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1 作者: 赵越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明确表示"确保6月底前全国碳市场启动上线交易"。眼下碳交易市场启动在即,但依然存在较多问题。在优化我国碳交易市场体系时,还需市场化与政府干预同时发力,协同配合。
作者赵越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本文刊于4月20日中国能源网。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明确表示"确保6月底前全国碳市场启动上线交易"。眼下碳交易市场启动在即,但依然存在较多问题。在优化我国碳交易市场体系时,还需市场化与政府干预同时发力,协同配合。
当下,碳排放是经济发展所造成的最大外部性问题之一。而碳排放权交易则有效解决外部性成本过高这一难题。
经济学理论中,科斯定理与庇古税在看待经济外部性问题时的核心理念是截然不同的。科斯认为,当产权明晰且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时,经济的外部性问题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来进行解决;市场化将为最优资源分配作出合理导向。但庇古认为碳排放企业的排放成本与社会成本间的差值需要政府的税收或补贴来进行平衡;政府的政策干预将更加公平的平衡各方利益。也正因两大理论间存在差别,这也为日后的理论实践提供了互补机会。
但在市场与政府合作前,我们需要明确当下我国碳交易市场所存在的问题。首先,我国碳交易市场的金融化水准较低。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处在发展初期,各项配套机制尚不成熟,无法满足科斯定理中明确产权这一前提。并且,我国的碳交易市场目前仅支持现货交易,期货、期权、掉期等金融衍生品还尚未开通。所以,在交易初期难以避免碳定价不合理的情况出现。但是碳税具有发现碳价格的功能,碳税作为庇古理论的实践手段之一,不但有助于碳交易市场的初期建立,而且与企业的碳排放量直接相关。简单地说,在市场化体系不健全的初期,我国的碳交易市场需要政府的相关政策进行扶持。
其次,我国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有待提高。2011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以及深圳7个省市被列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但这七个省市的交易市场是以区域分隔形式存在的,这也就意味着不同地市间的碳排放权无法流通。再有,全国碳交易市场首批纳入仅有2000余家电力公司。并且在未来,只有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年的行业才会被纳入到全国碳交易市场,这将表明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初期参与程度较低,并伴随着特定的进入门槛限制。在科斯定理理论中,起初无论怎样分配碳排放配额最终都可通过市场化实现最优分配,但因我国碳交易市场流动性较低,碳排放配额无法有效流通。这时应通过庇古理论,政府将碳排放配额有条件地下发,进而在此基础上进行交易,这样一来,交易过程不仅会更加合理,而且碳减排的效果也会更好。
总而言之,碳交易市场发展初期难以实现完全市场化,政府相关的政策法规应扶持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在逐步成熟后,市场化交易配合开放的监管才能形成稳定的市场。最终为交易者提供一个更加多元化、金融化的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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