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3 作者: 王文
王文表示,气候投融资从政策设计、实践推行的角度高度服务于地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试点方案本身也强调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并积极推动金融工具和服务创新。目前的绿色金融相关信息披露体系缺乏统一的标准、框架和规范,需要相关企业提高信息披露的意识并建立条件。
受访者王文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本文刊于2022年7月12日21财经。
近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全国第一批申报试点的有30个城市和国家级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已通过评审,率先取得气候投融资试点资格。
各城市有何地域优势和资源禀赋,能够在竞争激烈的试点评审中脱颖而出?对于气候投融资领域及其相关试点工作,各个试点城市在短期和长期的发展任务是什么?在推进工作时,这些城市该如何平衡经济效益与环境发展?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完善和创新?
7月5日,在21世纪经济研究院与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联合主办的“‘碳中和2060’与绿色金融论坛”上,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专访,对上述与气候投融资有关的问题作出了解答。
王文表示,气候投融资从政策设计、实践推行的角度高度服务于地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试点方案本身也强调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并积极推动金融工具和服务创新。目前的绿色金融相关信息披露体系缺乏统一的标准、框架和规范,需要相关企业提高信息披露的意识并建立条件。
重庆、青岛率先取得气候投融资试点资格
《21世纪》:据了解,重庆(两江新区)、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已率先取得气候投融资试点资格。请问这两地率先取得资格的优势是什么?哪些方面可供其他申报城市参考?
王文:重庆两江新区取得了气候投融资试点资格,充分得益于两江新区的高效率、低污染、低排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优势,以及当地绿色金融显著的改革成效和绿色融资规模基础,并依托重庆在长江上游的区位优势,借助气候投融资试点带动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建设和发展。
青岛西海岸新区则得益于青岛作为国家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所积累的优势经验,在“十三五”期间显著降低能耗与排放,并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气候基金规模近450亿元,在气候资金的布局上建立了气候投融资的优势基础。
对其他申报城市而言,地方在气候投融资的布局上应重视这三点:一是要有持续、显著的减污降碳成效,使得开展气候投融资能更好地积累优势经验、给绿色转型“做加法”,而非投入大量资源减污控排“做减法”;二是要建立和巩固产业创新基础,气候投融资需要开展大量气候新产业新技术创新研发投入,这有赖于良好的产业结构与研发环境;三是在绿色金融工具创新、基础设施和服务等方面发挥行业优势和资金优势,为气候投融资所需的金融服务创造条件。
《21世纪》:目前来看,绝大多数地区的经济发展仍需由部分高碳行业来带动。基于此,试点地区政府在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时应采取何种具体措施,既能保证当地经济发展不受影响,又能使得与气候转型相关的投融资业务在当地顺利推进?
王文:这需要在“双碳”目标下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和矛盾,协调试点城市政策工作与机构运作相协调。地方是落实我国“双碳”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气候资金需求和供给矛盾普遍突出,而这与经济发展之间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于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转型以及绿色低碳行业的增量发掘。当前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意识相对薄弱,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相关政策暂未形成系统响应,专业队伍和人才储备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考核和激励机制。
为深入推动地方气候投融资工作,亟需加快开展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强化各类资金有序投入的政策环境为重点的气候投融资项目,探索差异化的投融资模式、组织形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通过有效抑制地方高碳投资、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和资金安排的联动机制,切实发挥“降碳”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为促进地方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形成以绿色债券、绿色基金为辅的气候投融资体系
《21世纪》:在之前发表的观点中,你提到“气候变化是跨世纪的国际性重大问题,气候投融资在微观层面上充分贯通了长远规划与短期任务之间的联动关系,注重长期目标与短期步骤的结合”。落实到地方,各个试点在短期和长期分别应承担怎样的任务?试点城市之间应建立怎样的关系,以实现各自的任务?
王文:应推动气候投融资地方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相结合,平衡“双碳”的时空矛盾。气候变化是跨世纪的国际性重大问题,而中国提出的“双碳”目标更是一个宏观的、长远的过程,在气候治理框架下,气候投融资在微观层面上充分贯通了长远规划与短期任务之间的联动关系,注重长期目标与短期步骤相结合,推动“双碳”目标有序进行。
我国碳中和长远规划下的阶段性目标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存在差异,长期来看,碳中和需要考虑行业特色,而短期内的阶段性减碳也并不靠简单的、被动的任务分配和约束产量来实现。气候投融资活动将“双碳”目标和低碳治理在业务细节上落到了实处,在“双碳”目标带动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大变革之中,当气候投融资融入到企业的气候适应性生产活动与投融资活动中后,会进一步推动一系列供应链行为和市场活动与以降低碳排放为核心目标的环境影响所挂钩,这些微观视角上的生产活动气候升级,为“双碳”长远目标持续注入了阶段性的短期动力。
最后,试点与试点之间也需要相互积累和借鉴优势经验,相互促进、相互协作,建立优秀气候投融资案例的分享机制,最终共同为国家“双碳”目标做出先发贡献。作为一个全新的投融资体系,中国气候投融资的工作不仅要讲求节奏感与渐进性,还要注重实效性与可行性。各个试点之间的工作必须吸收国际先进经验,也需体现出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特色。
《21世纪》:2022年6月28日,首批8只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正式获批。你此前曾提到“中国将逐步形成以绿色债券、绿色基金为辅助力的气候投融资体系。”此次获批的碳中和ETF有何特别之处?对于气候投融资发展意味着什么?
王文:在指数标的上,碳中和ETF普遍选取了清洁能源等低碳领域中市值较大、减排潜力较高的样本,这充分反映了资本市场对“双碳”目标下绿色经济发展前景的高度肯定,充分发挥了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是绿色金融助力双碳目标有序开展的重要举措,其绿色低碳减排与可持续发展属性是区别于一般ETF和其他资产的重要区别。
另一方面,对气候投融资而言,碳中和ETF对于投资者的资产配置具有一定的前景,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带动全行业经济绿色转型与创新,绿色资产具备较高的投资前景,同时投资者也可以将其用于高碳资产的风险对冲,是资本市场绿色升级的重要表现形式。
《21世纪》:为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你曾建议金融机构在后续提升落实度,完善气候投融资下的环境信息披露与核算体系,建立气候投融资的金融数据库与项目库。在气候投融资领域,目前的信息披露体系存在哪些不足? 在建立金融数据库与项目库时,各金融机构需对气候变化相关元素进行量化,在这个过程中这些机构应注意什么?
王文:目前的绿色金融相关信息披露体系缺乏统一的标准、框架和规范,更需要相关企业提高信息披露的意识并建立条件。
在此过程中,金融机构应注重建立和完善这种气候投融资试点下的环境信息披露与核算体系,在未来的气候投融资活动中,金融机构将有条件在项目信贷等活动中掌握企业在ESG层面的公司治理结构、产业与产量特征、行业潜在气候风险等。从金融机构出发,以落实气候投融资的基础环境数据搜集与披露工作,这一点将具备较高效益。未来,在气候投融资下的信息披露工作中,金融体系更应从项目特点和生产方式的层面出发,探索独立于企业ESG和环境治理能力的、对于碳减排金融政策有效果的评估方式,并借此开展“双碳”目标下的资产配置升级,推动企业气候融资信贷评估体系的侧重点从融资需求方到融资供给方转型。
同时,在此基础上,过往的绿色金融改革试点经验表明,基础数据的搜集、数据库管理工作具备必要性和重要性,气候投融资数据库与项目库的建立和完善应当率先布局。
一是可在与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相关的资产配置中开展气候环境项目的跟踪统计与核算,同步发展资源核算与环境核算业务,将气候变化相关元素纳入企业资产负债表之中。
二是以气候跟踪统计核算数据为基础,重视气候环境账户和绿色金融账户的数字化建设工作,由金融机构或第三方信息服务商适时推进,详细覆盖温室气体排放、碳减排、环境污染物、碳配额、存量和增量等数据,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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