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已取得很大进步,但资本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效果不佳,已成为阻碍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障碍。通过定量研究和事件研究评估资本市场监管效果,我们认为我国证券监管的前瞻性、严密性和综合性较差,而监管理念偏差是导致监管无效的根源。鉴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对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意义重大,证券监管应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重新定位资本市场功能、监管主体角色以及监管目标。同时,在监管政策制定和执行中,要注意激励相容原则的应用,慎用行政手段,加强制度规范,建立可信的惩罚机制,并注意监管的主动性与及时性。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已取得很大进步,但资本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效果不佳,已成为阻碍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障碍。通过定量研究和事件研究评估资本市场监管效果,我们认为我国证券监管的前瞻性、严密性和综合性较差,而监管理念偏差是导致监管无效的根源。鉴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对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意义重大,证券监管应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重新定位资本市场功能、监管主体角色以及监管目标。同时,在监管政策制定和执行中,要注意激励相容原则的应用,慎用行政手段,加强制度规范,建立可信的惩罚机制,并注意监管的主动性与及时性。
一、研究过程与研究结论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虽取得长足进步,但问题仍十分明显。对证券市场监管效果的研究,大多从事后监管即执法角度进行,把监管无效归结为执法不力。我们指出监管政策效果不佳,并探讨监管失效的深层次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