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05 作者: 张敬伟
近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份以监管为主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文件,对于“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这些问题,都给出了明确答案。本期思与辨就该问题进行讨论。
作者张敬伟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本文刊于1月5日《深圳特区报》。
引子:近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份以监管为主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文件,对于“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这些问题,都给出了明确答案。本期思与辨就该问题进行讨论。
■ 主持人:王玥
■ 嘉 宾:匡贤明(中国 <海南> 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臧建文(财税学者、河北金融学院讲师)
张敬伟(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构建健康发展和有序监管的养老服务新体系
主持人:《意见》在养老服务监管方面有哪些创新?
匡贤明:《意见》具有重要的创新性。第一,明确了监管的基本框架。《意见》主要围绕“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这三个核心问题提出了新型监管框架。
第二,突出了事中事后监管。三个问题都是在行业高度开放的背景下提出的。《意见》提出的养老服务监管,都是在事中事后环节开展的。第三,突出了系统性。此次《意见》的亮点在于明确了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能,把重心放在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上,构建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系统监管体系。
臧建文:《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侧重逐步转变至事中、事后的配套监管,这是政府职能部门在养老服务管理方面的一次创新实践,也是养老服务监管部门落实中央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体现,彰显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无数市场主体而言的“法无禁止则可为”、对掌握行政权力的职能部门而言的“法无授权则禁止”的原则精神,有助于激发养老服务产业的市场主体活力,促使养老行业相关服务及产品的多元化。
张敬伟:《意见》契合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可谓来得及时。一是创新养老监管制度,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优化养老供给侧改革。二是补足制度短板,搭建起监管制度完善的新监管体系。《意见》之前,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不少鼓励养老服务的文件,使养老服务渐成规模。但规模效应需要系统性的制度支持,更需完善的监管措施跟进加持。《意见》补上了监管短板,完善了制度架构,构建健康发展和有序监管的养老服务新体系。三是通过机制和措施创新,不仅着力搭建一个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新机制,而且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监管措施。
面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课题,各级政府要把握好市场和监管的平衡
主持人:养老服务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科学厘清市场与政府的边界。如何确保养老服务行业放得开、管得住?
臧建文:养老服务可近似看作是混合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因此,政府在保证大部分老年人所赖以生活的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运行的基础上,尊重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放开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确定养老机构运作的相关行业标准,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涌入,参与并提供独具特色的养老服务,在养老市场优胜劣汰的激烈竞争中,实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及水平的不断提升。
张敬伟:首先,《意见》通过“管什么”“谁来管”和“怎么管”打造一个闭环的养老服务监管系统。其次,监管模式创新有助于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个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积极性,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的供给质量。其三,养老服务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政策关注度更高,监管责任更大,但这一行业依然需要引入更多市场主体入市经营,从而形成百舸争流的良性竞争态势。因此,面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课题,各级政府还须转变思维,把握好市场和监管的平衡。
匡贤明:养老服务有一定的公共产品属性,但更多的市场竞争属性。养老服务市场发展,是建立在市场决定基础上的,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能力决定了养老服务机构的竞争力。尤其是在准入门槛取消后,随着我国养老需求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会进入到这个领域投资。对于政府来说,关键是建立一个好的监管体系,同时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大的制度设计。对于监管体系建设,《意见》有系统设计;但对相关的制度设计,需要加快进行。比如,养老服务中付费问题要得到有效解决,关键是尽快建立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比如,面对养老金不断加大的压力,需要在选择性退休制度设计上做出相关的决策。简要说,养老服务市场要以养老机构为主体,提升养老服务标准与质量;而政府则要以制度设计与市场监管为主,保障养老服务市场公平可持续发展。
让老人的“数字鸿沟”之窘变普惠的“数字红利”需要全社会努力
主持人: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还需不断创新养老服务方式。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引发人们对老年人遭遇“数字鸿沟”窘境的关注,您怎么看?
张敬伟:互联网时代,老年人和年轻人的“代沟”变成了“数字鸿沟”。客观而言,完全抚平这种“数字鸿沟”不现实,毕竟新技术和年轻人有着天然粘合性。
但须正视“数字鸿沟”的存在。通过政策引导,让数字产品供给者关切中老年的技术诉求,生产更多适合老年人使用的硬件设备,提供老年人会用的软件,集成并简化软硬件功能,让老人通过“一键点击”实现和年轻人同样的数字生活体验。
让老人的“数字鸿沟”之窘变普惠的“数字红利”,需要全社会努力,更需从现在做起。
匡贤明:打破“数字鸿沟”,关键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使互联网硬件能够普及到城乡;二是加大适老型软件开发,从老年人的特点出发,开发设计符合老人的特点的系统和应用型软件,使其掌握互联网的门槛明显下降;三是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建设,都需要鼓励市场投资,以市场为主体缩小数字鸿沟。
臧建文: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随着智能手机等新技术工具的加速普及,便利了不同年龄群体的生活、工作,也较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消费、出行等行为方式。但是,不容忽视的是,部分老年人限于自身知识体系认知与经济条件等多方原因,尚未接受或熟练掌握上述数字科技工具,依然保持相对传统的生活方式,由此,显得“落伍”,外出、购物受到较大限制。对此,公共服务部门,应该关注这部分人群,特别是在交通出行、就医看诊、教育授课、消费购物等方面,既要在个人隐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电子操作的简便易行,又要加强老年人群体的信息化素养的培训辅导。另外,还要尊重并允许人们选择既往传统生活方式的权利,兼容性的保留传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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