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重阳网 【49期】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研究——以“大金融”理念监管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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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期】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研究——以“大金融”理念监管互联网金融

发布时间:2014-08-07 作者:  

互联网金融发源于英国,发展于美国,盛行于中国,互联网金融降低了成本繁荣了金融,其本身也在鼓励创新的包容氛围中得到迅猛发展。近年来以第三方支付、P2P、众筹等为代表的互联金融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加速了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但也对监管增加了要求。据统计仅在过去一年,在数千家P2P 网贷当中,就有超过100 家出现破产、倒闭和跑路等现象,涉及资金百亿元。

 

      互联网金融发源于英国,发展于美国,盛行于中国,互联网金融降低了成本繁荣了金融,其本身也在鼓励创新的包容氛围中得到迅猛发展。近年来以第三方支付、P2P、众筹等为代表的互联金融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加速了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但也对监管增加了要求。据统计仅在过去一年,在数千家P2P 网贷当中,就有超过100 家出现破产、倒闭和跑路等现象,涉及资金百亿元。


      因此,如何在鼓励金融创新的过程当中,防范住风险,监管好风险,让互联网金融发展好并且能够为实体经济服务,将极大地考验监管者的智慧。要监管互联网金融,首先要认识什么是互联网金融,用“大金融”理论和理念来监管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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