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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希淼 杨芮:投贷联动的积极意义与风险防范

发布时间:2016-05-31 作者: 董希淼 

日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贷联动试点正式启动。这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推动银行业转型创新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增加金融供给总量,优化金融供给结构。投贷联动在欧美发达国家,作为商业银行实现资本增值的金融工具已经运用得比较成熟。对我国银行业而言,投贷联动将推动银行在公司治理、盈利模式、风控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改善。

  作者董希淼系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杨芮系恒丰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本文刊于5月30日《金融时报》。


  日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贷联动试点正式启动。这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推动银行业转型创新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增加金融供给总量,优化金融供给结构。


  投贷联动在欧美发达国家,作为商业银行实现资本增值的金融工具已经运用得比较成熟。对我国银行业而言,投贷联动将推动银行在公司治理、盈利模式、风控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改善。


  公司治理方面,试点银行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有助于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尤其是完善高管和员工激励约束机制,如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市场化薪酬体系,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激发银行作为市场主体的生机和活力。设立子公司后,条件成熟时,还可以引入多元化社会资本,改善银行股权结构,推动公司治理机制和架构优化。


  盈利模式方面,试点银行将与创投基金、风险管理机构加强合作,不仅可以通过建立金融机构战略联盟的形式,获得高成长科创企业“股权+债权”融资业务的收益;还可以凭借银行自身广泛的客户资源,为战略联盟合作机构提供包括财务顾问、托管、现金管理等综合服务,提高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同时,为银行进一步推进综合化经营进行新探索。


  风控能力方面,传统上银行擅长向企业提供债权融资服务(以信贷投放为主),投贷联动引入股权投资这一新元素,将可能加速银行风险管理体系重塑,促进银行完善投资与信贷独立审批机制,重视搭建风险传染的“防火墙”,提升筛选客户和贷前调查的能力,逐步完善投资退出机制。这既有助于投资子公司积极创新,也有助于银行母公司稳健经营。


  对于科创企业而言,投贷联动满足了企业差异化的投融资需求。科创企业,尤其是创业型中小科技企业,具有缺乏资本金、缺乏担保抵押物、高速成长、风险较高的特点。在传统的风控体系下,它们很难获得银行的贷款。而在投贷联动试点落地之后,科创企业融资渠道扩宽,“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将可以有所缓解,企业的杠杆率也将会下降。更重要的是,这类在成长初期的科创企业在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后,银行的信用背书将给科创企业带来多个方面的提升,包括信用评级、人才吸引、引入战略投资者、提升议价能力等。


  与此同时,试点银行将针对投贷联动业务细化和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对潜在的科创企业客户采取信贷与投资并行的风险审批体系,以防控在孵化科创企业过程中的风险,必然会对准入企业的质量提出一定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促进科创企业努力提高公司治理能力、经营业绩水平、财务可靠性等,为整个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带来帮助。


  当然,与债权融资相比,股权投资虽然投资回报率更高,但其风险也更大。中小型企业在初创和成长期间,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按照银行的传统信贷风险体系,这类企业在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方面与银行的安全性要求相去甚远,再加上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对银行审慎经营的风险管理理念形成冲突。因此,在实施投贷联动后,银行应当做好支持创业创新企业与提高资产质量的动态平衡。


  在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时,应该形成信贷与投资的独立审批原则,加强与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建立风险投资机构的准入审查机制,定期重检合作名单,对不符合准入标准的客户不再开展新增业务;建立贷前调查合作机制,在贷款投放前,要求风险投资机构提供完整的客户尽职调查报告,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建立投后管理合作机制,根据贷款规模大小及对本行的重要性程度选择客户,与风险投资机构一同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及时对信贷资金风险状况作出判断;在选择行业时,应针对性地选取几个重点子行业,再在其中筛选重点客户;在筛选客户方面,应依靠自身专业团队和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行业、产业市场进行审慎调查;应通过专业风险投资机构、设定高利差和股权投资等方式确保高收益覆盖高风险,并建立完善投资退出机制。


  当然,也有一些人担心,银行通过投贷联动介入创投业务,将可能挤占VC/PE的生存空间。其实,这样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投贷联动不但不会挤占VC/PE的生存空间,而且还有利于创投业务更好地发展。银行与VC/PE对科创企业的孵化是共赢互惠的。对于VC/PE来讲,银行可以通过自身广泛的客户资源,帮助寻找业务和资金,并提供相关的现金管理、投资管理等业务支持。对于银行来讲,可以通过与VC/PE建立战略联盟合作,深化银行客户关系管理,完善和提升银行关系链和价值链。


  而且,银行与VC/PE满足的是科创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的融资需求。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仍然需要考虑如何处理银行固有的传统信贷风险体系与投资风险体系之间的关系。因此,比较现实的做法通常是只向已经获得风险投资的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如美国硅谷银行,主要在企业投资风险最低的阶段介入,投资于A轮与B轮融资之间的科技初创企业。在银行投向某一企业资质较好、发展潜力巨大的科创企业之时,VC/PE已经在银行之前介入。此外,在银行介入创投企业之后,企业会因为拥有了银行的信用背书,有可能实现企业估值在一定程度上的提升,增加VC/PE的投资价值。(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