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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明弟:当下绿色金融发展的痛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1-16 作者: 曹明弟 

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快速发展,迅即成为全球旗手。一方面,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具体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领域的规模快速扩大,在全球执牛耳;在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将绿色金融向纵深推进。另一方面,中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发展为全球提供了学习借鉴的榜样,促使绿色金融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成为全球环境治理的新型手段。

作者曹明弟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部副主任、生态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刊于1月15日《中国经济时报》。




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快速发展,迅即成为全球旗手。一方面,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具体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领域的规模快速扩大,在全球执牛耳;在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将绿色金融向纵深推进。另一方面,中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发展为全球提供了学习借鉴的榜样,促使绿色金融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成为全球环境治理的新型手段。


虽然中国绿色金融取得了较大发展,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不能满足中国经济绿色转型、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期待,最突出地表现在中国绿色金融供给仍然存在着严重不足,金融对实体经济绿色化转型的支持还面临较大的缺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课题组的测算,2014年到2020年期间,按照落实现有已经制定的环境规划、计划和标准的“低方案”,中国在可持续能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修复、工业污染治理、能源与资源节约等五大领域的绿色融资需求为14.6万亿元人民币,年均约需2.1万亿元人民币。而2017年,全国财政节能环保支出决算数为5617.33亿元人民币,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年度新增余额7909.76亿元人民币,境内新发行的绿色债券1898.75亿元人民币,境内新发行的绿色资产支持证券146.04亿元人民币。缺口仍有5400亿元人民币左右。


巨大的资金缺口,亟须在绿色金融领域坚定深化金融改革,进一步创新发展,解决在激励政策、能力建设、绿色金融标准、配套服务体系、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痛点,才能更有效地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促进整个经济的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



一是绿色金融的激励性不强,尚不能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挥在推动绿色发展中的关键性作用,从而加大信贷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和引导。当前国家层面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主要采用引导性、指引性的措施,而非强制性、考核性的监管,也没有实施强有力的激励、支持政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不足,不能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部分金融机构从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推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而不少金融则出于成本效益考虑以及进入绿色这一新领域的担忧,继续发展现有成熟业务,对推行绿色金融的积极性不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17》,截至2017年末,我国21家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余额8.5万亿元人民币,占全部信贷余额的9%。如此规模和比例,尚不足以支撑我国绿色转型和发展。


二是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专业能力不足,尚难以有效识别绿色项目和开发相应产品和服务。由于绿色金融业务涉及对融资对象环保信息的判断、环境风险的评估和金融产品的定价,专业性很强,需要环保技术、法规和金融兼备的复合型能力来实施。据了解,一些金融机构严重缺乏这样的专业人才,也不具备相关的系统设施和知识储备,难以从生态环保技术角度对绿色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和风险识别并开发相应的产品和服务,成为其发展绿色金融的一个障碍。


三是绿色标准的不一致,在国内和国外易形成一种混淆和阻碍。目前国内在绿色债券领域存在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两套标准,在绿色信贷领域存在原中国银监会制定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而这些标准本身以及与国际上主要应用的《绿色债券原则》存在一定的差异,既容易在国内债券市场因标准不统一,形成市场分割和混淆,也不利于中国绿色债券走出去和国际资金投进来。尽快推动这些标准和目录的统一,从而形成统一、一致的市场和绿色金融资产,能够较快地推动绿色债券在国内外的双向流通和投资。


四是第三方服务等配套体系不完善。绿色金融在推动绿色项目风险收益平衡中,需要解答以下问题:1)项目是否是绿色项目;2)绿色项目的收益率是否具备商业可行性;3)绿色项目的投资回收期是否与资金的支持期限有匹配度;4)项目相关的绿色效益如何评估,如何纳入投资的成本、效益或风险评价中;5)对绿色项目的持续运营状况和绩效进行有效评价等。这需要建立和完善为绿色金融发展配套的相关制度体系、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适合不同阶段、不同层级的投融资体系,形成以绿色项目为核心的金融生态体系。


五是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刚刚起步,绿色金融面临信息不足、信息不对称的难题。金融机构需要通过项目和企业的环境信息,来确定金融风险和收益。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不足,不能满足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需求,也无法促进污染性项目的绿色转型意愿。通过强化信息披露来持续地提升绿色金融市场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众获得环境信息的便利性,增强社会监督力度和第三方认证的权威性,才能加速环境问题外部性内生化的进程,降低绿色产业的绿色融资成本,从而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理念成为社会现实。2017年6月12日,原环境保护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从上市公司为起点,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引导上市公司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将成为对绿色金融资金运用引入社会监督和第三方评估的突破口。


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绿色金融是致力于维护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金融新业态、新领域。解决绿色金融发展的痛点,归根到底是推动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将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理念内化到整个社会和机构的意识和行动。即人人都意识到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到社会和金融机构运行的方方面面,从而自觉地为绿色金融发展的机制建设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设计,通过金融支持绿色项目,从而推动生态环境改善和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当前,“绿色”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写入了我国“十三五”规划,“生态文明”也已写入宪法,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已经为进一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绿色金融的发展虽面临挑战,但大势所趋、大有可为。一方面通过宣传引导,推动广大民众树立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自觉自愿参与到绿色发展中来,另一方面通过一些具体的制度建设、政策措施,从经济、技术、行政、法律等层面逐步形成刚性约束,解决绿色金融发展中的痛点,用“推”和“拉”两种方式助推经济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新时代。(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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