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作者: 王文 贾晋京 崔震海
美国新任总统拜登正以“战略耐心”整合与梳理新的对华政策,特朗普此前对中美合作的破坏力极大,不仅冲击了金融领域,个别领域甚至处于脱钩状态。未来4年,中美将处在“竞争与合作”并行的大战略框架下,中国须抓住窗口期,反向塑造与牵引美国。绿色金融是中美战略重启的最优突破口。
王文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贾晋京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助理院长、崔震海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本文刊于3月1日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在绿色金融领域,中美两国不存在结构性利益冲突与意识形态色彩。两国在绿色金融领域存在较良好的合作基础,早在2010年,中国部分省份就推进与美国的绿色金融合作。2016年奥巴马执政时期,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就全面启动两国绿色金融合作,成立中美绿色基金等。当前,拜登推行“绿色新政”,力主“为中产阶级服务”外交,重返《巴黎协定》,积极引导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准备投资3000亿美元聚焦清洁能源和生物燃料,计划大幅度提高低碳技术投资,把“惩罚性碳关税”作为政策选项。可见,绿色金融的杠杆作用明显,将撬动更大范围的经济合作内在需要。
拜登“绿色新政”需要深度剖析。在绿色国际合作领域,拜登上任后即宣布2021年2月19日重新加入《巴黎协定》,表示将在4月22日地球日主持气候峰会,还宣布美国在2050年前实现100%清洁能源经济与净零排放。
在绿色投资领域,拜登宣布将投资2万亿美元,建设一个现代可持续的基础设施,打造公平的清洁能源未来体系,使美国抢占技术领先地位,创造全球就业岗位,大幅减少排放规模。
在拜登“绿色新政”背景下,已有的中美绿色合作项目将加速。比如,成立于2016年、已投资超过100亿元的“中美绿色基金”将会进一步推进;中国光伏产量、锂电池产量均是世界第一,可与美国扩大合作。美国绿色投资交通运输,中国北车、中车等企业与美国的合作有望深化。还有中美两国潜在碳交易合作,等等。
当然,中美绿色金融合作的难点与障碍也需要预估到。一是中美长期缺乏战略互信,拜登欲压制中国崛起的战略意图未变。过去4年间美国单方面挑起的贸易战、关税战、科技战等,使中美关系经历了极大的破坏与恶性下滑。在金融方面,2020年11月,特朗普政府颁布一项行政命令,禁止美国投资者对部分中国企业进行股票交易与投资,而同年12月,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等指数均表示可能因此从成分股内剔除部分中国公司股票。尽管绿色发展已基本成为各国共识,但在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要实现落地,仍需要以大国互信为基础,否则“绿色”理念将只停留于表面。
二是若拜登执政初期政策酝酿窗口期一过,长期中美合作仍具有不确定性。拜登4年任期尤其是前一年,是中美重启合作的窗口期。在此期间,拜登政府不仅需要改善前任政府留下的种种负面影响、修补国际关系,还需要重拾环境和能源领域的绿色发展策略,时间紧迫以至于刚上任不久便宣布重回《巴黎协定》。因此,窗口期内的中美绿色合作需加快步伐,抓住美国加码绿色产业的时机。但是,拜登政府承诺“绿色新政”的政策力度与时间跨度较大,实际执行效果还未可知,无法判断是否沦为政治作秀,而后继政府未必会完整继承拜登的政策,因此绿色领域的长期国际合作具有不确定性,若不考虑长期绿色项目的可持续性和抗风险性,那么应对政治变数将面临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是中美绿色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中美绿色产业认定与分类指导方案具有显著差异,同时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在国际上也尚未形成统一而权威的定义,这为跨国绿色投融资增添了无形的阻碍,提高了企业调研成本,使得绿色资金的国际流动缺乏活力。比如,在绿色债券的发行标准上,2019年中国发行了3390.62亿元的贴标绿色债券,但其中只有2160亿元符合国际CBI标准,中国绿色债券向国际标准接轨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绿色产业海外投融资存在地方法律差异,跨国绿色产业企业还需要考虑当地的法规、政策、条例等。
四是中美信息披露机制不统一。因会计准则与财报规则不同,以及绿色产业分类不同,种种差异造成了中美在绿色项目与企业的信息披露机制难以统一。没有双方基本相互认可的信息披露机制,将使得跨国绿色产业投融资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同时难以建立国际性的绿色产业与环境信息数据库,使得不同国家的绿色项目与企业没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和数据对比。另外,中国企业在环境披露工作上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2019年仅有约四分之一的沪深上市公司发布了环境责任等披露报告,证监会和有关部门对于企业的环境强制披露力度不够高,也亟须建立完善的披露规范体系。
客观理性与自信地认识这些障碍,有助于为未来中美绿色金融合作提供更多务实的政策建议与参考。第一,建议中方不妨主动寻求与美对话,成为议程设置方,占据话语主动权。过往有一些已休眠的中美对话机制不妨重启,如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中美金融研讨会等,双方研究机构和智库可积极评估全球“碳达成率”议题,例如,笔者所在机构推出中国城市可适用的“绿色60指数”,一些美国专家就很感兴趣。另外,两国智库还可以研发更多绿色金融的评价性指标,如碳盈亏、碳平衡表。
第二,中国应建立更多“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项目”标杆库,划设可操作性的标准,夯实全球绿色金融合作网络。建立债券、绿色REITs等项目库与项目培育机制。推动中美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发展绿色ETF产品。完善绿色债券的收益率曲线,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对接。还可抓住2020年12月美联储加入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之机,建立类似“中美央行绿色金融合作双边网络”。
第三,中美应发挥企业尤其是金融机构积极性,引领中美投资合作绿色化。可欢迎与推动美国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投资中国的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基金和绿色项目。推动绿色金融进入主流金融市场,让绿色资产成为金融领域的大类资产。完善中美企业绿色转型的信息披露机制,避免双向补贴。推动中美两国数字企业(软硬件)绿色化。
第四,中美应创新央行资产负债表,引入绿色资产。让中美双方央行合作研究推行绿色资产负债表机制。推动绿色资产大发展,将绿色资产纳入到央行的“表内资产”,以此来优化央行资产负债表结构。中美央行合作进程中适度推进“两山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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