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4 作者: 黄震
2017年1月13日,央行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称,自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近日,黄震教授就相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
黄震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刊于5月3日“黄震互联网金融”微信公众号。
2017年1月13日,央行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称,自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近日,黄震教授就相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
记者:有一种声音认为,资金直接存到银行,对支付宝、财付通等大公司来讲会比较好处理,因为其本身集团下就有银行。但对于中小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说很麻烦,这个政策出来也是一刀切,您怎么看?
黄震:当时我国做各类支付牌照发放的时候,其实是有不同领域、类型的考虑。腾讯、阿里拿的支付牌照是不同性质的,有不同的特点,像易宝支付又是另外一种领域的支付。是不是能够按照各种类型细分,考虑应用场景和支付特征来进行细化监管,这是今后可以进一步探讨的。所以这也把支付账号分为三个类型,Ⅰ类、Ⅱ类、Ⅲ类账户额度范围都不一样。
记者:在具体的备付金存管规章制度中,有报道是说中国整个备付金有4600亿,在这里面对于支付公司来说,本身也不是利润的最大头吧?
黄震:对,其实最多的还是来自于佣金、支付的利差。备付金在里面的沉淀期长短不一样,有的公司可以靠它获得收益,有的可能收益不多,但是备付金的问题确实有待于明确和规范。备付金从本质意义上说是属于第三方支付使用人的,而不是属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方的),所以如支付宝用户、财付通用户希望收益能够归到他们那里。对于中国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如果能够把备付金的收益权与资金来源所有权明确起来,是非常有意义的工作。现在如果存到银行就归银行,也是不妥的。
记者:现在如央行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下简称“网联”)上线,那钱是归网联还是直接归到银行?
黄震:这个规则怎么进一步明确,还是有探讨的空间。支付用户的资金打到里面收益权应该还是归他们的,从民法学来说这部分钱叫“孳息”,是属于原物所有人的。(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