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重阳网 王文:转型金融展现大国减排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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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转型金融展现大国减排担当

发布时间:2022-12-15 作者: 王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

本文转自2022年12月13日中国金融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


那么,金融如何支持传统产业低碳转型?转型金融发展之路应该怎么走?在2022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中国金融家》记者采访了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文,听他解析中国转型金融的当下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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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王文


《中国金融家》:在您看来,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是怎样的关系?为什么说转型金融弥补并完善了绿色金融?


王文: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存在共同的目的与业务内容上的区别。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所构建的可持续金融框架中,两者共同致力于减缓气候变化,服务于实现《巴黎协定》中所设定的减排目标。


从概念角度来说,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绿色金融的支持范围宽泛,包括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业务范畴主要集中在新建的低碳绿色项目。转型金融的支持范围则聚焦在碳密集型企业与“两高”项目的低碳转型上,转型金融强调对既有支持对象进行低碳化转型帮助,其业务覆盖范围对绿色金融进行了补充。


从国内现状来看,当前我国碳达峰、碳中和进程已从概念普及、政策宣讲环节逐渐进入实质进展阶段,重点行业部门相继开展绿色升级活动,积极响应这场自上而下的减排运动,带动了一大批绿色新兴产业的创新与发展。我国绿色产业投资规模逐渐增大,2021年已达到2.8万亿元,但除此以外仍有相当一部分规模的产业不具备绿色属性,从而在探寻绿色产业增长点时也应高度重视那些传统高排放行业的转型。


《中国金融家》:目前中国转型金融体系的现状如何?处于怎样的发展阶段?


王文:在中国,作为近两年兴起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工具,转型金融还处于发展初期,相较于绿色金融来说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而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的带动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无论是绿色信贷规模,还是绿色债券发行量等均已做到全球领先。正因绿色金融打下了良好基础,转型金融及相关业务拥有了可参照的开展经验,同时转型金融也需要完善标准体系,塑造出有别于绿色金融的业务类别,弥补绿色金融业务覆盖范围的不足。


近年来,一些金融机构相继出台相关文件,如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已经推出支持转型金融的第一批指导性文件,2021年年初,分别发布了《转型债券管理声明》和《转型债券框架》,明确定义了转型债券并给出了合格项目类别。同时,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在2020年11月发布的《气候转型融资指南》中,也认为转型金融支持对象包括技术和活动能够产生比“一切照旧”情形更低的碳排放结果。


中国人民银行也于2021年11月8日推出1.75%的低成本融资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各类企业提供碳减排贷款,但由于对于经济活动中的“转型”活动,以及高碳或“棕色”活动仍然存在无法明确识别的情况,一些金融机构“不敢”为转型活动提供金融服务。由此,财政部已组织多个小组于 2022年初研究ISSB正制定政策准则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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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家》:您曾提出,中国发展转型金融,既要借鉴国际经验,也要有立足于本国国情的“章法”。我们可以借鉴哪些国际经验?中国发展转型金融又有哪些不可忽视的独特优势?


王文:顶层设计高度重视转型问题。虽然转型金融起源于16世纪的西方道德投资,但中国在制度创新与政策落实方面均领先于全球。2022年4月,中国主持了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与会各方对转型金融的相关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勾勒出与转型金融相关的六大政策标准,即设定气候转型分类标准;披露转型活动和路径;监控系统性风险;完善转型金融支持工具;健全激励机制;持续推动实现公正转型。在这六方面工作中,其他四国或多或少存在缺失,中国相较最为完善。


此外,2021年初,中国银行成功完成境外50亿元人民币等值转型债券定价,这是世界范围内首笔金融机构公募转型债券交易。并且在今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成功发行了中国首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通过以上成绩,可见中国在转型金融方面的国际领导地位与制度优势,也更能体现中国是全球负责任大国的减排担当。


《中国金融家》:在推动转型金融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与挑战,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王文:由于尚处于发展初期,转型金融机制还有待完善。相较于转型金融的国际发展现状与绿色金融的中国经验来说,中国的转型金融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主要工作需围绕在以下四方面。


首先,转型金融的信息披露规则需进一步完善。完善的转型金融信息披露工作一方面是可以让金融机构更好的了解企业的转型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为促进转型金融的全球合作创造空间。近些年中国碳排放等数据在国际机构间备受争议,准确的数据监测工作需尽快完善并得到国际机构的认可。


其次,转型金融还需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发掘企业最大化的转型潜力。目前转型金融在发展初期,更多聚焦在如何通过投融资机制将资金精准投放到相关企业,却相对忽视了对企业未完成绩效考核的惩罚问题。如此一来,相关企业便容易在获得资金支持后产生有恃无恐的心理,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低碳转型,并且也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绩效考核增加难度。相较于国际转型金融准则对企业的惩罚力度来看,中国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再次,转型金融相关产品还需与企业转型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挂钩。目前,中国转型金融相关产品的期限通常在2-3年,这样不仅在短期内很难体现转型金融的作用,还无法充分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尽管转型金融产品到期后企业仍可继续申请,但这无疑为企业增添了不必要的成本,同时也提高了转型金融产品的申请难度。在国际范围内,转型金融产品的期限大多在5-10年,产品可以基本满足企业阶段性转型的资金需求。所以,转型金融产品期限与企业长期转型进程间的错配问题是保障企业顺利实现绿色化低碳发展的重要因素。


最后,转型金融还需优化资金结构,实现产品种类多元化。从结构角度来说,转型金融的发展初期主要发挥了政策性金融工具的作用,暂未实现市场化运作,参与主体基本围绕在多边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社会资本与其他金融机构还未能提供规模化资金支持,但政府资金在未来有利于发挥杠杆效应,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转型金融当中。从产品角度来看,当前转型金融的相关产品基本集中在银行端,其他金融机构的参与程度相对较低,保险、券商等金融机构还尚未制定出产品标准。然而,转型金融的产品集中度过高并不利于风险分散,易引发系统性风险。


《中国金融家》:人民银行作为二十国集团(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共同主席,牵头制定的G20转型金融框架在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十七届峰会上得到公布,这一金融框架会对转型金融发展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王文:鉴于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担任G20可持续金融工作联合主席,中国应利用当前的战略机遇期,在国际社会间促进建立利于中国的发展的转型金融国际框架体系,从而争取转型金融的国际话语权。


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参与撰写《G20转经金融框架》与《G20可持续金融综合报告》,并且中国又率先开展了可持续金融的相关的工作,这为中国的金融机构在国际舞台上增添了不少曝光度。与此同时,因为转型金融的到来,中国的金融机构获得了更多的业务机会。由于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仍主要依靠化石能源,所以各企业对转型金融有较高的需求。总的来说,转型金融不仅为当下金融机构注入了全新的竞争力,而且为未来金融机构业务转型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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