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重阳网 黄震:金融监管的思维变革与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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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震:金融监管的思维变革与制度创新

发布时间:2014-07-23 作者: 黄震 

目前,非金融机构从事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有三种关系:一是消费关系,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产品营销关系,重点把握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合作关系,互联网金融企业跟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关系;三是竞争关系,如何处理市场上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同业竞争关系。这三种基本关系均有法可依,我国的民商事法律体系基本可以满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