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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街闭门研讨“金融强国”,人大重阳受邀建言

发布时间:2023-12-22 作者: 王文 

12月14日,由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北京金融街研究院、《金融街观察》内刊联合主办的“加快建设金融强国”闭门研讨会在北京金融街i客厅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受邀出席并发言。

12月14日,由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北京金融街研究院、《金融街观察》内刊联合主办的“加快建设金融强国”闭门研讨会在北京金融街i客厅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受邀出席并发言。本文转自12月21日“北京金融街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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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由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北京金融街研究院、《金融街观察》内刊联合主办的“加快建设金融强国”闭门研讨会在北京金融街i客厅成功举办。北京金融街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原首席经济学家周月秋主持会议。


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焦瑾璞,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主任纪敏,原银保监会一级巡视员叶燕斐,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李曙光,中国社科院大学教授谢朝斌,金融街合作发展理事会副秘书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院长陈超,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党委委员、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金融评论》执行主编张伟,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董艳玲,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北京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数字化转型战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丁志勇等专家参加会议并发言。


国家开发银行营运管理局原局长徐雨云,北京金融街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原总经理邓艾兵,北京金融街研究院理事长、执行院长于合军,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副局长王平,北京金融街研究院副院长、秘书长宋俊峰,北京金融街研究院副秘书长赵波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认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首次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要求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指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这为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建设金融强国吹响了号角。


与会专家表示,建设金融强国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也是大国博弈背景下民族复兴的需要。要正确认识金融的作用、地位与边界,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坚持金融服务国家振兴、民族复兴;要在金融系统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诚实守信、以义取利内化于金融实践。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落实到金融工作的方方面面。金融强国建设既要实践先行、总结经验,也要加强理论探讨,还要加强国际比较。理论上,围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加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内涵要义、路径方法的研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理论;实践上,以“八个坚持”为根本遵循,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方法,围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做好五篇大文章,大胆探索,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径。


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本质特征,强调“八个坚持”,包括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等,是建设金融强国遵循的根本原则。


与会专家表示,中国特色最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我为主、兼容并包,借鉴共性成果,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任务,以渐进式改革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建设。以党的领导的最大优势克服脱实向虚等市场失灵,通过群众监督、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一方面,以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和市场活力;另一方面,鼓励国有大型金融机构以义取利,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作用;同时,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做到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


专家认为,金融强国的标准,包括强大的货币、强大的央行、稳健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金融产品的多样性和竞争力、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完善的软硬件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科技的发展、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的能力、综合性的金融人才等核心要素,也包括完善的金融理论和优秀的金融文化。总体而言,可从金融深度、可得性、效率、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评判。在建设金融强国进程中,还须平衡好短期与长期、整体与局部、稳和进、权和责、快和稳等关系。


其中,在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方面,应以全面提升金融供给体系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为目标,加快形成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自主可控安全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以实现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资源的金融强国目标。


在金融法治建设方面,专家建议要加快《金融稳定法》出台,同步修改央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管法、债券条例、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明确存款保险机构法律定位,将《存款保险条例》上升为《存款保险法》,要让存保机构发挥综合稳定器作用,并且处理好存保基金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关系;加快修改《破产法》,设置金融机构破产特别专章并与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风险相联系,设置跨境破产专章以服务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与会专家表示,金融跟实体经济的关系是内在统一的,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当中要强,更要致力国家强盛。国际金融风险和危机历史表明,各类金融风险的产生往往是因为脱离了实体经济。因此,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就是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聚焦五篇大文章。这与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也是一脉相承的。


与会专家分析,要注意当前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高。一方面,是实体经济动力不足,需要以一系列改革增强企业家和投资者信心,实现“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另一方面,存在金融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导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金融空转套利现象的同时发生。因此,须在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促进经济循环,化解金融风险。


与会专家建议,要适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与间接融资更好结合,服务五篇大文章。加快建设分工协作、分层有序的金融机构体系,以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牵引,优化大型商业银行及其金融产品定位,完善牌照管理,发挥好枢纽作用,增强商业银行自主经营、市场化主体建设。在科技金融领域,注意科技型企业面临的人才、技术、资金制约,建立一套制度安排,促进市场资金和政府资金更好融合、各司其职,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


与会专家强调,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金融机构要回归法治化、市场化。同时,厘清财政和金融的边界,既不能财政支出信贷化、货币化,也不能金融财政化。


与会专家表示,要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完善人民币资产价格定价和传导机制,增强对汇率波动的对冲作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稳慎开放。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


防范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包括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规范金融市场发行和交易行为,加强外汇市场管理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聚焦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要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


与会专家建议,房地产风险方面,注重房地产商债券违约外溢风险,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来防范房地产领域跨市场风险,健全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制订中小金融机构化险一揽子方案。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式处理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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