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重阳网 鲁公路:从拉斯维加斯枪击案谈起,让美国控枪比禁毒还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鲁公路:从拉斯维加斯枪击案谈起,让美国控枪比禁毒还难

发布时间:2017-10-09 作者: 人大重阳 

总的来说,"人民"持枪的自由是受和宪法一样的《权利法案》保障的。那么是不是所有人,在任何状态下,可以不受限制地持有或买卖任何枪支弹药?答案是否定的,显然普通美国人就不能买卖火箭筒或原子弹。任何法律立法的时候都会有适用边界和特殊兜底条款,枪械持有的法律尽管规定是居民的自由,但不是什么人、在任何状态下、可以不受限制地持有任何枪械,这是立法的基本常识。

  作者鲁公路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本文独家刊于人大重阳网。


  【编者按】几天前,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拉斯维加斯枪击案,再次使美国的控枪难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一般认为,美国枪击案频发跟不能有效控枪直接相关。那么,美国控枪为何如此之难呢?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鲁公路为人大重阳微信公号独家撰文,深刻剖析美国社会深层的持枪传统和理念,而且数据分析显示控枪与谋杀率本身并无明显的因果关系。


  一、拉斯维加斯的枪击事件掀不起大波澜


  几天前,发生在赌城拉斯维加斯的大规模枪击案造成的伤亡人数再次刷新美国历史:枪手从一酒店的高层房间向不远处的地面上参加音乐会的人群发射了200多发子弹,造成59人死亡,500多人受伤。事件发生后,警察在枪手的酒店房间里找到了23件枪械,包括半自动步枪。军迷们都知道半自动步枪不能连发(美国联邦法律规定,普通居民不能持有或贩卖自动步枪),但是枪手购买了撞火枪托,通过简单组装,半自动步枪就可以达到连发射击的效果,和自动步枪的密集扫射没有区别。这次枪击中使用的子弹火力之大,击穿警察钢盔没任何商量。


  过去的三、两年,美国境内发生了若干起大规模的枪支伤害普通民众的事件,政治家和民众们对于控枪的呼声越来越高,相信这次极度恶性事件将再一次掀起控枪辩论新的"壮阔波澜"。悲剧归悲剧,尽管一再重演,但是我们相信普通老百姓对于枪支控制的基本看法和观点,并不会因此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200年以前美国建国直到现在,两个信念在普通老百姓和华盛顿的政治家心中牢牢树立了起来:持枪会让社区变得更加安全;拥有和持有枪支保护自己是我们的自由和权利。受这两种信念的驱使,一方面美国境内枪支泛滥,枪击事件不断发生,另一方面禁枪是一个费舌头但鲜有结果的话题,这在标榜自由的其它西方国家难以理解。澳大利亚和英国都曾经掀起过禁枪运动,并且短期内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没有掀起巨大的社会波澜。电影演员马特·达蒙在一次接受采访时表示,想在美国看到控枪,有生之年是没戏了。这,也许是真的。


  二、美国枪击死亡人数远低于毒杀或车祸


  美国是一个"民兵"国家,全民持枪稍许夸张,但很大一部分人有多只枪却是事实。2014年美国的总人口为3.19亿,根据美国枪支制造工厂同期的统计数字,民间(包括执法警察等)拥有的枪支数就达3.71亿只。枪多了,不可避免地与枪支相关的犯罪导致的死亡人数也就多了,这就跟车多了,车祸导致的死亡人数自然也就上升了一个道理。


  枪杀和车祸的类比尽管形象,但太形式化了,实际上两者差别巨大。要不然怎么没听说因为车祸丧生的人数增多而出现控车甚至禁车?但是关于控枪甚至禁枪,美国两党的政治家们可没少针锋相对。


  乍一看,美国枪支泛滥,恶性枪杀事件接连发生,实在应该控枪甚至禁枪。但是控枪绝非表面机械推理那么简单。先看几幅图:


  第一幅图是美国2014年各种原因导致的致命事件中的死亡人数分布,看得出来,枪击导致的死亡人数仅占千分之四左右的比例,远低于毒杀或车祸导致的死亡人数,后两者加在一起占比超过55%。所以仅仅看数字的话,枪击事件是令人揪心,但是枪杀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死亡人数占比并不大,对于执法人员而言,也许更需要把精力放在毒杀或车祸的防止或减少上。



  第二幅图和第三幅图分别是华盛顿特区和芝加哥市控枪前和控枪后谋杀率的变化图。华盛顿特区在1976年颁布了控枪法案,随后二十几年的谋杀率却大幅上升,更有意思的是,当取消控枪法案后,谋杀率并没上升。芝加哥在1983年实施了控枪措施,此后谋杀率也呈现上升的势头。所以人们很难就控枪效用下结论,如果单看这三张图必须下一个结论的话,结论是令人不安的:枪击案造成的死亡微不足道,控枪不但效果不明显,甚至会起反作用。




  美国有一个关于控枪的网站,专门罗列各种调查和统计数据,一切以事实为准绳,以数据为依据,上面的三幅图就是从这个网站截取的。其实里面还有更多的客观数据和图表数字表明控枪达到的效果不明显。所以在美国谈控枪绝非我们在中国隔岸观火、谈论国际大事那么简单,更别提说在美国立法控枪了。事实上,美国更多的立法不但不是针对控枪立法,相反却是针对持枪合法性和合理性立法的。事实就是这样,美国的法律不但不支持控枪,更强烈支持公民持枪。


  三、美国老百姓有持枪传统,而且有宪法保障


  美国人对于枪的热爱和认同由来已久。宪法修正案即《权利法案》第二条就规定了"人民"持有枪支武器的自由和权利不受侵犯。《权利法案》是宪法的修正案,法律效力等同宪法,是美国的立国之本,从1791年开始生效以来,直到现在还没有听说那个社会团体或著名个人主动去挑战宪法的权威。由此可见,美国老百姓持枪不光有传统,而且有宪法保障,甚至有的政治家煽情地表达:持枪自由是上帝给的,神圣不可侵犯。


  持枪保卫自己和社区的安全是贯穿于美国建国始终的坚强信念。关键的时候,国家机器是没法保护你的,只有自己保护自己是安全的。拿什么来保护自己,那就是拿起武器,勇敢地战斗或威慑。有一组数据为持枪的信念增添了数字上的支持:根据一项调查,美国只有56%的严重性攻击案件、30%的抢劫案件、39%的强奸案件和65%的谋杀案件被司法系统成功破解,剩余大量成批的案件出现后就一直没有结果了。于是美国人就想:求人不如求己,靠国家不如靠双手,拿起武器保护自己才是可靠的。


  关于这点,曾经读过一个调查报告,调查的家庭户数为4977户家庭。得出的结论是过去5年,至少有3.5%的家庭成员曾经用枪械保卫过自己的人身或财产安全。由此可见,美国人平均每年持枪保护自己的事件数达到100万起以上,枪械对于美国人防身保家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没有人敢公然违抗联邦法律体系下的宪法修正案,但是各地的法官们对于修正案第二条中提到的"人民"(people)一词的理解却各执一词。持有禁枪观点的法官们认为,修正案第二条中的"人民"并非普通民众,而是从事军事或相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专业民众。顺着这个逻辑下来,在本州或本城市出台禁枪的法律就不存在违宪的任何问题。确实,有些城市是这么做的:华盛顿特区在1976年制定了适用本区的禁枪法律;芝加哥在1982年制定法律要求持枪的人每两年年检、注册一次,后来改为一年一次。执行了一段时间后,最终两大城市的禁枪法律都被美国最高法院判定为违宪。这里有必要做个注解,美国有两层法律架构体系,联邦和地方,除了参众两院制定联邦法律,一般各州也都有自己的法律体系,并且各地的法律不能公然违抗联邦的法律精神。


  总的来说,"人民"持枪的自由是受和宪法一样的《权利法案》保障的。那么是不是所有人,在任何状态下,可以不受限制地持有或买卖任何枪支弹药?答案是否定的,显然普通美国人就不能买卖火箭筒或原子弹。任何法律立法的时候都会有适用边界和特殊兜底条款,枪械持有的法律尽管规定是居民的自由,但不是什么人、在任何状态下、可以不受限制地持有任何枪械,这是立法的基本常识。


  打个比方,谁也不能剥夺居民参与股票和其它金融产品交易的自由,但是并不意味所有的金融产品对于任何人都是合适的,应该有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即合适的产品卖给适合的人。同样的道理,美国也有类似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一样的枪支持有适当性制度安排,并以联邦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一是持枪者适当性制度。联邦法律明确规定特定类型的人,例如有一定犯罪记录、在逃犯、犯有家庭暴力罪等好几类人不能持有或贩卖枪支弹药。一经发现,要判罚坐牢而且一般刑期10年以上。


  二是枪支的适当性制度。美国在30年代就制定了《全国枪支法案》,规定普通平民百姓不得拥有全自动的枪支,但是半自动步枪是可以的。我们知道,全自动枪支是可以扣动一次扳机,连续多次发射,杀伤力更大。


  三是枪支弹药运营商的监管条例。以经营枪支弹药为生的运营商必须领取联邦法域管辖下的营业执照,并且在枪支弹药销售中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背景调查。这里面有一个漏洞:如果背景调查三天之内没有拿到结果,视同调查通过。熟悉美国法律的人士都知道联邦执照意味可以跨州做生意,州法下的执照意味做生意被圈定在州内。尽管对于持有联邦执照的运营商美国法律做了规定,但是对于私人之间在州内从事枪支买卖或转让的联邦却不做任何限制。也就是说,私下从事枪支买卖可以不做背景调查。另外在枪支博览会上从事的个人之间进行枪支之见进行的交易,可以不受约束,随便买卖,美国每年有2000场到5000场以上的枪支博览会。另外对于持枪的数量没有限制,如果持枪合格,那么随便可以买很多枪。另外在网上买枪可以不受背景调查限制。


  所以在美国,大家的争论从来都不是立法禁枪,而是立法持枪、合理控枪,大家争来争去都是围绕要不要在地方法的语境下,到底要不要做背景调查,要不要销售杀伤性太大的武器,要不要限制个人持有武器的个数,把持枪的人群进一步缩小。


  四、在控枪问题上,两党的政治家都十分小心


  在控枪问题上,两党的政治家都很关心,但都很小心,绝不拿政治生命开玩笑。首先两党都同意居民持枪的自由是法律赋予的,不可侵犯,没有人傻到说最近又死了好多人,因此全民应该限期自动缴械。2016年的民主党大会,控枪观点如下:1)支持公民持有枪支的自由,但是枪支应该掌握在负责任的公民手里;2)买枪的时候要做背景调查并要弥补与其相关的漏洞;3)限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销售。总结下来就是坚决支持持枪,但是现行制度漏洞需要修补。和民主党相比,共和党的观点直接而鲜明:1)个人持有枪支是神所授予的,不受侵犯,因为他要保护自己的家人和社区的安全;2)反对制定新的法律限制个人购买现代化的武器,尤其是对弹夹的子弹容量不做限制。显然在限制大规模杀伤武器这点上两党是严重对立的。


  面对接连不断发生的枪击事件和对普通民众造成的心理创伤,共和党为什么不取巧主动迎合民众关心的重大事件,旗帜鲜明地提出控枪?对于共和党来说,枪权神授,谁也不能剥夺,所以共和党的观点在美国天然有很大市场,和大多数美国人的理念不谋而合,也就是说这个持枪论点不需要证明和说服别人。


  在控枪与否的辩论上,民主党从逻辑上一开始就会陷入困境。民主党的观点是要控枪,尤其是对于大规模杀伤武器的控制是必要的,要正面证实这个命题确实很难。就算列举成千上万的例子来证明大规模杀伤武器给犯罪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也很难证明说控枪没有损害绝大多数普通持枪者的利益。共和党在证明自己不要控枪的观点时就没有这个烦恼,因为宪法修正案是这么说的。


  正面证实有困难,那就从反面证明,即逻辑学上的证伪(类似于数学上的反证法、统计学上的假设检验),即证明原命题的否命题是不靠谱的甚至错误的。所以,民主党需要证明:不控枪尤其是不控制大规模杀伤武器是错误的。但要说明这个,一样也很难。


  无论如何,大规模杀伤武器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方便,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至于到底是自由放任枪支泛滥,还是要一些限制性的规定,这就看政治家的韬略和民众对于重大枪击事件的激烈反应的程度。一般来说政治家都是跟着民众来走的,如果内华达州的枪杀事件对于美国人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那么这很可能成为政治家利用的武器,趁机立法,限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销售,对此我们拭目以待。(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