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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震:从“监管沙盒”看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的发展

发布时间:2017-04-12 作者: 黄震 

不论是现在的“沙盒监管”还是近段时间热门的fintech,国内其实早就已经突破了概念上的限制走上了实践的道路,国外一些貌似高大上的概念,声称走在我国的前面,也引发了国内的跟风。却没有注意的到国内已经实质性走进了实践的进程中。

  演讲人黄震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刊于4月10日“黄震互联网金融”微信公众号。

 

  2017年4月8日,国内首家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在京成立,同日举办了“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法治保障”研讨会。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当选为副会长,并在成立大会上做了精彩致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与会代表,早上好!


  首先我代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各位同仁,向今天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


  作为中国最早参与互联网金融研究和实践的一批学者,我非常高兴地看到法学界的专家学者终于有了我们自己的组织。尤其是能够由北京市政府、企业、学界等多方面相结合跨界合作。


  记得在2012年互联网金融热潮兴起之初,我和沈局等开展互联网金融调研时我们有些孤单,但是今天我们的阵容很强大。通过这四五年时间,互联网金融得到了蓬勃发展,我们的学术研究理论联系实际,也在密切跟进创新,从而今天能够形成一个学术团体和高端智库。


  也还记得五年前北京市金融局霍学文局长就曾提出要打造互联网金融的中国学派。如今我们欣慰地看到在北京市凝聚了一批顶级专家,可以称之为北京学派的法学团体集结起来了。也希望在今后的研讨中,通过加强合作和沟通,让我们的队伍继续壮大,凝聚全国有关的互联网金融研究力量,协力继续打造互联网金融的中国学派!


  正如前面的几个领导讲到,互联网金融在中国是互联网信息通讯技术革命带来的一个成果,中国金融要突破原有的金融压抑瓶颈,形成普惠金融、大众金融和民生金融等新的趋势。同时又得到了我们法律界、学术界的支持。因此,在互联网金融兴起时我们提出,互联网金融有三大法宝:第一是要有科技创新;第二是要有风险管控;第三是要法律保驾护航。今天我们法律界终于亮剑,宣告成立一个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更加有力地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随着科技创新日新月异的步伐,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还在加快,要跟上创新的脚步我们经常感觉到有些力不从心。单个的学者很难消化这么多的创新成果,所以学术研究需要团队作战,需要跨界交流,需要我们形成一棒接一棒的合作模式。


  互联网金融从既无监管机构也无准入门槛,还没有行业标准的三无状态,通过逐渐发展已经成为三有了。并且我们的监管在当前正在进行一场风险整治行动。今天我们法治研究会的成立正当其时。刚才沈局长跟我讲到,在风险整治过程中,现在已经暴露了一些问题,同时还可能挤出一系列的问题出来。那么就需要我们做出相应的预案和研究,形成实际的成果支持。


  作为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的一员,我希望和大家一起开展调查研究,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实际,形成支持实践,同时体现我们学者价值的研究成果。在过去的五年中,我曾经为解决一些现实问题,试着提炼了一些概念和命题,比如在互联网金融创新过程中,有关部门可以进行软法治理和柔性监管,企业要进行动态合规等等这些理念,也在北京市金融局支持下进行了一些实践尝试。


  现在西方提出要对互联网金融尝试使用监管沙盒的这样一个监管创新模式。实际上,我觉得我们北京市的创新经验比监管沙盒更早。沈局长四年前就提出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黑匣子的研究,我认为这比监管沙盒更有创新的意义。所以我们中国人不要妄自菲薄,更不要盲目崇洋,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进入无人区的时代,要认真总结自己创造的成果,提炼我们的理论概念,进一步推广到全国各地,互联网金融是非常有可能实现弯道超车的一个领域。


  我期待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成立之后,能够产出更多的学术成果,也能够更好的服务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预祝今天下午的讨论圆满成功。谢谢大家!(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