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重阳网 【21期】以大金融的理念保护金融消费者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成果  /   其他产品  /  

【21期】以大金融的理念保护金融消费者

发布时间:2014-04-01 作者:  

2014 年3 月12 日,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金融法研究所、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和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联合主办的“2014 年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论坛——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消费者保护”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这是国内首次官、产、学、研四界联合主办的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主题的大型研讨会,也是3 月15 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之前的一次重要研讨会。来自国内外金融界的官员、学者、企业家、媒体约200 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2014 年3 月12 日,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金融法研究所、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和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联合主办的“2014 年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论坛——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消费者保护”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这是国内首次官、产、学、研四界联合主办的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主题的大型研讨会,也是3 月15 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之前的一次重要研讨会。来自国内外金融界的官员、学者、企业家、媒体约200 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王文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致开幕词;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李量博士强调了以投资者需求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为核心价值,是我国金融监管政策的重要转型方向;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发布了《大金融理论背景下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建议报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宣读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倡议书》;与会嘉宾相继发言,就大金融理论背景下的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移动金融监管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探讨。与会者一致认为,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通过立法、强化监管、创建市场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等多种手段构建差别化、分类化的多层次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迫在眉睫。

 

      点击阅读全文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