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重阳网 【110期】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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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期】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

发布时间:2015-04-07 作者: 吕冰洋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财政的定位上升到“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高度,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决定》确定的当前改革总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实现这个总目标,需要对财政制度进行大幅度改革。因此,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非常有时代感的词语,它将引领下一步财政体制改革。

 

  作者吕冰洋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财政的定位上升到“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高度,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决定》确定的当前改革总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实现这个总目标,需要对财政制度进行大幅度改革。因此,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非常有时代感的词语,它将引领下一步财政体制改革。


  一、构建财政理论 明晰改革方向


  从财政学科的定位和发展角度来看,现代财政制度实际上是对过去财政学发展和研究范式的突破。财政直接对应的英文单词是Public Finance, Public是公共的,Finance 带有融资的意思,直译是公共资金的筹措和支出。日本人首先将这个词翻译成了“财政”,这在当时翻译得非常到位,因为财政就是财和政结合在一起。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我国又提出要建设公共财政,因为过去财政的作用是筹集资金,然后将资金投入到国有企业以推动经济增长,忽视了民生建设,这时候就有公共财政出现的必要。之后国际经济学界又出现了Public Economics(公共经济学)的概念,这是因为经济学家考虑到政府在资金收支过程中,会对经济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光分析资金的筹措和支出是不够的,必须要分析它对经济的影响。(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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