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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建议设立“金股”一票否决权

发布时间:2023-06-30 作者: 郑志刚 

当前,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正在密集部署和推进,更大力度打造现代新国企,成为改革方向之一。

本文转自6月30日河南商报


当前,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正在密集部署和推进,更大力度打造现代新国企,成为改革方向之一。


   与此同时,“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简称“中特估”)成为资本市场的热点话题,推动央国企估值回归合理水平,也是建立“中特估”的关键一环。


   未来,国企改革如何纵深推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该如何释放?为此,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对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人大重阳高级研究员郑志刚进行了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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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组整合提高了国企的竞争力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过去的三年,重组整合、混改赋能成为国企改革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因此焕发“新生机”。这两种手段主要解决了企业哪些问题?


   郑志刚:重组和混改应该是过去几年,尤其是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非常重要的举措。


   在我看来,很多国企改革工作可能恰恰就集中在重组整合上。这样做的好处我觉得有这样几个:第一,化解了以往我们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试图化解的过剩产能;第二,通过资源整合提高了竞争力;第三,优化了产业布局。


   所以通过重组整合,我们很多国企的竞争力是有提高的,在这个意义上,重组整合是有价值的,这是过去几年国企改革方面做得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


   另外一项工作就是混改。这三年,应该说在混改方面也是做了一些工作的,比如说完成了公司制改造。另外有些企业通过引入国资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股权的多元化。


   这些完成的股权多元化,为未来深化国企改革高质量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改革基础,这是有意义的。


   有必要通过一些举措来改善国有上市公司的估值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中特估”成为资本市场的热点话题,对于国资央企为首的上市公司来说,如何理解“中特估”?


   郑志刚:上市国企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上市公司长期价值低估,对资本本身形成一个合理的估值体系,进而形成一个活跃的资本市场是不利的,所以有必要通过一些举措来改善国有上市公司估值过低的问题。


   2015年短暂的一个牛市以后,又过去这么多年,A股长期徘徊在3000点左右。所以,我们需要健全资本市场的估值功能,然后需要解决低估问题,尤其是国有上市公司的低估问题。过去三年,我们讲的重组整合、混改的问题恰恰提供了这样的契机,可以利用这个契机来改善估值。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为何国资央企在A股的估值长期较低?


   郑志刚:一方面,一些国企主要分布在传统行业。这些传统行业往往是有进入门槛的,从一般规律而言,这些央国企会有高的定价,但为什么在中国没有做到?它可能跟资本外部的整体环境有关,这几年中国的资本整体不是太活跃。


   第二个,围绕国资本身的并购活动,有很多门槛,并且在实施过程中有很高的成本,所以看起来国资的流动性并不是很好。这个原因也决定着国资本身估值是偏低的,所以要鼓励并购重组,尤其是国资的并购重组。国资并购重组可以增加资本的流动性,进而对其形成一个新的估值。


   建议设立“金股”一票否决权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在建立企业制度方面发力的方向是什么?


   郑志刚:中国企业制度建立过程中,由于国资的存在,所以围绕国资的增值保值,需要开展一些独特的制度设计,这些独特的制度设计或许就构成了中国企业制度的“中国特色”所在。


   第一个制度,也许可以运用国有资本运行公司的方式设立“金股”。“金股”是什么概念?就是一票否决权。“事中”由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营运公司代行“一票否决权”。国资国企在特殊问题上,比如说涉及利益损害的问题上,它可以行使否决权。


   “金股”不是它主动地做什么,而是在必要的时候去做什么。它是有一定条件的,比如,不要损害行之有效、已经证明的现代企业制度,只是可能在损害中小股东或者说国资利益的时候,它才去一票否决。


   另外一个制度,就是由国资委的相关机构代行集体诉讼,由其来帮助公司提起诉讼,威慑可能对国有资产损害的行为。


   这两个制度的核心是什么?“金股”的一票否决权是“事中”对潜在损害国资股东利益的一种救济,以国资委相关机构作为特别代表人发起集体诉讼则是“事后”对潜在损害国资股东利益的一种救济。通过这两个制度,可以保证国资的安全,保证国资的增值和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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