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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谈判若达成协议,对多边体制能否起到支撑作用

发布时间:2018-08-31 作者: 刘英 

8月30日~3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各方在新加坡举行部长级会议。由于此前谈判各方在不同场合表达了加快推进谈判的意愿,令人对尽快完成RCEP谈判充满希望。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加快RCEP谈判意义何在?RCEP谈判能否为全球多边体制和自由贸易再添注脚?本报特邀业内专家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刘英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本文刊于8月31日《国际商报》。


8月30日~3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各方在新加坡举行部长级会议。由于此前谈判各方在不同场合表达了加快推进谈判的意愿,令人对尽快完成RCEP谈判充满希望。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加快RCEP谈判意义何在?RCEP谈判能否为全球多边体制和自由贸易再添注脚?本报特邀业内专家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专家圆桌(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刘英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 白明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 骆永昆


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情况下,RCEP谈判的重要意义何在?


刘英:在当前局势下,加快RCEP谈判意义重大。目前,美国正在全球推行“美国优先”的单边主义做法,使得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情绪升温。美国引发全球贸易摩擦以及英国“脱欧”引发逆全球化思潮,多边体制和自由贸易精神受到挑战。此时加快RCEP谈判能够很响亮地对外发出强烈信号,即多边合作仍是全球主流,多数经济体仍然坚定支持并维护WTO多边贸易主渠道的重要作用。


以上并非单方面的推测。从谈判速度上来看,2017年全年,RCEP谈判总共进行了3次,其中第三次发生在10月末。而今年RCEP年度第三次谈判发生在8月初,比去年提前了3个月。且各方均表示还要在今年进行第二次部长级会议。显然,西方发达国家掀起的逆全球化思潮不仅没有掣肘RCEP谈判,这种贸易摩擦的反作用力还客观地促使了亚太国家加快谈判的意愿。


白明:全球化与贸易自由化是大势所趋,然而美国等国家却始终不甘心地用贸易保护主义试探自由贸易底线。面对如此情境,致力于自由贸易的经济体除了要利用一切场合明确表明自身维护多边体制的决心外,还必须将达成小范围、区域性贸易协定提上议事日程,以防因与贸易保护主义者过度纠缠而错过自身经济发展时机,加快RCEP谈判就是基于上述思考而作出的明智决定,推动RCEP谈判本身也是用实际行动对维护多边体制立场进行的重申。


需要注意的是,RCEP并非是对抗当前贸易保护主义的应激产物,从时间上看,其是2011年提出的构想;从贸易结构上看,其也确实反映了亚太区域各经济体加强合作的共同需求。更重要的是,在资源全球流动的愿望暂时无法达成的背景下,先行推动资源区域内优化配置,实现区域性优势互补,既满足了自身经济发展需要,也能客观形成示范效应,或将进一步反作用于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全球化于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前行。


骆永昆:当前主导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势力就是美国,其最具代表性的做法就是摒弃所有全球、多边、区域合作机制,只专注于双边合作和美国自身利益。


反观RCEP,理念与其完全相反。作为目前东亚地区规模最大的多边合作谈判,RCEP涵盖了亚太地区几乎所有主要的国家,更关键的是,RCEP并不是东亚地区合作的“终结”,而是东亚大范围区域合作的“开始”。由此可以看出,亚太国家的最终愿望是推动亚太地区一体化,亚太国家用自身切实的努力,给予了美国代表的单边主义以回击,并为全球其他致力于多边和区域合作的经济体树立了典范。


当前RCEP谈判的难点是什么?


刘英:RCEP谈判最大的难点是应该如何弥合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诉求分歧。主观上看,参与方希望RCEP是一个全面、高质量、现代、互惠的合作协议,所以谈判内容丰富细致且深入,既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等传统内容,又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争端解决机制等热点议题,还涵盖数字经济发展等新兴议题。客观上讲,16个国家参与谈判的现实确实让主观意愿的达成由于诉求不同而变得困难重重。16个国家中,既有发达国家,又有不发达国家;既有新兴市场经济体,又有最不发达国家。每个国家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投资等的诉求不同,发达国家希望获得更广阔的市场,新兴和不发达国家则担心过度的开放是否会导致国内产业受到冲击等。


不过,不断升温的贸易保护主义加速了16个国家加大合作的期望。最近一次RCEP谈判中,与会方讨论了下调关税和完善规则等问题,并在“通关手续贸易便利化”与“政府采购”两个领域达成了实质性共识。这一结果相比前5年仅在“中小企业”与“经济技术合作”两个领域达成一致来说可谓突飞猛进,说明RCEP谈判进程正在加快。


白明:当前阻碍RCEP谈判的主要难点有两方面:一是经济体间的利益分配和协调;二是经济体间的政治互信。其中,后者源于主观立场,更难攻克。


先看不同经济体的利益协调。首先,协调经济体间利益是所有全球、多边乃至双边协定谈判时都要面临的问题。其次,RCEP谈判在协调各经济体利益方面所需顾及的经济体数量较多。不过,RCEP涉及谈判国家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性大、互补性强,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谈判难度。再加上RCEP构想本身并非平地起楼,而是以东盟共同体、中韩自贸协定、澳大利亚-日本自贸协定、中日韩自贸区构想等各种多边、双边共识为基础,这进一步降低了RCEP整合的难度。所以,从已公布的消息来看,“游离”在上述提到的共识、协定之外的印度立场是现阶段阻碍RCEP谈判达成的主要障碍之一,印度始终对外部商品和市场抱有戒心,不肯在关税和市场开放等问题上过多妥协。


再看经济体间的政治互信。这是解决参与RCEP谈判经济体间利益协调问题的基础,也是困扰RCEP谈判进展最棘手的难题。毕竟利益协调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缓解,可政治互信就要求参与的经济体必须主观去接受这种区域性的资源配置。近来,随着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感受到复杂全球贸易局势威胁的亚太各经济体加强区域合作的愿望反而迫切了起来,让各方再度看到了RCEP谈判年内达成的希望。


骆永昆:当前RCEP谈判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弥合谈判中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间的分歧。发达经济体,如日本和澳大利亚,并不纠结关税的让渡或市场开放等问题,他们所关注的重点在于准入的门槛和市场的标准,日澳的期望是在RCEP谈判框架下实现高水平合作,然而他们的要求对于参与谈判的发展中经济体来说很难达到。


发展中经济体方面,阻碍谈判进展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印度身上。印度国内有很多政策保护本国产业,比如钢铁业、农业、医药行业以及信息服务业。印度政府一方面期望通过RCEP谈判获得更多开放红利,一方面又不愿同等开放国内市场,担心外部商品、人员涌入会冲击本国商品和就业环境。


在此背景下,未来RCEP谈判要想获得成功,最关键的就是在发达国家想要扩大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想要保护本国产业间找到更多平衡。个人觉得,只要参与谈判的各经济体目标一致,细节问题就一定能够解决,必要情况下可以通过签署过渡协议等形式暂时性“搁置”难点,先行达成框架性协议。


一旦RCEP谈判达成协议,对于多边体制是否会起到支撑作用?


刘英:在逆全球化思潮涌动下,尽快达成RECP谈判有利于完善世界贸易环境,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进全球经济稳定增长。


RCEP谈判一旦达成,将在亚太形成一个全面、现代化和高质量、互惠的大型自由贸易区。届时,这个推进亚太经济一体化的合作机制覆盖的人口约占全球一半、国内生产总值(GDP)和贸易额约占全球GDP和贸易总额的各30%,合作内容不仅包括关税削减,还将在投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和争端解决机制等全部15个领域中制定贸易规则。无论从覆盖范围还是合作内容上来看,RCEP都称得上是代表着全球一半人口和不少经济体的多边合作机制,是对贸易保护主义最现实的回击。


白明:RCEP谈判一旦达成,对多边体制不仅会起到支撑作用,更会起到补充平衡的作用。RCEP谈判涉及16个经济体,若达成,至少说明有16个经济体对区域多边合作机制是持认同态度的,愿意在这个框架下开放市场,推动商品的自由流动,在通过协议的那刻起,就用行动对封闭市场、加征关税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形成了有力回击。


另外,RCEP谈判本身还有补充平衡多边贸易机制的作用。放眼当前全球、多边或区域合作平台,多数是由发达经济体作为主导。新兴经济体却没有一个相应规模或地位的区域协定与之相匹配。这种差距会造成在全球贸易舞台上发展中经济体集体“失声”,多边体制发展不平衡,如果此时亚太国家能齐心协力推动RCEP谈判完成的话,无疑是对现有多边体制的有益补充和完善。


骆永昆:如果RCEP谈判能够按预期在今年年内“撞线”成功,将与日本主导的TPP、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在亚太区域内形成合力,推动亚太合作一体化再进一步,后期,在三者的示范作用下,相信类似中日韩等亚太小范围多边合作还会陆续达成,最终实现亚太区域的一体化,进而向世界展示多边体制仍是合作主流,同时也给众多坚持多边体制和自由贸易的国家以信心,毕竟只有坚持多边体制才可以保证资源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自身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从目前来看,RCEP谈判从2013年开启到现在已有5年,此前外界一直难以窥探谈判细节,最近的几次谈判官方不但主动公布了谈判内容,且从公布内容来看,每个问题都属各国利益关切的,这说明各方已就加快谈判进度形成共识,谈判正在进入实质攻关阶段。(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 ,微信公众号:rdcy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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