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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希明等:农民工收入结构差异、关键问题与优化路径

发布时间:2023-11-28 作者: 岳希明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作为我国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农民工总数2.96亿人,也就是每3个适龄劳动人口中,就有一个是农民工。

作者之一岳希明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本文转自11月27日人大财税研究所


内容摘要:本文利用宏观和微观数据,分析了2012-2022年我国农民工收入变动情况。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其次是经营性收入,而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比较低。分特征组来看,外出务工、东部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收入水平普遍更高。但农民工收入存在增速放缓、动力不足,与城镇职工收入差距大,以及工资性收入不稳定,经营性收入占比下降,财产性收入来源单一,转移性收入城乡差距大等关键问题。本文提出促进农民工增收的主要思路是理清本地与外出农民工、进城与返乡农民工、老龄与新生代农民工、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等四组关系,然后进行分类施策。今后优化路径应是聚焦高质量充分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支持创新创业增加非农经营性收入,深化农村改革扩大财产性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转移性收入,并注重调节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收入差距,促进农民工持续稳定增收。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作为我国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农民工总数2.96亿人,也就是每3个适龄劳动人口中,就有一个是农民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视察时曾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稳定农民工就业”“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在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中,强调“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民工收入明显增长,已经成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实现共同富裕的潜在重要群体。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农民工工资收入从2012年的27480元上升到2022年的55380元。但研究发现,农民工仍存在收入持续增长动力不足、进城农民工权益保障不足、与城镇职工收入差距大等问题。本文利用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相关数据,分析了近年来农民工收入变动情况,探究了农民工增收存在的关键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促进农民工增收的优化路径。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民工收入变动情况


(一)农民工绝对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但增速放缓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民工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图1展示了2012-2021年我国农民工月均收入变动情况。可以看出,我国农民工月均收入从2012年的2290元增加到2022年的4615元,即2022年的月均收入是2012年的2倍。但农民工收入增速呈明显的波动下降趋势。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农民工收入增长率最低,仅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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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2-2022年农民工月均收入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2012-2022年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二)外出务工、东部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收入普遍更高


1.从就业地来看,外出农民工收入明显高于本地农民工。横向比较来看,2022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农民工高1214元,增长率比本地农民工高0.7个百分点。纵向比较来看,我国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从2015年的3359元上升到2022年的5240元,增加了1881元,增长率达56%;本地农民工月均收入从2015年的2781元上升到2022年的4026元,增加了1245元,增长率达44.77%。


2.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明显快于其他地区。2022年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5001元,比2016年增加1547元,增长率达44.79%;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4386元,比2016年增加1254元,增长率达40.04%;在西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4238元,比2016年增加1121元,增长率达35.96%;在东北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848元,比2016年增加785元,增长率达25.63%。


3.分行业来看,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六大主要行业月均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横向比较来看,2022年从事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最高,分别为5358元、5301元,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月均收入最低,分别为3979元、3824元。纵向比较来看,从事制造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最快,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增速最慢。2022年从事制造业农民工月均收入4694元,比2012年增加2564元,增长率达120.38%;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979元,比2013年增加1547元,增长63.61%。(如表1所示)


表1 分行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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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历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注:由于2012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并未给出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收入数据,故该年度数据缺失,相关分析使用2013年数据与2022进行对比。


(三)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本文参考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方案的有关规定,将农民工收入来源主要分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然后利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测算了2016-2021年农民工各项收入占比情况。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收入来源,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比较低。从变动趋势看,农民工工资收入占比呈上涨趋势,从2016年的53%增加到2021年63%,涨幅10%;经营性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从2016年的33%下降到2021年的24%;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占比变动较小。本文测算结果与已有研究均证明了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工收入的主要来源,且有增加趋势,经营性收入占比下降明显,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比偏低等现状。综上所述,我国农民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表2 农民工各项收入占比情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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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第一种是本文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测算的结果,第二种是来自罗楚亮和滕阳川(2022)测算结果。


二、农民工收入存在的关键问题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放缓,持续增收能力不足


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农民工收入变动影响最大。但近年来农民工存在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持续增收动力不足等问题。一是农民工就业缺少稳定性,工资收入不稳定。我国劳动力结构问题仍不乐观,“求职难”与“招工难”并存,仍然存在农民工就业问题。2023年二季度末,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总量18705万人,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9%。二是农民工人力资本水平偏低,工资收入较低。一方面,老龄化背景下,老龄农民工因健康问题容易受到就业歧视。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农民工平均年龄从2012年的37.3岁提升到2022年的42.3岁,增加了5岁。另一方面,普遍存在学历或文化程度较低。有研究发现,城镇职工学历占比最高的为大学及以上学历,为45.4%,而农民工学历占比最高的为初中,为53.4%,而大学及以上学历占比仅为4.9%。三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不健全,工资拖欠问题仍然存在。数据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办结工资类违法案件5.2万件,为59.9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75.5亿元。这不仅会直接影响农民工工资收入,也会间接通过降低劳动投 入时间影响其收入。


(二)财产性收入占比偏低,增收途径有待探索


目前,财产性收入尚未成为农民工的主要收入来源,仍然存在农民工的财产性收入绝对水平低、占总收入的比重低、增速缓慢、地区差距大等问题。一是农民工财产性收入占比较低,对收入的影响较小。罗楚亮和滕阳川(2022)利用CHIP2018数据研究发现,2018年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和出租房屋净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3.6%和19.4%,带动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比上年增长12.9%,但从绝对值来看,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仅为342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仍然比较低。二是农民工财产性收入的地区差距大。当前,农民工的财产性收入主要是土地流转收入。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质量等差异,不同地区土地流转的收益差距较大。三是财产性收入增加的动力不足。部分地区存在流转方式单一,主要以出租、转包等方式,收益较低;外出农民工由于土地流转不及时存在土地、农房闲置;进城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下简称“三权”)自愿有偿退出问题被广泛关注,虽然已有部分地区开展试点,但整体上看,将其转换成农民工的财产性收入仍处在探索阶段。


(三)多层次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转移性收入低于城镇职工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我国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举措,取得了显著成就。当前“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十亿四千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百分之九十五”。但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一是农民工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比例较高,而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比例偏低,这种差异将导致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转移性收入差距。罗楚亮和滕阳川(2022)研究发现,2018年城镇居民的转移性收入是农民工的6.6倍,其中,城镇居民的养老金收入是农民工的7.9倍。此外,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比,农民工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和比例偏低。二是农民工就业形式多样化,灵活就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安徽和河南实地调研发现,很多农民工表示也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但更在意每月到手的收入,因此不愿意拿出部分收入用于缴纳社保。三是很多返乡农民工已经参加了返乡前打工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但目前尚未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导致实践操作中两个险种不能实现转移合并。


(四)农民工内部收入不均衡,与城镇职工收入差距较大


一是农民工群体内部的收入差距较大。本文使用CHIP2013、2018年数据,对农民工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进行测算。结果显示,农民工收入差距基尼系数从2013年的0.36提高到2018年的0.39,虽然未超过0.4国际警戒线,但农民工内部收入差距有拉大趋势。二是与城镇职工工资差距较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农民工月均收入2290元,城镇职工月均收入为3879元;2021年我国农民工月均收入为4432元,而城镇职工月均收入为8903元。2012-2021年期间,城镇职工与农民工的月均绝对收入差距从1589元扩大到4471元,城镇职工与农民工的月均相对收入差距从1.69倍扩大到2倍。


三、促进农民工增收的优化路径


(一)高质量充分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当前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农民工收入的最主要来源,而高质量充分就业对增加农民工工资性收入至关重要。一是从充分就业的角度,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实施以工代赈等项目,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二是从高质量就业的角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指导,提高农民工人力资本水平。对老龄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提供精准帮助,将在城市生活的老龄农民工纳入城镇就业援助体系,提供更多合适的岗位;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形式多元化的趋势,提供更多的就业指导,使其就业期望与能力相匹配。三是从加强政策支持的角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和协调机制,保障农民工可以及时且足额得到应得工资收入;加大农民工工资监管和处罚力度,完善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各种拖欠工资的风险。


(二)深化农村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土地是农民生产生活的根本和关键,是农民最为重要的财富。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工手中的财产释放出更大的价值。一是发挥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的作用,释放农民工土地经营权流转价值;建立市场化征地补偿机制,提高法定补偿标准,保障失地农民工的财产权益。二是盘活进城农民工的闲置农房,增加其租赁、分红收入;扩大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权能,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体制机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工“三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三是加大金融领域对农民工增收的支持力度,为有一定储蓄的农民工提供理财、结构性存款等稳健的金融产品,提高其股息、利息、分红等财产性收入。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转移性收入。加快推进养老、医疗等多层次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老龄农民工的转移性收入。一是提高农民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以及农民工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增加农民工养老金收入。二是提高农民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适当为在城市生活的农民工提供医疗补助。三是解决返乡农民工社会保险有效衔接问题,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合并转换。四是建立健全已脱贫农民工、老龄农民工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特殊群体提供精准帮扶,实现其长期稳定增收。


(四)促进机会公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提高农民工人力资本水平是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最重要途径。一是减少户籍制度对城乡劳动力流动的限制,加快实现农民工市民化。二是农民工在子女教育、医疗报销、养老保险上可以享受到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公共服务。三是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减少就业歧视,提高进城农民工的社会融入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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