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1 作者: 王义桅
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日内瓦万国宫发表历史性演讲《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系统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四年过去了,这一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新冠疫情暴发后更是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此同时,对人类命运共同体也还存在一些误解、质疑。如何进一步统筹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王义桅认为要处理好十大关系。
本文作者王义桅系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院长、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刊于2021年2月1日《北京日报》。
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日内瓦万国宫发表历史性演讲《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系统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四年过去了,这一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新冠疫情暴发后更是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此同时,对人类命运共同体也还存在一些误解、质疑。如何进一步统筹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笔者认为要处理好以下十大关系:
自信与自觉的关系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是“四个自信”在世界观上的体现,也是中国立己达人品格的展示。我们有了“四个自信”,希望其他国家也有“四个自信”。欧盟将中国视为“制度性对手”,特朗普时期的美国更是将中国列为制度敌手,这是缺乏“四个自信”的体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前提是自己觉得自己美,成为自己,实现命运自主,才能成人之美,命运与共。自信是自觉的前提,自觉是自信的升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而需要自觉的努力和行动。
消极与积极的关系
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一个消极的命运共同体,而是一个积极的命运共同体,不能无为而治,毕竟当今是地球村而非小国寡民,要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塑造共同身份,共同使命,而且还要通过伟大斗争去争取。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而言,也有消极-积极之不同层次。人类命运共同体1.0:同仇敌忾+同病相怜;2.0:同呼吸共命运,共同支持走符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3.0:共同使命,有解决人类问题的共同智慧与共同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在防止最坏——流浪地球和追求最好——世界大同之间的选择。
名与实的关系
德国历史学家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一书中写道,“民族彼此之间的理解也像人与人之间的了解一样是很少的。每一方面都只能按自己所创造的关于对方的图景去理解对方,具有深入观察的眼力的个人是很少的、少见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起初翻译为Community of Common Destiny,容易引发宗教上的误解,现在译成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Humankind就好了很多,但也只阐释了“运”的含义,缺乏对“命”所带来的身份、认同内涵,所以还未能完全表达其中文内涵。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要实现名与实的统一,凝聚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要实践平台,是实现实至名归的重要机制。因此,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后,越来越多国家也与我们签署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合作文件。
继承与超越的关系
从家庭、部落、国家到国际组织,人们组成不同层次的共同体,即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所说的地域共同体、血缘共同体与精神共同体。个体命运与国家命运相连,所谓家国情怀;全球化时代,国家命运与人类命运相连,形成地球村村民的概念,共同体上升到命运共同体。从理论上讲,命运共同体只有上升到人类命运共同体,才能维护命运共同体的类本质。外交实践层面更是继承与超越的统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继承和发展,是新时代面对新的国际环境提出的新理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过去针对的主要是主权国家、民族国家,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成单元则更为分散和多元,所有由人类所结成的,促进人类命运朝着更好方向发展的组织团体,乃至个人都可以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成主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光着眼于和平共处,更多的寄望于共同的发展,共同维护人类共同体的整体利益,倡导“共建”“共治”“共享”“共赢”,开创人类文明新篇。人类命运共同体继承了和谐世界的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理念,并拓展到普遍安全、开放包容、美丽清洁的层面;从各国和谐共处,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发展到人类命运与共,基于国家又超越了国家思维,统筹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统筹秩序安排与价值共享,统筹现实身份与未来归宿,以兼具过程与程序的共同体思维超越和谐世界的目标导向。
破与立的关系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破中有立,正如区块链和万物互联技术在破美国联盟体系的依附结构,疫情也证明美国无法给盟友提供抗疫的安全保护,甚至还抢夺其抗疫物资,破坏抗疫全球合作。同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非推翻重来,而是强调开放包容,尊重国家主权和各国核心关切,更多着眼于从新的领域“立”而非旧领域“破”:“要秉持和平、主权、普惠、共治原则,把深海、极地、外空、互联网等领域打造成各方合作的新疆域,而不是相互博弈的竞技场。”
知与行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关键在行动。”中国秉承知行合一理念,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网络,既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导者,也是积极践行者。展望未来,要处理好中国国家利益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
难与易的关系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循序渐进,从周边开始,从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非洲大陆取得早期收获,通过政党对话和民心相通手段,逐步扩展到发达国家。在国家层面,中国与越来越多的友好伙伴如老挝、柬埔寨、缅甸、巴基斯坦等构建起双边命运共同体;在地区范围,各方已就打造周边、亚太、中国—东盟、中非、中阿、中拉命运共同体达成共识;在全球领域,中方倡议构建网络空间、核安全、海洋、卫生健康“安全共同体”、“发展共同体”、“人文共同体”等命运共同体,得到积极响应。
硬与软的关系
当今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日益紧密,人类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然而,近来西方炮制的中国锐实力悖论,反映出他们不甘心接纳中国倡议、中国方案的顽固性和保守性。有人据此担心,中国缺乏倡导并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硬实力。历史经验表明,前瞻性、包容性理念不见得等到综合国力第一时才能引领国际合作未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正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正如“一带一路”倡议强调硬联通的同时也日益重视软联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要从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着手,平衡有序推进。
目标与过程的关系
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只是目标,也是过程。新冠疫情明显的告诉我们,人类已经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与此同时,新冠疫情也揭示了全球供应链产业链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各国越来越关注safety(管理型安全)而不只是security(防御型安全),排他性的、区域性的安排兴起,全球化遭遇重大调整。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全球化?全球化治理为谁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能搞路径依赖,更不能搞观念依赖,要创新手段和思维,创造条件去积极推进,实现目标与过程的统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推行包容性多边主义,两者是“一多不分”的关系。
有我与无我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既承载着中国对建设美好世界的不懈追求,也反映了各国人民对世界新秩序的美好期待,受到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欢迎和广泛支持。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外交辞令,而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鲜明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全球视野。另一方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真正的世界历史、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当代实践,我们要秉承“我将无我,不负人类”的追求予以自觉构建。
(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 ;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