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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直播火热背后合规性引关注 专家建议投资者“不偏听不盲从”

发布时间:2021-04-15 作者: 王衍行 

在“万物皆可直播”的当下,不少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也纷纷下场,开启了“直播带货”模式。其直播内容大致分为新产品首次发行、产品推介、投资知识科普、市场行业现状分析解读等。

受访者王衍行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刊于2021年4月12日证券日报。


在“万物皆可直播”的当下,不少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也纷纷下场,开启了“直播带货”模式。其直播内容大致分为新产品首次发行、产品推介、投资知识科普、市场行业现状分析解读等。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理财直播市场存在一定风险,其合规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投资者需增强风险意识,理性投资。


狂撒“红包雨”


背后的理财直播现状


“我是最近半年才开始理财,理财直播对我来说是一个可以快速了解市场行情的途径,观看的过程也比较轻松,还有红包可以抢。”家住北京市的蒙蒙(化名)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她每天都会点开理财直播“逛”一圈。


理财直播有多火?4月11日23时40分,《证券日报》记者打开支付宝进入某基金公司的直播间,“今晚24时我们的新产品将重磅发行,同时会有10万元红包开抢哦。”主播正在卖力介绍中,而此时该场直播的观看量已达30万次。由于即将发售新产品,很多投资者更是在弹幕区表达了“不睡觉,等新品”的期待。


此外,记者搜索支付宝理财直播频道发现,大多数视频的观看量都达到15万次以上,最高者甚至达到了70万次。可见当下理财直播受到了不少投资者的追捧。


“理财直播之所以火热,直接原因在于直播带货的繁荣。凭借着更炫酷的体验、更具能量的情感纽带、更高效地对接供需以及对时间和空间限制的超越,直播带货在疫情期间展现出极大的促消费能量,几乎成为所有商家的必备,已广泛渗透至多个行业,这当中自然会涉及到理财领域。此外,人们投资理财意识的不断提升也促成了理财直播的繁荣。借助直播平台,基金公司、保险机构等金融主体可以为广大用户提供投资知识普及、研究理念介绍、市场观点分享等信息,并且可以借助用户的反馈来更好地优化自己的服务。”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不过,理财直播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是鱼龙混杂,而且操作中往往会触碰合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风险意识与辨别能力不强的用户,容易上当受骗。”付一夫进一步表示。


《证券日报》记者观看多场理财直播发现,对于风险提示,各直播间都做了相应工作。例如,其页面内会有类似“本场直播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过往业绩不预示产品未来表现,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提示。而主播们在推荐产品时,也会提前告知风险,如“偏好稳妥的,大家可以关注一下固收类的某某产品”“如果能承担较高风险的顾客可以关注某产品”等。


与此同时,《证券日报》记者也注意到一个现象,绝大多数基金销售公司在进行直播时,会鼓励用户多多“点赞”,若达到特定点赞数,则会发放“红包雨”。还有的直播间会出现“关注我,抢红包”的提示,或增加互动答题环节,若用户答对题目也可获得红包奖励。记者按提示进行互动后,抢到了“0.58元财运红包”,而该红包在购买该公司基金产品时可直接抵扣现金使用。那么,这一行为是否合规呢?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延续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严禁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基金销售业务时,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基金公司发放可供消费者在购买基金产品时直接抵扣现金使用的“红包雨”等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


合规性有待加强


投资者需理性判断


“作为一名普通投资者,在直播中听到基金公司宣传自家产品时会容易心动,但也担心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家住深圳市的吕登(化名)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他不会轻易在理财直播间“上车”。


《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吕登一样有同样担忧的投资者不在少数,那么理财直播市场的合规性如何得到保障?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规定,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媒介,以视频、直播形式,就保险产品或保险服务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时,应符合《广告法》、金融营销宣传以及银保监会相关规定,遵循清晰准确、通俗易懂、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原则,不得进行不实陈述或误导性描述,不得片面比较保险产品价格和简单排名,不得与其他非保险产品和服务混淆,不得片面或夸大宣传,不得违规承诺收益或承诺承担损失。保险机构应对本机构及所属从业人员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承担合规管理的主体责任。


“对于理财直播要加强监管,防止其误导投资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理财直播发布方需要有资质,运营方要对其直播内容进行留档,对其误导受众的内容方面,未来需要明确举证责任倒置,不留档的责任归于发布方,如果理财企业有虚假陈述理财产品的行为,要坚决处罚。


朱奕奕建议,投资者应当核实相关平台和主播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及时关注监管层发布的风险提示,提高自身对于相关金融产品及机构的了解。同时,投资者应理性看待直播内容,了解关于选购产品的全部信息,并选择正规的机构、渠道,避免被非专业人士或虚假宣传所误导。


“投资者在进行金融投资时需量力而行,不偏听不盲从,力戒不劳而获、贪心无度,要在实践中总结并树立科学理性的金融投资、消费观念。”中国人民大学重阳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衍行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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