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与“收入”再次成为“两会”的热点话题。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到2020年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可以说,2013年对“两会”如何制定实现这一目标的“路线图”至关重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我们已经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仅从数字来看的话,10年时间翻一番,只需要每年增长率达到7.2%就能实现。相比于“十二五”期间GDP年增长率“保7.5%”的目标来说,实现7.2%难度不算大。不过,“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无论就其概念,还是十八大要求来说,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目标。就其概念来说,“收入倍增计划”的提法来自于1960年时任日本首相池田勇人提出的10年时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这个名称下包含了一套有着五大“中心课题”的政策组合。宗旨是通过产业升级和社会生产率整体提高来实现国民可支配收入的翻倍。
到2020年实现“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从数值上来说并不算难,通过投资拉动就可以做到。但是收入翻番不等于福祉翻番,更不等于幸福感翻番。要想实现“收入倍增计划”的内涵即幸福感大幅提高,还需要在产业升级和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多下工夫。如果只是简单地通过投资拉动粗放型增长去实现数值上的“收入倍增”,那实际上只会拉大“幸福差距”。 (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项目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