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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求:不能让投资者承担企业埋“雷”风险 财务造假要罚到倾家荡产

发布时间:2025-04-08 作者: 吴晓求 

针对一些上市公司‌爆雷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院长吴晓求最近建议,从规则、制度和法律层面上,要让上市公司不敢“埋雷”,让中介机构也不敢去掩饰,如果要进行欺诈上市和财务造假,包括发行人,也包括中介机构要把它纳入到严重的犯罪行为。

吴晓求系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重阳金融研究院理事、国家一级教授,本文转自4月7日都市快报

针对一些上市公司‌爆雷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院长吴晓求最近建议,从规则、制度和法律层面上,要让上市公司不敢“埋雷”,让中介机构也不敢去掩饰,如果要进行欺诈上市和财务造假,包括发行人,也包括中介机构要把它纳入到严重的犯罪行为。罚款不再是几十万、几百万元,将可能是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刑期可能是十年以上,必须要罚到他倾家荡产。如果资本市场没有了“雷”,中国的投资者就敢投资了,这是市场繁荣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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