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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典:开启中欧经济合作的崭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1-01-05 作者: 刘典 

2020年12月30日晚,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在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个方面达成重要共识,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这不仅对中欧关系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也将有力拉动后疫情时期世界经济复苏,增强国际社会对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信心。

作者刘典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本文刊于1月4日解放军报。


2020年12月30日晚,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在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个方面达成重要共识,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这不仅对中欧关系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也将有力拉动后疫情时期世界经济复苏,增强国际社会对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信心。


历时7年、35轮谈判,中欧投资协定带来的市场机遇、发展机遇,将对中欧企业乃至全球经济发展产生诸多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中欧投资协定有助于优化中欧双边贸易结构、拓展经济合作领域、共享经济产业红利。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中欧双边经贸合作势头不减。对欧洲来说,协定有助于帮助欧洲公司更好地进入中国电信、计算机、金融、房产和新能源等领域,分享中国规模经济红利。对中国而言,在欧洲增进战略自主、经济自主的大背景下,协定能够推动中国企业加大对欧洲数字化、基础设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的投资,加强双方经贸合作。


其次,协定促进建立更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与准入机制,以及更公平的投资保护标准,可以推动我国对外开放走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此次中欧投资协定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对外资的市场准入、营商环境、投资准入前待遇都做出了符合国际法的统一规定,保护外资的同时,也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了完善的法律保护和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禁止业绩要求等方面,中欧企业将获得双方一致的高标准投资保护,可大幅度减少中国企业对欧投资的法律障碍,有助于我国实现从净投资目的地向对外投资国的转型,为中国资本“走出去”保驾护航。同时,协定意味着中国将在市场开放和制度性规则两个维度上对接国际标准,以更高水平融入全球经贸发展大潮。


再者,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当下,中欧双方加强抗击疫情合作、拓展经贸投资空间,将有力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当前世界经济面临深度衰退,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一些国家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盛行,国际多边经贸规则受到冲击。值此之际,中国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先后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积极表态、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展现了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中国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绿色发展、科技投资等一些议题上秉承开放姿态,以合作求共赢,有力维护了全球供应链稳定,促进了经济全球化与贸易投资自由化,对于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具有重要意义。


中欧经济早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份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投资协定,将为中欧相互投资提供更大的市场准入、更高水平的营商环境、更有力的制度保障、更光明的合作前景,也将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作出中欧两大市场的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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