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重阳网 黄震:要推动建立互联网金融综合统筹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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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震:要推动建立互联网金融综合统筹的监管机制

发布时间:2013-12-16 作者:  

互联网金融他的法制化应该尽量现有法律框架之内,不要动不动要立法,立法不是万能,我们法律已经很多在那里虚置,我相信互联网金融发展将会推动产业转型,经济转型产业升级,这是漫长过程,这个过程之中要提高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智慧水平。

  中国电子银行网讯 2013年12月4日,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主办的“互联网金融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对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的议程、职责、定位等方面进行了讨论与阐述,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人、中央财政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震出席论坛并发表讲话。黄震指出,互联网金融是机构转型和共同融合的产物,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是机构监管,而是功能监管,将来要推动一个综合统筹的监管机制。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要自律规范,形成规范和标准,是发展的第一步。

 

  以下是黄震发言实录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非常荣幸能够跟大家做一个互联网金融与法律有关的话题。当下因为有一些P2P平台倒闭、破产、跑路、导致很多人敲响警钟,互联网金融面临重大考验,必须加快立法。

 

  从互联网金融开始巨大关注,很多人好奇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千人会,我也简单先做介绍,就是基于我大约10年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关注,一些想法,线上线下O2O能够实现,过去十年不但跟业界朋友交流,有一个月开一次论坛,然后形成了一些观点和看法,然后今年微信推出形成积聚新模式,所以把这些人团聚起来,互联网金融发展今后是一个非常大产业集群,应该是相互交流机制,所以希望谈一千个行业领军企业代表,希望能够培育一千个创新项目和协力一千个标杆企业,极具了一千多位,今年全球工会时候还有30多名挤进会场,所以非常感谢也住或我们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感谢邀请给我一个机会。

 

  互联网金融今年的热潮,大概可以是没有其他任何一个领域可比。它的热是从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概念股开始,不停有各种论坛、讨论会、媒体跟进,舆论热潮,现在进来一个产业布局关键阶段,我们也相信未来趋势一定是股改与发展,即使浪潮有高有低,但是大势所趋。

 

  互联网金融和其他的正规金融组织到底什么关系?有人说互联网金融要颠覆传统金融机构,有人说互联网和传统金融是相互补充,我认为互联网金融今天是一个大的背景下共同转型和共同融合,传统金融机构面临转型,我们一些新型金融机构,一些准金融机构,我们小贷公司,我们信托公司、担保公司等面临转型,在互联网2013年到来,有从互联网出发逐渐渗透金融领域,其实两个不同的领域,我认为这仅仅才开始相互融合和渗透,将来他们会发现共同的基础是交易,所以通过渗透电商平台,正在开始了,往点电商更多交易中,O2O发展到实体产业。

 

  互联网金融创新是风起云涌还是野蛮生长?大家看到各界都在参与,从三马开始,到今天万马奔腾,几乎每一个稍微有一个互联网知识愿意参与企业都想搞互联网金融。我三个月以来起码接到3000多家企业邀请,怎么样把企业转型金融做互联网金融等。应该说互联网金融从我们的支付第一枪打响以后,今天我们的P2P重筹急速红火,有风险被忽视,甚至有问题要爆发,我觉得只要是市场没关系,但是现在问题是出在我们可能有一些其他的因素在干扰这种市场化。

 

  再就是我们一些人在舆论热的炒作下有一点头脑发热,失去理性,失去风险意识,这应该引起注意,所以才觉得应该用社会组织创新来协助产业发展,成立互联网金融千人会也好,中关村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好,包括今天成立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

 

  关于P2P是当下最热话题之一,有说法是三无行业,现在人们拿三无说事,但是确实现在P2P行业基本上问题出在三无方面,更大背景就是三有,有巨大的资金供给和巨大融资需求,以及我们这些年民间金融发展,已经发展出一个巨大的第三方服务市场,这个是三有,使我们P2P行业还会以更强劲的后劲来发展,可能会产生更多,可能产生20个新平台出来,资金太多,我们还没有做到很好引导通道。

 

  同时大量小微企业创业者,高先生所说得不到传统金融机构服务,所以他们希望互联网金融取得服务,这样背景下P2P作为第三方中介服务平台得到发展,这个一定继续发展。

 

  我们P2P从几千亿交易量,发展过万亿十万亿都是非常正常,这个行业确实现在面临着很多问题,很多人认为法律不健全,或者漏斗等,另外经营者不规范经营,应该说很多平台他出现打造P2P,实际上作者不是P2P业务,P2P让借款人实现点对点对接,所以这种情况下,如何来给他一个规范,确实是我们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一个重大考验。

 

  当然这些应该放在更大背景下考虑,如果只是就P2P一定没有出路的,我们看到今天的这个世界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就是正向马云,不是他厉害,是互联网厉害,我们的马明哲先生做演讲被人称之为互联网世界新移民,拥抱互联网世界,都是与时俱进,互联网崛起颠覆整个传统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个过程是渐进的,但却是必然的。

 

  今天我们互联网金融发展,特别是在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决议内容指导之下能够得到更快,更健康更长期发展的政治保障。更重要的是,现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互联网生态逐渐形成,和信息消费成为一个拉动热点,都会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所以我们认为在这个第三次互联网金融创业热潮,我们互联网金融可能会迎来黄金十年发展。

 

  黄金十年基于执政周期,第二互联网产业发展周期性,过去互联网门户,到互联网电商平台,到互联网金融大概有10年周期,同时我们历史性的战略机遇期依然全球范围内存在,这个潮流互联网他的信息化潮流,跟中国互联网技术将来转移到全球机会,现在我们千人会已经接到海外很多国家和地区邀请我们把中国企业介绍跟他们合作,这是巨大发展机会。

 

  互联网金融今后发展跟实体经济、小微企业跟产业相结合,这是当前各地方政府特别看中,所以这一论发展过程中我们提出做互联网金融一些想法的时候,地方政府伸出橄榄枝,要求过去做交流,现在地方提出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园,打造互联网产业基地,配套用互联网金融基金来支持,还有更多的补贴税收等等优惠政策,来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促进他们产业转型。

 

  这是基于他们看到物联网化是一个大势所趋,转同行业都要物联网化,现在接移动互联网,所有企业将来移动互联网才有收入,任何一个产业发展一定程度跟金融打交道,自然就会有接口进入互联网金融,所以今后所有企业都会做互联网金融。

 

  再就是手机,这个手机名字取非常好,不是手机电话,而是手机,每个人用3G手机、4G手机以后,手机就是与跟互联网世界连接入口终端,所以每个人都被互联网化,每个人都是互联网金融参与者,所以互联网这种大融合,每个企业,每个人都可以作为参与者的时候,一定会成为大产业,我曾经提出来在中国什么是大产业,就由每个人参与机会的人,这种产业一定大产业,为什么手机成为这么大产业,互联网金融也同样的,每个人都可以参与。所以互联网金融这种大的融合,最后渗透到每个人手机上面。

 

  发展过程中互联网金融,给我们每个可能服务过程中,出现很多新平台,第三方服务,形成极为广阔产业形态链群,生态链群发生交易,发生服务等等,就会有机会一些法律问题出现。首先是所有交易结构和设计合同,所以合同法律风险是一个非常普遍的事情。第二个基于互联网上我们可能要注册用户,我们的个人的材料提交等个人隐私,在互联网金融成为风险,一旦泄露会是大问题。第三是信息安全,网络安全,这个交易过程中很多可能被涉及保障措施,或者提供担保,或者提供保证等等,可能就会形成连带责任风险。P2P平台很多没有自己支付工具,所以他们通过走第三方支付合作,有的在这个基础上,可以把资金转移到自己的账户里面,这样就形成一个可能出现资金池,支付结算有巨大风险。

 

  作为一个网站,通信部门有备案管理,同时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作为公司,他同样的公司可能出现经营风险都会遇到,税收是我们当前中国所有企业都可能有面对的风险,据说几乎大多数企业都有两本帐,还有互联网的交易,比如说你在上面贷款收益是不是交税等问题,已经制定民间借贷税收办法。

 

  还有诉讼法律风险,与客户打交道过程中产生利益冲突,可能更多,一旦没有采取很好协调机制诉讼也可能会增多的,最后刑事法律风险,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等,所以这些法律风险控制,应该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当前背景下,我觉得很多人呼吁,要制定新法律,要设立新机构,我认为应该在三个现有基础上来考虑,第一个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来考虑问题,第二要考虑现有的职权放入考虑问题,第三现有技术条件下考虑问题,有人说互联网金融是新的业态,新组织,所以没办法管,没有主管机构等,没有主管机构其实只是部分行业,像我们第三方支付,这个网络支付已经有了我们央行管起来,我们正规金融机构里面开展互联网金融化业务,那么都是可以有监管的,所以我认为现在发挥我们双重金融相关体制他协调机制,就可以把机构一些业务关系,特别我们在当前互联网金融可能要,将来会推动一个综合统筹监管机制,因为他互联网金融确实一个账户可能有各种产品,不再是机构监管,而是功能监管。

 

  我们在央行领导下会议机制,就是应这个潮流来做调整,在央行管不到地方怎么办?我觉得智慧处理这个问题,地方政府对于风险兜底处理处置责任,发生群体性事件,或者发生风险事件,谁家孩子谁抱走,谁地方解决,地方政府有一定管理金融权限和办法,小额贷款公司他管理,以及新P2P平台,也可能会被他民间借贷进行监管。再就是地方现在纷纷设立了行业协会,对于我们的金融企业也进行一个联动、协调和指导,这是现有监管体制之下,有办法进行一个监督管理,当然我认为目前为止互联网金融更多要强调规范,怎么规范呢?从每一个业务开始,从每一种交易模式,交易设计开始,所以从企业自律规范开始是最佳路径,企业你设计你交易流程,交易结构,就应该形成规范,形成标准,形成企业的一系列的规章,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就是你跟客户打交道必须有协议,客户通过契约形成规范,所以这种文本进行规范。

 

  第三行业自律,行业公约看到协会发布公约性内容,但是公约有一个考核和认证才更加有规范效益。

 

  第四我们监督,舆论监督和服务规范作用,这是我们社会力量就可以形成规范,现有的管理机构他也可以我们P2P、众筹等等,以及其他互联网企业,他们参与互联网金融进行规范,对你名字注册审核,年检功能,工信部门备案管理,还有金融接口管理,我们P2P行业银行账户,还要进行增新调查,作为接口管理规范我们P2P业务。还有公安部门,最后就是司法,司法他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对一些规则怎么样使用,目前我们中国很多案子就是没有那多议案,所以导致人们对司法失去信心,我觉得重建司法权威保障互联网发展的环境。

 

  大家看一下美国的经验,这个中国人现在思考问题,在国外怎么做,美国的这个Lending Club也是没有主管机构的,出来美国CEO进行长期谈判,他优先获得机构。

 

  在这个之前更多可能看他怎么样在地方政府以及其他的一些相关的措施方面对他进行监管和要求,中国为什么P2P没有监管,有人说应该马上管但是,但是这些都不现实,因为P2P,现在这个行业发展,到底可能走哪地方,有多少模式,并不是很清楚,现在我们的法律上没有明文授权,哪个监管机构进行监管。

 

  地方政府现在已经采取一些试点,对于P2P包括众投进行规范和引导,比如说温州,民间借贷中心,这也造就一些平台能够脱颖而出,同时他也推进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这些手段加强对于互联网金融创新地方探索。

 

  对于未来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和监督,有几点考虑,第一首先必须坚持以金融消费者包括投资者权利保护为中心,重构监管体系,重新设计我们互联网金融发展路径。第二互联网时代其实已经出现五大权利转移,五大权利都可以对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我们主要执行权、交易全、话语权、决策权已经转入消费者手里,这一方面将来更多深入研究,所以提出互联网金融发展要有三限,就是首先要把握权利界限,第二严守政策红线,第三不碰法律底线,坚守不发生区域性风险,这是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和我们应该关注的。

 

  第四就是加强行业自律,要有他有效性,行业自律已经谈很多年了,但是怎么样有效,我觉得制定标准,公约以及他的执行考核机制,配套是非常关键的。

 

  第五点地方政府兜底处理风险能力,加强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平台,监测平台建设,监测防范,同时通过处置一些事件,现在一些事件没有处置,导致很多后期,觉得有漏洞可抓。

 

  最后我觉得互联网金融他的法制化应该尽量现有法律框架之内,不要动不动要立法,立法不是万能,我们法律已经很多在那里虚置,我相信互联网金融发展将会推动产业转型,经济转型产业升级,这是漫长过程,这个过程之中要提高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智慧水平,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