露 

近年来,中国央行按照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原则,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领域倾斜。陈雨露指出,面向未来,中国央行将把促进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发展作为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具体从以下四方面引导普惠金融发展。

  本文刊于8月25日财新网。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8月25日举行的“中国-拉美微型金融高峰论坛”上指出,微型金融小额分散特点使得个体风险外部性小,但是微型金融点多面广,如果风险因素过多积累和无序扩散,也可能影响到金融稳定,有必要对微型金融进行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监管。


  陈雨露还指出,微型金融与一般性的商业金融在服务对象、经营管理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于微型金融的管理和监管要求不宜照搬一般性商业金融的做法,需要保持一定的弹性和适当性。同时需要根据不同微型金融组织的性质和业务特点,综合考虑从业机构风险外部性大小和商业化程度高低等因素,实行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的有效性。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8月25日举行的“中国-拉美微型金融高峰论坛”上发言


  近年来,中国央行按照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原则,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领域倾斜。陈雨露指出,面向未来,中国央行将把促进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发展作为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具体从以下四方面引导普惠金融发展。


  一是发挥好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的合理增长,为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同时充分发挥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支农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政策、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等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和精准扶贫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二是完善多元化、广覆盖的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推动形成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的工作大格局,引导金融机构在机构设置、资源配置、内部授权、绩效评价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满足特殊群体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是创新针对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各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有效拓宽合格抵押品的范围,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政策框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的数字技术,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延伸服务半径,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账户开立、存取款支付结算等基础性的金融服务。创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务融资工具,拓宽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通道。


  四是优化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发展生态。扩大支付清算网络的覆盖面,积极推广网络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型支付的方式,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金融消费者的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