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1 作者: 赵晋平
2022年1月2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人大重阳)组织的“全球变局下中国如何应变?”暨人大重阳迎春论坛2022在京圆满召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赵晋平于“迎春研讨一:2022 年,中国与全球经济前景如何”环节中作线上发言,以下为发言实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赵晋平(图片来源于网络)
非常感谢会议主办方的盛情邀请,感谢今天上午各位专家的精彩分享。我今天报告的题目是“RCEP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主要围绕2022年及其今后较长时期中国经济增长的外部环境将面临哪些有利条件进行分析讨论。
当前全球经济环境日益错综复杂,尤其是在百年未有大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影响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日趋严峻,各种风险和不利条件的影响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上升,引发了许多人对经济增长前景的担忧。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外部环境变化中也存在许多有利于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重大机遇和条件,2022年开始RCEP协定正式生效实施就是其中一个尤为突出的利好因素。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安排,RCEP将会给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注入持久动力,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区域成员带来巨大经济增长红利。
时间所限,下面我将主要用三个关键词和各位进行简要观点分享。
第一个关键词是“供应链重构”。我认为,RCEP正式生效将成为东亚区域供应链优化重组的重大契机。这一点事关长远,值得高度关注。事实上,RCEP本身实行的是具有高水平贸易和投资自由化 。具体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原产地规则、电信、金融合作、电子商务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等许多条款。这将为东亚地区更加紧密的经济合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支撑,为区域各国带来供应链优化升级的重要契机,对于区域产业链供应链长期稳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RCEP框架下,中国市场开放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作为占全球经济30%以上的庞大区域,中国的高水平开放,从中获益的绝不仅仅是区域内各国,而是整个世界。因此,中国在RCEP协定中新的开放政策具有全球性意义。
根据中国在《RCEP协定》中所作出的承诺,我们在2022年对RCEP成员要立即降税,其中对东盟和其他成员的降税力度有所不同。从降税商品范围来看,第一年对14个RCEP成员平均降税商品达到52.7%;对东盟则达到67.91%,降税面高于其他成员。到过渡期最后一年,实行零关税的商品占比将达到88.4%,对东盟要达到90.5%。总体来看,中国的降税力度相对较大,有相当一部分商品是RCEP协定生效之后立即降税,最终90%左右商品实行零关税。另外,从过渡期关税实际水平来看,在RCEP生效之前,我国对所有RCEP成员平均进口关税率为9.76%,这是按照各类商品算术平均计算的基准期关税水平,在第一年降税后,平均关税降至5.49%;其中对东盟进口关税率将降至3.83%,比平均关税低1.66个百分点。到了RCEP货物贸易自由化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实际上我们对东盟地区的平均关税将降至1.09%,对所有RCEP成员平均是1.53%。由此可以看出,过渡期结束后中国对RCEP成员的平均关税水平已经接近零,而其中大约九成左右的商品是不需要交关税的。相对于中国以往和其他较大经济体之间签署的自贸协定,中国在RCEP框架下的市场开放力度最大,由此带来的影响也将更为突出。这充分彰显了中国不断扩大开放、积极参与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决心和信心。实际上中国在高水平开放,特别是对RCEP成员在贸易投资领域开放方面实行的高标准自由化政策,将会为RCEP成员提供巨大市场机遇,并对全球经济产生积极影响。
为什么说RCEP正式生效带来供应链优化重组的重大契机呢?原因在于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而且是成长性比较高的经济体,未来在整个RCEP区域中不仅仅承担着商品和服务供给方的责任,更重要的是一个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方,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围绕长期较快成长和高质量的市场进行布局,是产业链供应链优化调整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中国的不断开放,将会为区域经济提供很强的商品和服务的吸纳能力,逐步改变以往东亚地区的巨大制造能力主要依赖于外部市场承载的格局,改善产业链供应链布局调整的市场导向,形成长期安全稳定的区域生产网络和市场格局,促进东亚经济繁荣稳定,对世界经济平衡和持续发展产生强大溢出效应。
第二个关键词是“原产地规则”。在RCEP协定实施之后,大家也有担心,未来企业能否充分分享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红利?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实际上已经签署了近二十个自贸协定,但是企业的利用率似乎并不太高,与东盟等其他国家存在较大车距。这说明,自贸协定的贸易和投资创造效应未能完全达到预期,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还不够大。原因在哪儿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原产地规则和管理方式还不能很好适应便利化的需要。由于原产地规则是用来确保所有协定签署方的生产和服务能够共享自由化政策红利的管理机制,对商品和服务的身份会有明确要求和标准。那么原产地规则对企业来说是不是非常便利?管理是不是非常开放?这是一个影响自贸协定利用率很重要的因素。
我们可以告诉大家的是,《RCEP协定》对原产地规则及其管理方式进行了重要创新,使得企业能够更为轻松满足原产地通关条件。一方面RCEP协定实行完全累计计算的原产地计算方法,只要商品在成员国范围内(一个或多个国家)的生产成分累计计算超过增值40%以上,就可认定为RCEP原产地产品并获得优惠关税待遇。对于一个由15国组成、而且长期以来相互之间产业分工合作十分密切的自贸区来说,达到原产地标准相比于以往其他自贸区更为容易。
另一方面,《RCEP协定》实行的时更具便利性和开放性的原产地管理制度。和其他任何自贸协定同样,企业如果要享受优惠税率和其他特殊政策,需要提供一个原产地证明。RCEP规定的原产地证明有三种方式:第 一种方式是与现行原产地运行规则一致;由国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比如贸促会、海关等相关机构开具原产地证明,企业在商品通关时必须携带必要材料前往这些机构去申请。虽然现在申请证明越来越便利,而且可以通过网上或者电子方式,大大提高了效率,减少了时间。但对大多数企业来说这套程序是不能免的。对企业而言还是有一些经费和时间上的成本。
第二种是核定企业自主声明的管理方式。即在经过海关等机构审核认定之后,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可以以提供自主声明的方式通关。这种方式和依照企业信用等级在通关和加工贸易管理上区别对待的方式相类似。中国已经有一定的管理实践经验。但是这种十分便利和开放的管理方式只能有少数企业能够享受,覆盖面很低。
第三种被称之为企业自主声明管理方式。即所有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提供原产地声明,以获得相应的优惠关税待遇。当然这种方式并不是不要求通关商品必须具备原产地属性,而是企业自己承诺申报通关商品符合原产地标准,海关据此认可并给予优惠安排。因此,这种方式对企业来说更具便利性和开放性,可以显著提升企业通关并获得优惠待遇的容易度。与此相适应,企业应当确保自主声明的真实性,并具备可溯源性;海关则需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根据《RCEP协定》关于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协定生效之后十年过渡期内,各国实行第三方机构开具证明和核定企业自主声明等两种方式并行的原产地管理制度。对于核定企业来说既可以是商品生产方,也可以是实际出口方,都可以以自主声明方式提供原产地证明,明显提高了这些企业利用RCEP协定获得优惠待遇的便利性。但是没有经过核定认证的多数企业仍然需要向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在10年的过渡期结束后,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成员将开始实行企业自主声明、也就是第三种方式的原产地管理制度。这将极大地便利企业原产地商品通关,显著提升RCEP自由化措施的利用率。协定还规定,提交自主声明的企业既可以是商品生产方,也可以是出口商;在协定正式生效之后一年内,各成员方还可以通过启动后续谈判,确定是否允许商品进口商也可以按照自主声明方式获得进口商品的成员方原产地待遇。如果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后RCEP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将达到与CPTPP相同的开放和便利化水平。可以预见的是;便利的管理方式和完全累计计算的原产地规则,对于促进RCEP成员间的相互贸易长期持续较快增长将产生巨大积极影响。
第三个关键词是“中日韩合作”。对于中国、日本、韩国这三个东亚区域内最大的经济体而言,首次实现加入同一个自贸区的目标,将会改变迄今为止东盟主导下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小马拉大车”现象,把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由此产生的巨大贸易和投资创造效应有可能迅速提升东亚地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创新链中的中心地位。
中日韩三国对RCEP区域贸易的依存程度都比较高。日本和韩国都达到了50%左右的贸易依存度,出口和进口程度有所不同,在2021年,数据上略有降低,但是总体来说还是保持了高水平。中国略低,在30%左右。而且中日韩三国在RCEP区域生产网络中所处的地位有所不同。比如说中国在出口方面对整个RCEP的依赖程度相对会低一点,进口稍微高一点,但差距并不大。日本在出口方面对区域的依存度相对于进口要低得多;韩国正好反过来,在出口方面比较高,但是在进口方面相对比较低。所以,这三国在区域经济中的定位存在差异,日本和中国作为区域内市场的作用大于供给方作用,韩国作为区域市场的作用相对有限,处于区域生产网络的上游。三国之间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三国之间基于比较优势的产业分工合作有利于增强区域经济的均衡性和稳定性,提升整个东亚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长期以来,日本、韩国对东亚的投资不断扩大,为构建以跨国企业为纽带的区域生产网络提供了有力支撑。近年来,随着中国对东盟等东亚地区投资的快速增长,中日韩三国的跨境投资成为区域生产链供应链布局调整的重要推动力量。近年来,东亚区域内贸易比重不断提高,区域内成员相互经济依存度持续提升的区域化发展趋势,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这些投资的驱动,以2020年东盟吸收的外来投资为例,来自东盟内部、中国、日本、韩国等RCEP成员的直接投资占比超过40%。今后,在贸易和投资创造效应的作用下,RCEP成员的区域内直接投资将会持续扩大,并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RCEP的投资自由化措施也提升到了新的水平,将为促进相互投资提供制度性支撑和持久动力。中国做出的承诺是用负面清单的方式提高我们的投资准入开放水平。其中涉及到工业、矿业、农业、渔业、林业等领域的负面清单分为清单一和清单二等两个部分,清单一只有12项,清单二只有11项,这两个加起来是23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清单一实行不可倒退的棘轮原则,做到了高水平开放。另外,在服务贸易中的商业存在领域,也就是涉及服务业投资准入开放领域,6年过渡期实行正面清单,过渡期之后实行更高自由化水平的负面清单管理方式。这将是一个更高水平的服务业投资准入开放。为RCEP成员提供巨大的对华投资机遇。中国企业也将从其他成员的投资自由化政策实施中获得新的投资机会。我们有理由相信,在RCEP投资自由化和投资促进、投资保护等措施的作用下,各成员国企业之间的投资会持续扩大,并促进区域生产网络的长期稳定,其中作为这一地区最大的三个经济体,中日韩三国的投资将发挥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RCEP的投资创造效应并不是仅仅局限于区域成员之间的投资增长。随着《RCEP协定》的正式生效,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由贸易区市场,进入其中任何一个成员国投资都会获得零关税进入整个区域市场的机会。因此会增强对非成员国企业投资的吸引力。
总之,RCEP对于提升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更为重要的是,在世界经济因贸易保护主义和新冠疫情遭受冲击,经济复苏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的背景下,RCEP正式生效产生的积极效应,将会大大提振各国的信心,并为新型经济全球化注入持久动力。
以上就是我分享的三个观点,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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