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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鼓励分红等强化投资者回报举措近期出台

发布时间:2014-04-08 作者:  

据了解,证监会针对《意见》的落实措施已经基本起草完毕,在走完相关流程后将对外公布,其中,有关强化投资者回报的举措将持续加码。证监会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而制定的相关落实措施,近期有望出台。

      据了解,证监会针对《意见》的落实措施已经基本起草完毕,在走完相关流程后将对外公布,其中,有关强化投资者回报的举措将持续加码。

 

  证监会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而制定的相关落实措施,近期有望出台。

 

  据悉,旨在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能力的相关举措,如鼓励分红、市值管理等或出现在具体规则中。

 

  企业分红情况有所好转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促进上市公司提高效益,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能力,与去年年底颁布的《意见》中提到的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上市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盈利能力,主动积极回报投资者的思路相吻合。

 

  不难看出,加强投资者回报已经成为本届政府对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举措,这也是资本市场参与者多年来的期盼,也是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

 

  截至目前,沪深两市已有1090家上市公司公布了2013年年报,超七成公司发布了分红送转预案。贵州茅台、美的集团等9家公司每股派现在1元以上,25家公司的股息率超过余额宝最近7日年化收益率。

 

  有市场人士分析,今年之所以有这么高的分红率,与监管层相继推出的政策不无关系,一方面是企业本身为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的意愿之举,是市值管理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也是响应监管层的号召,加大投资者回报,为未来的再融资做好铺垫。

 

  2013年年初上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明确指出,上市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低于30%的需说明原因;分红比例不低于50%的则可获再融资、并购重组等“绿色通道”。

 

  去年12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强调加大对未按章程规定分红和有能力但长期不分红公司的监管约束,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这些都从制度上鼓励引导上市公司通过分红或其他方式回报投资者,而《意见》中直接提出的“对不履行分红承诺的上市公司,要记入诚信档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不得进行再融资”,让多年不分红的“铁公鸡”战战兢兢。

 

  此外,A股市场即将迎来优先股,优先股的核心意义就在于建立上市公司与长期投资者之间的回报机制,通过高质量、稳定的现金分红让投资者获取稳定收益。 (来源:证券时报 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 ,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