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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英: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需处理好五对关系

发布时间:2021-03-19 作者: 刘英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飞速发展,平台经济已渗透到大众衣食住用行等方方面面。与此同时全球平台经济的竞合也日趋激烈,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成为当下的重点。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刘英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合作研究部主任、研究员,本文刊于3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原标题为《正确处理好五对关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飞速发展,平台经济已渗透到大众衣食住用行等方方面面。与此同时全球平台经济的竞合也日趋激烈,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成为当下的重点。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此前,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平台经济不仅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和产业变革朝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加速演进,而且有助于贯通国内经济大循环的各环节,也有利于提高国家治理的智能化、全域化、个性化、精细化水平。当前,平台经济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作用日益突显。但与此同时,一些平台企业发展不规范等问题突出,平台经济发展不充分、存在短板,监管体制不适应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要发挥平台经济的正面作用,提升监管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有效性,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需要处理好五对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与监管、供给与需求、发展与安全、国内与国际、数据保护与流动之间的辩证关系。


一是处理好平台经济的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关系。实现创新与监管之间的相互促进。监管是为了促进更好的创新。平台经济本身是一种创新经济,但是创新也需要防控风险,防止监管套利的创新,防范一家独大的垄断式创新,防范带来负面溢出的创新,特别注意不能造成独家垄断行为的创新,不能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加强平台各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督促平台企业承担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维护好用户数据权益及隐私权,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支持平台经济创新发展需要反垄断,无论横向垄断还是纵向垄断都要反对。鼓励平台经济提升各方福祉的创新,提升正面溢出效应。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和引导平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夯实底层技术根基,扶持中小科技企业创新。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平台经济领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要加强平台经济的规范与监管,维护公众利益与社会稳定,形成治理合力。监管既要保护有益创新,也需要抑制其监管套利,这需要各部门协同监管。


二是处理好平台经济的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关系。从供给侧看,平台经济依然存在短板和弱项,需要补足。平台经济要充分发挥长尾效应提高普惠性,防止平台经济出现负面溢出效应。从需求管理看,在扩大内需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需要发挥好平台经济在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推动平台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加速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平台经济供给与需求侧协同发展,加强线上与线下的融合发展,让平台经济兼具包容性普惠性。


三是处理好平台经济的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同时要防控好风险。要划清底线,明确规则,明晰产权,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兼顾发展与安全。特别是针对涉及金融领域的平台经济,需要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要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监管框架,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增强监管权威性,涉及金融活动需要纳入金融监管。


四是处理好平台经济的数据流动与数据保护之间的关系。平台经济的核心资产在数据,要加强数据产权界定,在产权明晰的背景下促进流动。数据流动和保护首先要界定清楚数据的产权,这也是中国未来若加入CPTPP要解决的数据流动问题。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责任;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处理好平台经济的国内与国际之间的关系。平台经济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善于利用和把握好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壮大并走出去,参与全球数字规则的制定,以及全球数字治理。加强开放合作,构建有活力、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强化国际技术交流和研发合作。要健全完善规则制度,加快健全平台经济法律法规,及时弥补规则空白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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