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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字长文论述“金融强国”背景下的绿色金融新解

发布时间:2024-05-27 作者: 王文 刘锦涛 

在建设金融强国进程中,绿色金融将成为构建高质量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基础。金融强国的提出对传统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挑战,同时也驱动了传统金融的创新升级。

编者按:近日,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人大重阳)执行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文,人大重阳绿色金融部副主任、副研究员刘锦涛在核心刊物《东南学术》2024年第3期发表万字长文论述“金融强国背景下的绿色金融理念新解”。现将全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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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建设金融强国进程中,绿色金融将成为构建高质量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基础。金融强国的提出对传统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挑战,同时也驱动了传统金融的创新升级。从绿色金融的演化路径来看,绿色金融在底层逻辑上与传统金融存在分歧与融合,既是应对气候变化公地悲剧的金融实践,亦颠覆了传统金融的能源文明进化方向、信用体系表达形式以及时间价值贴现方式。在中国绿色转型背景下,绿色金融已紧密融入经济社会系统。在未来的金融强国之路中,中国应转变绿色金融的思维逻辑,把握气候变化下的世界变局,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下推动人类文明实现新升级。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绿色金融作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十分突出的作用。经济强国的实现离不开金融强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需要不断推动以科技创新、智能化生产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发展,这些产业往往具备更高的效率和更低的环境成本。为此,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也对绿色金融提出了更高要求,绿色金融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兼顾经济可持续增长与有效应对环境挑战,实现产业升级、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多元并进。自2021年起,全球进入以碳中和为核心目标的应对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新进程。


面对变局,中国正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顶层指导,以碳中和目标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最终方向,开展绿色转型与升级。绿色、清洁、高效、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所需实现的重要目标。而金融强国的提出则表明,中国特色金融发展应当为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这也为绿色金融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方向指明了新道路。要实现经济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这一动力。从狭义上看,绿色金融可视为面向一系列环境问题的金融对策,或是支持环境改善与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活动;从广义上看可视为一种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的金融系统。2021年与2022年中国绿色投融资资金总量分别达到29431.33万亿元与31142.73万亿元,绿色金融正融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推动各产业转型升级。


金融强国背景下,理应思考和探索绿色金融作为中央所提出的金融发展的五篇大文章之一,在整体金融工作中如何实现理念创新和路径创新,尤其是如何实现与中国式现代化的紧密结合;并进一步思考绿色金融将如何超越传统金融,实现理念与本质的重塑,在实体经济绿色发展中真正发挥其资源配置功能。


01


绿色金融理念的演化路径


绿色金融被冠以“绿色”之名,即意味着环境属性是绿色金融的本质属性,自然环境生态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等均是绿色金融活动的基本特征或主要目标。金融生态化的普及是金融文明升级的重大表征。金融强国这一战略目标要求金融不能单纯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而应提高金融活动的社会责任和国家责任属性。


绿色金融理念的诞生和历史变迁过程主要包含两条发展线路:一是从理念诠释的角度看,绿色金融经历了由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到可持续发展,再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化;二是从金融目标的角度看,绿色金融对应的目标经历了由环境责任的挖掘与承担,到可持续金融概念和体系的建立,再到全面整合与配置金融资源应对气候变化的深化(表1)。


表1绿色金融历史发展变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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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工业文明下对资源环境问题的反思成为“绿色”理念的初衷和起源。工业文明时期,受限于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工业和经济的发展始终伴随着资源环境问题。自18世纪下半叶即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等西方国家相继进入了以煤炭、冶金、化工为基础的蒸汽工业时代,煤炭等化石燃料相继引发了一系列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地污染事件。19世纪后半叶,即第二次工业革命后全球工业生产规模迅速扩张,资源消耗加剧,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20世纪中叶集中爆发了一些环境公害事件。同时,化石燃料积累了上百年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以温室效应为主的一系列气候变化问题,在21世纪造成了全球范围内的各种政治、经济、生态、粮食、人口迁移、国际安全等问题。


工业文明引发的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生态失衡等问题,带动了工业文明危机的生态反思。当资源与环境带来的矛盾超出了工业生产力提高带来的收益,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超负荷时,“绿色”理念的诞生和孕育也就成为了必然。


第二阶段,可持续发展理念带动全球绿色革命。对环境与经济之间复杂关系的思考,可以追溯到1972年丹尼斯·米都斯研究小组发布的《增长的极限》。这一报告指出生态的承载力是有限的,资源的数量也是有限的,而现行的经济增长模式建立在过度消耗大量资源以及环境破坏的基础上,缺乏对地球系统承载能力的审视,这种模式是不可持续的。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199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一些商业银行联合发起《银行业关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声明》,首次提出“可持续金融”的概念,即可持续金融理念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这在绿色金融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2003年,花旗银行、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等十家国际大银行共同签署了“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该原则成为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基准,绿色金融也随之在金融业得到广泛实践。


第三阶段,绿色金融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资源配置引导作用。21世纪,日益迫切的气候变化问题引发碳中和目标与全球气候治理共识,并带来碳排放空间约束,这使得对绿色金融理念的诠释得以升级,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更为广泛的接受。2015年12月,联合国195个成员国在气候峰会中通过《巴黎协定》等各项协议,努力采取一切手段减缓全球升温幅度,其中就包括一系列绿色投资活动。要推进联合国的各项气候目标,仅中国就至少需要数百万亿规模的绿色投资,这将刺激实体经济绿色转型的巨大需求。借助绿色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以应对气候变化可以从外部性和产权两个维度予以理解。


从外部性维度看,碳排放可谓是21世纪最大的负外部性问题,而发展绿色金融具有很强的环境正外部性。在绿色溢价较高的初期,绿色发展在市场中的经济效应不高,融资缺乏利益驱动,导致绿色金融在社会责任阶段的正外部性大多由政府提供。但政府资金运用远低于气候目标的需求,因此应引导市场资源和社会资金进入气候领域。


从产权维度看,生态环境权益的界定与市场化是推动外部性内部化的重要路径。当政府发挥政策作用,明确相关环境权益的优先地位,或者环境负外部性开始存在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时,绿色金融的市场机制作用会促使资源在气候领域得到优化配置。当充分调动社会资金进入绿色产业后,绿色溢价会逐渐降低、归零并转负,对市场资金的吸引力随之提高;当低碳产业收益与高碳产业持平,在进行风险与收益对比后,市场资金会逐渐倾向于投资低碳产业。由此,绿色金融在应对气候变化新阶段的资源配置作用会倾向于推动社会资本进入绿色溢价较低的产业。


02


绿色金融超脱传统金融理念的解构


从绿色金融理念的演化过程可以看出,绿色金融长期被赋予公共品的属性,而传统金融以逐利为目标,这与绿色金融的环境属性方向并不一致。绿色金融与传统金融从逻辑上并没有本质区别,但绿色金融与传统金融区别的本质在于逐“利”的对象发生了改变。


当前关于绿色金融支持产业转型的论述,往往是以积极引导资金投入绿色项目、增加相关绿色产业的资金供给为主。如果聚焦于绿色投资上的项目绿色转型,那么金融机构的行为并没有跳脱出传统金融的逻辑。在传统逻辑的束缚下,绿色金融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未来价值无法得到充分挖掘。金融虽然具备逐利性,但在气候变化与碳排放约束下,“利”的概念应当发生改变,即金融不仅仅需要追求货币收益,气候问题下亦存在另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无形收益。从“福祉收益率”的角度看,绿色收益进行福祉贴现后的现值正在逐渐接近和超过高碳收益的现值。这种收益在绿色金融框架下的显性化,并非高碳资产有形成本和潜在风险迅速提升的内在原因,而是碳排放约束下的必然结果。


(一)自然资源稀缺性、公地悲剧与气候定价


从生态资源稀缺性的角度看,绿色金融是应对21世纪最大公地悲剧—气候变化的外在金融实践,是一种面对环境问题的金融对策,并着力处理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平衡问题。如果仅以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为主要目标,绿色金融承担的作用和规模有限,仅会以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主要形式存在。从全球范围来看,绿色金融在21世纪应当成为主流环境对策的核心原因在于,全球气候变暖是21世纪影响范围最大、时间跨度最长、参与主体最多的公地悲剧。目前剩余可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是稀缺的公共资源,而非自然环境。公地悲剧的解决途径有多种,以制度化的管理和约束、提高参与主体的道德约束、对公共资源确权后的市场化机制为主,这些环节都包含了绿色金融的深层逻辑转变与外在实践:第一,管理约束需要政府对碳排放空间进行统一管理,建立金融激励与惩罚制度,实现绿色金融的制度实践;第二,道德约束主要集中在国家间对减少碳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公共协议上,比如《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并且关于道德约束国家与国家之间需要建立起金融补偿机制—公地悲剧中过度开采的主体要对其他群体进行补偿;第三,市场化机制要求对碳排放和碳汇进行确权并实现市场化。在气候治理目标与碳排放约束下,绿色金融的实质是通过资源配置为《巴黎协定》的温控目标和减排路径进行“气候定价”。


无论是可持续投融资,还是气候政策,其目的都是平衡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本与收益,而绿色金融实现了为气候目标和路径定价,包括成本定价与收益定价。气候变化的成本是显性的,物理风险损失与转型资产搁浅可以定价,每减少排放一单位温室气体的成本基本可以计算,但收益中的很大部分是隐性的,这部分隐性成本在传统金融范围内难以确定。仅从项目角度开展的绿色投资无法挖掘出气候定价的模式与方法。而绿色金融则把一些明确的气温临界点、不明确的突发气候灾难等多种因素纳入碳排放约束的成本效益分析中,且对于每一个可能的减排路径情况(例如《巴黎协定》1.5摄氏度、2摄氏度温控目标路径),实现了货币化和气候定价。


(二)绿色金融改变能源文明的进化方向


实现气候适应需要改变能源活动中的能量流动方式,绿色金融是这一过程的外在货币化表达。绿色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另一大分歧就在于其金融行为是否实现对碳排放的空间约束。碳排放约束是21世纪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客观要求,但约束并不是以减排作为目标,最终目标是实现气候适应与碳中和(碳净零排放)。


在更宏观的角度上,气候适应时代与工业文明时代的核心差异之一是人类运用能源开展活动的能量流动方式发生了改变。从历史上来看,人类运用能源活动的核心是能量以不同形式转换,再以某种形式进行空间流动。比如21世纪各国大力推进的风能和光伏等清洁能源,即将动能和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电能再通过输电实现能量空间流动,进而减少碳排放。从碳元素流动的角度来看待,光伏和风电的循环过程没有原材料的化学变化,极少有碳元素参与。在此基础之上,以货币和资金流动为核心的金融活动,与能量流动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金融活动是一系列跨时空的价值交换行为:投资化石能源的投入价值,未来可通过生产活动取得收益和更高的价值,其中能量转换和流动的过程也伴随着金融资金实现循环和增值的过程,这一过程也可扩展到其他能源类型。若21世纪应对气候变化的最终方向是以碳中和目标为基础建立零碳能量循环体系,则绿色金融就会始终伴随这一过程,并实现外在的货币化表达。


能源文明的进步令化石燃料发生资产搁浅与金融撤离,但绿色金融通过挖掘生态气候效益回归金融的本质与初衷—促进资源流动实现合理优化配置。按照能源文明的发展方向,在全球性的碳排放约束收紧后,随着工业生产方式与碳排放逐渐脱钩化石燃料文明将在能源演化历程中走向衰落。①在部分国家所开展的绿色项目中,绿色转型需求加快了化石能源向新能源的转换,清洁能源的替代成本已经等于甚至低于化石能源的边际成本,棕色资产和投资的违约风险不断提升。从广义上来看,绿色金融不单纯等同于绿色投资,因为从收益差距看待能源替代,绿色投资并没有跳脱传统金融逐利的束缚。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下,发展绿色金融应当推动金融回归其本质:金融的本质是资金的跨时空融通;资金的本质是用于经济活动中的物资与货币;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用以实现不同资产和资源之间的交换与流通。因此,开展金融活动的初衷其实应当是促进资源实现合理优化配置,保障社会经济生产活动的高效运行。


其中,从事金融服务的机构,在这一行动中通过利差获取收益,这体现了金融活动的逐利属性。但有时逐利的方向和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向并不一致,尤其是面对气候变化问题时,平衡逐利与环境的跨时空矛盾是绿色金融跳脱于传统金融的重要特征。因而应当重新建立金融服务于气候文明时代社会经济活动的新框架,即在碳排放约束下,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金融新理念诠释下,生态环境和气候治理的效益也应当用来衡量和评价人类活动,金融在这一背景下将重新回归初衷。


(三)信用体系的绿色转型


绿色金融扩展了传统金融的信用体系框架,可持续发展的即时价值和未来价值将会因此得到确定。


金融实现了资金的融通,货币交换行为是金融活动的主要载体,实现这一过程的大前提是各主体本身的信用,而现代金融体系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信用体系基础之上的,社会信用文化对金融体系的效率和金融体系结构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货币交换行为双方之间相互信任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集合是信用的来源,受制于双方之间信任关系的牢固程度,无条件信用难以满足,从而金融活动需要提供其他形式补偿这部分缺少的信用,比如抵押。


绿色金融主要由公共资金驱动,公益性较强,早在20世纪末便以项目投资的形式投入自然保护领域。这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因为在这一行为中企业必然会牺牲一定的资金回报率,所以当时的绿色金融规模有限,且宣传性大于获利性。同时,“环境友好型”的资产(生态产品或生态资源)难以确定即时价值和未来价值,或者按照当前客观条件无法实现盈利,导致绿色金融活动抵押物不足,叠加绿色金融的公益性大于逐利性,因而难以带动市场资金进入相关领域。


在21世纪碳排放空间约束下,根据能源文明的进化方向,高碳资产发生了“资产搁浅”,以此为抵押和基础的金融活动也受到了各种制约因素。但是,绿色金融得以在更基础的信用体系逻辑上获得接受和认可,并迅速发展,源于信用体系在碳排放约束下的变化,即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即时价值和未来价值得到确定,尤其是其未来价值。在碳排放约束下,绿色金融活动的信用来源得以扩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是剩余可排放的碳排放空间(例如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抵质押融资):碳排放约束下,剩余可排放的碳排放空间提高了国家或企业的信用。对国家而言这意味着碳减排的国际责任谈判,对企业而言则意味着碳排放权交易活动,同时碳排放权可作为信用来源进行抵押融资。


第二是能高效运用排放空间的能力。以低碳技术和低碳环保的生产设备等为例,没有改变生产方式和最终产品,但提高了环境效益。能高效运用排放空间的能力意味着拥有更优质的信用,在同等资源约束的条件下,若能运用更少的碳排放来获得更高的生产效率和产量,意味着某个国家或企业获得生态效益的潜在能力更强,并具备生态信用评估优势。


第三是能通过接近零排放的生产方式实现同等价值来替代有碳排放的生产方式。以清洁能源与数字经济结合等为例,也包括产品替代和产业替代。通过接近零排放的生产方式实现同等价值,来完全替代有碳排放的生产方式,意味着生态信用对具备碳排放元素的信用可实现部分的完全替代。


(四)时间价值与气候福祉的绿色金融诠释


人类生产生活与碳排放脱钩的趋势在货币时间价值层面使绿色金融活动顺利开展。


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同时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具有价值尺度的职能,能计量其背后的资产和资源。价值的认定不能跳脱于人自身,人们倾向于及时享受而非等到未来,即更偏好于现在持有货币。这一观念亦符合费雪所给出的“利率”的定义,利率就是将当前消费行为与未来消费行为之间进行交换所付出的价格。从投资和货币需求方的角度来看,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对于投资者来说只有投资活动产生的实际收益大于机会成本,投资行为才有意义,这个机会成本就是货币供给方应当索取的利息,即时间价值。只有实现了货币时间价值的交换,金融活动才能顺利开展,金融活动背后的一系列社会生产活动才能得以进行。


工业文明以来,生产活动和消费产品都与碳排放高度绑定,在绿色金融起步之初且以公共资金提供社会责任为主的时期,绿色金融支持的投资和生产因存在绿色溢价,无法覆盖资金的机会成本。一方面绿色金融能够得到广泛接受,其根源在于日益紧迫的气候变化下的碳排放空间约束使得绿色溢价减少、归零并变负,令生产与消费和碳排放实现脱钩,在对比资金的机会成本之后,绿色金融活动中的货币时间价值交换才具有开展下去的条件和意义。另一方面,碳排放约束下绿色金融的兴起,也伴随着消费行为交换逻辑的升级,资金背后所计量的资产和资源正在碳约束下逐渐与碳排放脱钩。过去人们倾向于选择现阶段排放更多的温室气体而非等到未来,但在碳约束下的绿色金融资金价值交换过程中,人类活动对环境的过量负荷以及气候变化的临界影响,令人们对美好环境需求不断提升,使之客观上倾向于选择低碳的环境与生产生活方式,在碳排放约束下实现现阶段更少的碳排放。


以上多种因素,综合促进了绿色金融时间价值交换活动的顺利开展。


绿色金融扩展了福祉的概念,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框架下,生态价值将融入财富体系。在时间价值的基础上,未来的美好环境与生态和谐等元素也存在贴现率,即应该以子孙后代获得的生态环境价值与生态财富贴现到今天,来对比当前实现碳排放空间约束的成本,这是绿色金融时间价值在非货币层面的运用。21世纪碳排放空间约束进一步又带来了绿色金融对福祉的三种新诠释。


第一是确立了未来福祉的生态属性。福祉,就是符合人类的福利和利益。近年来,人类福祉受排放约束的影响越来越明显,降低气候问题对环境、社会、经济的影响,能提高人们的福祉。


第二是强调了福祉在时间属性上的作用,或者说提升了未来福祉的权重。在人类文明的长远视角下,需要持续的、长期的、不间断的未来福祉,这有别于工业文明时代为了当前利益而牺牲未来福祉的发展模式。随着碳排放约束的共识越强、程度越高,未来福祉的权重和贴现后所占的比重也将越来越高。


第三是将生态价值纳入财富系统之中。金融活动是以资金的跨时空流动为表现形式的,其载体是货币,其中也伴随着财富的增值或转移。财富的形成具有一定的惯性,工业文明以来,工业生产活动、人民生活与社会活动主要依赖于碳资源的能源化过程,资产的计价、财富的形成和积累也与这一过程相一致,但这一过程一直伴随着自然资本退化。在碳排放空间约束下,风险和环境挂钩、收益与碳排放脱钩的趋势逐渐增强,金融市场的资产配置行为正逐渐产生相应的财富脱碳倾向。在此趋势下,生态财富将与人类财富系统性地融为一体。


03


金融强国引导绿色金融


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


金融强国,要求金融业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走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对于绿色金融而言,就要求绿色金融的站位应提升到生态文明层次,充分发挥对生态资源的有效配置功能,助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化历程


绿色金融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不断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所蕴含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在于,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应当把自然生态同人类文明紧密联系起来,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金融强国不仅是经济强国,更是生态强国,金融强国对生态文明层次的要求引导了绿色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方向。


从历史角度来看,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随着碳排放的增加引发了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工业革命以来,碳排放活动完全伴随着以生产为主的经济活动,即碳排放量的大幅上涨远远超过了生产本身所带来的实际价值。“碳泡沫”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经济泡沫,打破“碳泡沫”是推进可持续发展进程的客观要求,而“碳泡沫”被破后,随之迎来的是化石能源文明的迅速衰落。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人类活动朝着与生态环境自然循环相一致的方向进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人类文明的核心在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技术进步的方向是提高生产效率并使人类日常活动更为便捷,且随着技术进步农业文明时代自然环境对人类文明发展的影响明显低于工业文明时代。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过程中,因技术发展的阶段性水平不同,人类活动不一定总是和生态环境的自然循环方向相一致,在工业文明时代,因提高生产力优先度更高,即便牺牲一定的环境优势,工业化国家仍然要以提高生产力作为必要的国际竞争手段。


从绿色金融的角度来看,传统金融通过资金融通实现了资源配置,而资源配置的过程主要服务于碳元素产生热能和二氧化碳的过程,从而忽略了环境责任。而碳排放空间约束使得碳排放成本发生显性化,若要实现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的协调,就需要绿色金融实现环境责任在资源配置中的融合,这是绿色发展的核心诉求与最终目标。


(二)生态文明建设与中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兼容性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揭示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绿色投融资活动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


气候变化和碳排放空间约束均是生态环境领域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以政策措施和投资活动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将其提高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但仅以绿色金融支持节能环保还不足以充分解释“两山理论”的金融本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揭示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对经济与生态相互关系的辩证阐释。具体而言,从贴现的角度看,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展绿色金融,将令“生态红利”的未来价值得到确认,生态兼容性产品(清洁能源、碳减排技术、碳汇项目等)的未来收益得以计算并贴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方式和程度也得以确定。同时高污染高排放产品将被确认为生态负价值,在碳排放空间约束不断收紧后,“生态红利”的利率和风险低于两高产品,前者现值将高于后者,“绿色溢价”降低并转负,充分实现了“生态红利”的最大化,市场行为也将朝着生态与经济相互兼容的最优方向进行。


从信用的角度看,拥有“金山银山”可以提高信用主体的信用水平,而“生态红利”的充分挖掘,则将使得“绿水青山”成为最优的信用,并成为持久的、可持续的信用来源,从而使建立在信用体系上的金融系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不断向绿色发展所倾斜。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绿色金融活动符合绿色金融的核心逻辑与本质,并与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相融合。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客观上需要应对资源环境生态约束。


从群众认知的角度看,中国目前正从发展中国家步入中等收入国家,人民群众对于生态环境的认知较高,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兼具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需求,因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牢固的群众基础。从产业结构和发展阶段的角度看,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关键进程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工业文明新阶段下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社会运行规律,是提升中国在世界产业链中所处位置的重要手段。从民生角度看,环境就是民生,兼顾生态环境建设与文明经济发展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从而规避因经济发展而牺牲环境或者为减少环境影响而关停生产等现象出现。


(三)绿色金融推动人类文明业态的新升级


从原始文明到农业文明,再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人类文明发展的主要方向都是以生产活动的组织方式为基础,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前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人类探索文明发展的客观需求,而科学技术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根本动力。在人类文明下一阶段的发展中,处理好生态文明与其他文明之间的共生关系,是中国领衔探索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落脚点。


从物质文明下的生产活动角度看,在绿色技术发展的推动下,工业生产正朝着生态环境兼容的方向发展,实现从增碳到减碳到零碳再到负碳的生态友好型升级。从精神文明下的


人类社会生活需求角度看,当物质条件发展到一定高度后,人类对于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远高于以往,社会文明也必然向着实现美好生存生活环境的方向演进。从支持生产活动和社会关系的金融活动角度看,金融可以被视为更好地处理人类文明中一系列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推手,比如私有财产的确认和交易,社会资源的配置和财富转移。在人类文明新形态下,通过生态文明框架发展绿色金融是更好地处理绿色生产生活关系的推手,助推人类文明新形态与生态兼容性的升级。


04


金融强国赋能绿色金融的未来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金融业经历了迅速发展,但与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过去的中国金融业是落后者、追随者、学习者,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的绿色金融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望成为全球的引领者、超越者、示范者,并为金融强国赋予新动能。中国未来要走好绿色金融发展之路,就必须以全新的逻辑框架和理论视角来看待绿色金融的本质,国家、企业、金融机构都应当改变看待绿色金融的思维方式。气候变化下的世界变局,也是一场生产方式变革下的金融变局,金融强国要求中国通过发展绿色金融来抓住发展机遇。绿色金融的兴起和新阶段的演化,伴随着一场以气候变化主导的世界变局,其变局的来源可归结为两个方面。


一是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下的碳排放约束需求。面对世纪性的环境危机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经济社会金融风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应对共同危机是人类唯一的出路。而绿色金融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冲击正是大变局中较为基础与核心的层面,因为资金流动的状态蕴含着生产生活和社会运行方式的动态与变化,如果金融在碳约束下走向绿色循环,那么世界经济也会朝着与自然循环方向相一致的方向发展,这一思考也表明了在世界变局下为什么要发展绿色金融。


二是人类文明走向新形态的金融探索。面对气候格局、政治格局、产业格局、贸易格局等诸多层面的变局,世界各国都在思考人类文明如何进一步迈向新阶段,其中金融升级是文明升级的客观需求。在文明升级的过程中,金融在多个层面都将在绿色视角下发生转变,比如:资产的定义将得到升级(碳排放约束下,碳排放空间的稀缺性造成了资产计价逻辑因碳排放而变化);收益的获取方式将得到升级(未来环境预期效益的显性化);风险的度量模式将得到升级(气候风险的影响范围和结果几乎覆盖到了生产和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信用体系的构成基础也将得到升级(碳约束下,信用的来源得到扩展)。


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碳中和目标下,中国应从经济发展与能源系统之间的关系出发探索绿色金融的实践方式。在碳排放约束下实现碳中和目标是将生产关系中的一部分碳循环降低至自然系统可承受的范围(节能减排),以及尽可能实现人类活动碳元素的自循环(CCUS碳捕捉),并达成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兼容并进,而绿色金融则实现了这个过程的市场化以及成本收益的定价。


从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费之间的关系看,能源与经济密切相关,并且生活水平的提升也会带动能源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工业文明以来的能源体系和工业体系对于碳排放的依赖较强,工业革命时期人类用化石燃料生产,本质上都是化石燃料转化为热能,这一过程中人为制造了大量超过自然系统承受能力的碳循环。但是,经济发展与碳循环的关系并非螺旋上升,要想发展经济,未必只能通过提高碳排放,而需要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升级:第一,短期内实现经济增长和能源消费的脱钩,调整第二产业中与能源消费高度相关且高耗能、高排放的产业在整体经济中的比例和结构,建立第三产业、数字经济等新经济增长极;第二,中期内要进一步实现能源系统与碳循环逐步脱钩,调整能源结构,在实现同等数量能源供给的基础上降低这一过程中碳元素的参与率,减少热能转化过程的参与;第三,长期内要实现人类碳排放的自循环,人为碳排放要实现在人类工业文明中的流动,不借助自然碳汇实现碳净零排放,是碳中和的终极形式。因此从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能源系统之间关系来看,如果要在碳排放约束下实现碳中和目标,那么至少需要实现生产关系和人为碳循环的逐渐脱钩。


中国应在以金融强国带动传统金融理念创新的过程中,充分转变绿色金融的思维逻辑,以全新的生态文明框架指引绿色金融未来的发展。


绿色金融为碳循环和碳排放约束实现了金融定价,只有实现了“气候定价”,才能将气候问题全面纳入金融系统中,而不是仅仅以社会责任的形式存在。没有定价的社会责任承担相当于公共品和做公益,这是传统金融的框架和逻辑,不利于绿色金融发展。


绿色金融令经济发展与碳元素脱钩的过程实现了市场化,比如碳市场和清洁电力市场,市场化之后就可以对碳中和过程中的一系列活动建立成本和收益框架,为绿色金融支持碳脱钩提供市场基础和金融基础。就目前的全球能源发展现状而言,中国已经建立起了全球最大规模的能源系统,无论是化石能源还是清洁能源。也就是说,在碳中和下全球能源转型的过程中,作为独立的能源市场,中国的市场规模是全球最大的,应当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能源系统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的积极作用。


注释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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