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20 作者: 黄震
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一经发布后即受到各方关注,而随着有关监管部门各项细则或征求意见稿逐步公布,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应该怎么走,这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8月21日,2015年湖南省第二届互联网金融峰会即将召开,峰会组委会主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会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即将出席本次峰会,在会前,他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受访专家黄震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本文刊于8月19日红网。
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一经发布后即受到各方关注,而随着有关监管部门各项细则或征求意见稿逐步公布,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应该怎么走,这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8月21日,2015年湖南省第二届互联网金融峰会即将召开,峰会组委会主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会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即将出席本次峰会,在会前,他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互联网金融应支持实体经济转型
潇湘晨报: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成为未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本法”。请问黄教授《指导意见》出台有着哪些重大突破,对于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有着怎样的意义?互联网金融未来对于实体经济会起到哪些作用?
黄震:这是我国官方第一部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范围、原则等进行明确规定的纲领性文件,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史上具有着里程碑的意义。《指导意见》是我国金融监管部门顺应行业发展大幅跨界、协作监管的成果,它体现了互联网金融“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原则,也为之后有关部门的实施细则定下了基调。这个文件明确划分了一些新型的互联网金融的业态、形态和模式,也界定了传统金融做互联网金融的一些做法,特别是将互联网银行、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证券、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信托以及互联网消费金融明确写进了文件,这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史上非常大的跨越。过去大家把互联网金融主要界定在第三方支付、P2P和众筹,这次把传统金融的机构做互联网金融的业态和办法描述清楚了。
对于实体经济来说,它首先明确了互联网金融要对我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金融支持,从而通过创新创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其次,互联网金融可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从而服务于传统产业转型和升级,作为经济新常态下的战略选择。第三是加强了互联网金融未来产业互联网金融的产融结合,对于产业融合的发展有关至关重要的作用。第四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配套技术支持,在这个背景下,金融基础设施对于实现信息通讯技术、大数据技术有了新要求,互联网金融相关技术产业化也是实体经济的重要领域。
“央妈”并未过度监管“第三方支付”
潇湘晨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被誉为央行“最严”第三方支付新规的意见稿一经出炉,便引发广大网民关注,一些网民认为,“新规阻碍金融创新”对此,您怎么看?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一块有何影响?
黄震:从某种意义讲,第三方支付新规是出于对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网络控制角度的考虑,从央行2011年发放支付牌照,为了服务于电子商务,是回归到发牌照的初衷上去的。当然,如何实现创新过程中的便利与安全平衡,从来就是考验监管智慧的难题。自从央行发放支付牌照以来,央行一直以来也试图厘清非银行支付的边界,从而促使金融市场出现生态平衡和有序发展。
为了保证金融安全,目前银行的结算以及清算系统,其数据是可供央行进行监测的,然而现在不少第三方是通过虚拟的账户进行内部结算,脱离了央行的监测体系,央行无法对资金流向进行统计,为维护金融安全,央行因此出了这样的指导意见。网友只从自己的角度进行了理解,实际上超过数额依然还是可以支付的,只是要走银行的验证,为央行提供资金监测窗口。央行希望第三方支付回归服务电子商务上来,做小额、快捷、便民的支付。(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 ,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