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刚:幼儿园究竟应该“公立”还是“私立”?
不仅幼儿教育,市场中几乎任何产品和服务,在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但市场会自发形成某种解决方案,其中企业的出现就是解决信息不对称最重要的市场化解决方案之一。因而,幼儿园是否公立还是私立并非杜绝虐童现象的关键。幼儿教育质量保障一方面来自具有责任承担能力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良好声誉的形成,另一方面则来自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的监管作为。
作者郑志刚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刊于12月11日FT中文网。
近期发生的系列虐童丑闻引发了公众对幼儿园应该是“公立”还是“私立”的讨论。陈志武教授一篇题为“幼儿园为何不该由营利性公司办?”的旧文被众多微信公号纷纷转载。
“张三和夫人李四白天都要上班,只好把一岁半的女儿张丽放在托儿所”。面对“提供教育服务的是托儿所老师,得到服务的是张丽,而付钱交学费的是张三夫妻”这一双方无法“互信”局面,陈教授主张,幼儿园应该通过选择“公立”以承诺非营利性,以此来获得公众的信任。
陈教授是我十分尊敬的学者和老师,我理解该文的初衷是以幼儿园为例讨论信息不对称对选择公立还是私立的可能影响,而并非刻意强调公立是幼儿教育提供的唯一组织形式。我们接下来试着从陈教授关注的场景出发,来讨论幼儿园究竟应该公立还是私立的问题。
首先,市场中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或多或少不同程度总是存在的。陈教授注意到,只有一岁半“不能言说”的女儿张丽,以及“白天都要上班”的张三李四夫妇无法(通过张丽对消费过程的回馈)对“幼儿园”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于是“提供教育、得到教育与为教育付钱的是完全不同的三方”,“三方之间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
循着陈教授的逻辑,除了幼儿园服务质量本身,围绕张丽日常生活几乎所有的用品和服务,例如尿不湿、奶粉甚至母乳本身都存在类似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不能言说”的张丽既不能对幼儿服务质量判断,并及时将判断传递给父母张三李四,同样不能判断其他产品和服务同样是否名副其实和物有所值。
事实上,不用说只有一岁半“不能言说”的张丽,即使已经是成年人的张三夫妇同样无法对这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做出评价,否则我们很难解释为什么很多爱孩子甚至超过爱自己的父母居然会为儿女购买毒奶粉。但这并不意味着包括尿不湿、奶粉,甚至母乳在内的必需品一定全都要由非营利性的公立机构来提供。
其次,面对普遍存在的信息非对称,市场会在一定程度上自发形成某种解决方案,其中企业的出现就是解决信息不对称最重要的市场化解决方案之一。
爱子心切的张三夫妇总会尝试通过各种途径去了解女儿张丽在幼儿园所受到的种种待遇。最近曝光的几起案件不正很好地证明了“若非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吗?当家长虽然不清楚谁是施害者,但如果有证据表明自己的孩子受害,那一定首先想到的是这家幼儿园。如果幼儿园的法人代表不能成功地帮家长找到相应的施害者,那该法人代表势必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这事实上就是市场经济中企业存在的价值。
所谓“跑了和尚而跑不了庙”,而作为“声誉载体”的企业就成为约束那个胡作非为的游方和尚的“庙”。事实上,张三夫妇之所以愿意把女儿张丽托福给幼儿园,显然并不是由于他们认识其中的一位阿姨,而是相信幼儿园这一机构会通过内部组织管理来提供基本的服务保障。在这次中国大陆地区发生虐童丑闻后,很多人想到鉴于该企业在美国上市可以利用长臂猿法案和集体诉讼制度来使问题企业受到应有的惩罚。尽管我们知道集体诉讼主要针对投资者,但股价的应声下跌事实上成为这家问题企业所遭受的连带处罚之一,毕竟企业是“声誉的载体”。一个好的企业往往有动机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赢得顾客的信任,建立良好声誉,最终实现盈利和基业长青的目的。
陈教授注意到,一些好的幼儿园会选择开放日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减少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陈教授看来,幼儿园为了获得公众的信任可以选择“公立”以承诺非营利性。事实上,对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好的幼儿园同样可以选择多举办开放日和各种亲子活动来向市场传递信号,使自己与那些无法保障幼儿教育质量的幼儿园区分开来。
与斯蒂格利茨等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因而需要政府“看得见的手”干预不同,哈耶克等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很早正确地指出,市场恰恰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手段。例如,需要外部融资的企业和进行储蓄的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催生了金融中介服务的市场需求,而金融中介组织的存在反过来降低了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而当金融中介组织的运行效率不能有效满足金融市场对金融中介服务的质量要求时,包括支付宝在内的各种新的促使交易成本降低的支付手段于是应运而生,成为金融中介服务的新生力量。正是在上述意义上,张维迎教授强调“不是市场(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上)失灵,而是市场经济理论(无法解释上述现象而)`失灵’”。
第三,企业提供质量有保障的服务和产品很大程度与监管机构基于信息透明的公正执法有关,而与企业是公立还是私立则关系不大。陈教授围绕“信息不对称对选择公立还是私立的影响”这一看似漫不经心的学术讨论再次触发了人们记忆深处“唯利是图的私有制成为`万恶之源’”的历史记忆,很多读者把虐童事件发生与幼儿园的私立联系在一起,甚至认为只有公立才能提供质量有保障的服务和产品。一个显然事实是,不管是公立还是私立都会发生虐童事件,就如同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都可能生产毒奶粉一样。
我们看到,企业提供质量有保障的服务和产品离不开市场中的“监督者”。例如,同样是私立,但香港幼儿园出于如果发生虐童事件将“被罚得倾家荡产”和“把牢底坐穿”的威慑依然会提供良好的服务。因此,发生在今天大陆的数起虐童案很大程度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的缺失问题,而非幼儿园是否私立的问题。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在虐童案发生后相关政府部门在较短的时间内推出了很多加强监管的举措。教育部近日表示将推进学前教育立法。这事实上是政府大有可为的地方。
需要说明的是,很多人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可以通过国有控股,从而所谓的公立来实现的观点深信不疑。这一种错误认识流毒深远,按照张维迎教授的说法,这里面既可能由于一些既得利益者心知肚明但试图鱼目混珠的“无耻”,也可能出于公众,甚至部分学者的“无知”。很多年以前,一些省试图通过对国有煤矿对民营煤矿的并购来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以此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从政府转嫁给国企。除了混淆市场中“球员”与“裁判”的角色,对其他市场参与者形成不公平竞争外,似乎这些整合后的煤矿并没有由此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相反行政命令下的并购行为反而使这些国有煤矿消化不良,直接导致了部分企业经营的困难。
毕竟,盈利动机明确的私立机构十分清楚,只有提供稳定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才能获得市场的认同,才能最终赚到钱。坑蒙拐骗只能赚“一时的钱”,而无法赚到“一世的钱”。除了明确盈利动机成为高质量产品服务提供的承诺外,即使出现类似虐童事件,私立机构同样具有一定的责任承担能力,而不需要政府隐性担保,甚至纳税人的公帑来“填窟窿”。作为对照,公立机构最典型的弊病是,按照弗里德曼的观点,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即不讲节约也不讲效率。
而私立机构在政府透明公正的监管下同样可以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16年重庆财信企业集团等来自中国的数家民企发起对美国芝加哥证券交易所的收购。该收购不仅得到芝加哥交易所董事会的一致同意,甚至连美国相关监管机构同样表示欢迎。收购成功后并不意味着入股芝加哥证券交易所的中国财信企业集团,可以利用股东的影响力为来自家乡企业在芝加哥证券交易所上市大开方便之门。作为交易所,它需要严格履行当初向美国监管当局和资本市场做出的提供公平公正中介服务的承诺,而不管其股东是谁,甚至来自哪个国家,否则将面临严重的监管处罚。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产品服务质量的保证,一方面需要靠有责任承担能力同时盈利动机明确的企业作为声誉载体对市场声誉的珍惜,另一方面则来自政府透明公平的监管执法和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严格保护。单纯依靠公立的非营利性,甚至依靠政府股权控制来形成所谓的“公立”,而不积极进行政府的监管作为显然未必必然实现预期的产品服务质量保障。
最后,陈教授提出的幼儿园“非营利性”的公立对于幼儿教育市场严重供给不足的当下并非解决问题的良方。很多家长曾经有排几天队都无法获得幼儿园的一个名额的经历,显然能否有机会上幼儿园与获得高质量的幼儿教育是同样重要的问题。通过允许私立幼儿园进入幼儿服务市场恰恰可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对幼儿教育的巨大需求。在我们看来,恰恰是由于幼儿园不够多,没有形成充分竞争,市场中才会出现处于卖方市场的幼儿园可以降低服务标准,抬高价格的现象。与加强监管执法同样重要的一个双管齐下的举措是鼓励更多的私立幼儿园进入幼儿教育的市场,通过竞争形成幼儿园质量改善的外部压力。毕竟,企业只有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才能赢得顾客的信任,最终才能实现盈利和基业长青的目的。
概括而言,不仅幼儿教育,市场中几乎任何产品和服务,在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但市场会自发形成某种解决方案,其中企业的出现就是解决信息不对称最重要的市场化解决方案之一。因而,幼儿园是否公立还是私立并非杜绝虐童现象的关键。幼儿教育质量保障一方面来自具有责任承担能力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良好声誉的形成,另一方面则来自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的监管作为。(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