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重阳网 【43期】驾驭资本力量做强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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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期】驾驭资本力量做强社会主义

发布时间:2014-04-08 作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国有经济的改革做出了重大规划:推动国有资产的资本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决定》的改革规划,是要实现国有企业的逐步战略转移,从国有资产的主阵地,转移到国有资本的主阵地。这根本上是利用和驾驭资本的力量来做大做强中国的社会主义因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国有经济的改革做出了重大规划:推动国有资产的资本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决定》的改革规划,是要实现国有企业的逐步战略转移,从国有资产的主阵地,转移到国有资本的主阵地。这根本上是利用和驾驭资本的力量来做大做强中国的社会主义因素。国有经济有退有进,但是核心是以战略阵地转移赢得战略能力的增强,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它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升级版,标志着“骑到资本头上的社会主义”方略的形成,全体人民驾驭资本,且使资本的力量为人民所用。在新一轮的国有经济改革过程中,社会主义因素不是退却,而是要做大做强。


      一、国有企业的战略转移:从资产到资本


      国有经济的逐利性和公益性决定了国有企业既是经济动物,更是需要承担社会责任的法人。这双重属性具有矛盾,但是可以统一,历次国有企业改革就是围绕着提高国企的活力和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两大命题展开。纵观整个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八十年代,我国推进的是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改革,包括扩大企业自主权、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行以承包制为主体的多重经营方式;九十年代以来,主要推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十五大以来,推进“抓大放小”的国有企业战略改组;十六大以来,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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