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29 作者: 刘戈
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到底谁来决定该如何召回?高速公路的收费到期,谁又有权利延长收费的时间?餐馆包间费到底该不该收?在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这些问题到底该如何回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在具体问题面前,如何彰显法律的权威?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沈竹和特约评论员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刘戈共同评论。
文章刊于2014年10月27日央视网。
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到底谁来决定该如何召回?高速公路的收费到期,谁又有权利延长收费的时间?餐馆包间费到底该不该收?在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这些问题到底该如何回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在具体问题面前,如何彰显法律的权威?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沈竹和特约评论员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刘戈共同评论。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如何彰显法律的权威?
邱宝昌:涉及到缺陷问题 我们的依据是《缺陷汽车召回条例》
(《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
实际上涉及到缺陷问题,我们依据的就是《缺陷汽车召回条例》,还有我们的《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18条也有规定,所以说属于不属于缺陷,那就看符合不符合它是在同批次的,同一类别的,同一型号的带有共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有的是在设计方面有缺陷,有的可能是制造方面的缺陷,有的是在警示标志上有缺陷,所以缺陷的第一就是在制造、设计、警示当中存在着不合理的安全风险,有的风险可能已经发生了,有的可能还没有发生,只要是在一个批当中有这些信息的汇总。通过调查,通过论证以后,认为是缺陷,它就要依据《缺陷汽车召回条例》的规定去召回。
当然我们看到,有的厂家可能是代为召回,有的需要国家主管部门多次约谈才去实施召回。我们《召回条例》当中有两个召回方式,一种就是企业发现了,消费者投诉发生的事故,发生的问题,你判断是制造方面的,或者设计方面的,你主动的提出召回方案,消除缺陷,报国家缺陷中心,这样去公告。还有一种就是国家缺陷中心来组织实施调查可以找一些专家,学者,包括这个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判断,如果认定是缺陷,他可以采取一种叫做强制召回,责令召回。
刘戈:中国消费者还不太习惯用法律来解决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我们看大众速腾事件已经弄了挺长时间的了,但在这个过程当中,很多信息给我们的印象就是不论是投诉的消费者,还是厂商,都没有按照法律的程序对这样的一个问题来进行解决。有一些消费者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解决问题,他天天去上门找,最后他的问题就得到了解决,但如果没有这样的精力和能力,那么厂商可能就置之不理。还有一些消费者,车出了问题以后,他也没有去请律师,或者说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我们现在应该说法律的体系越来越健全,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汽车缺陷产品召回条例》,到《新三包》等等,我们都有法可依。当顾客的投诉那么有了这样一些依据以后,那么这些企业一般都会按照这样一个程序进入到调查过程当中,同时技术监督部门也会介入。现在很多汽车有了这种大规模的质量事件,或者是设计缺陷的问题都会进行召回。其实尤其以汽车为例,消费者和厂商的纠纷,消费者总是好像处于弱势,厂商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问题的解决,这跟中国消费者的习惯有关系,就是说我们不太习惯在开始的时候就运用法律的方式进入到法律的程序里头来解决问题。
邱宝昌:要建立公共信息平台 不能让厂家说了算
(《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
有纠纷的话,是缺陷问题,他不召回的话,那国家质检部门要实施主动的调查,对缺陷进行调查,然后采取强制召回,这就是法可依。缺陷解决的是成批次的共性问题,三包解决是个案质量问题,就是合格不合格的问题。
现在我们看到召回公告当中召回缺陷的原因不是很明确,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种断裂?他说是事故原因造成的,使用不当造成的,但是有很多的消费者没有发生事故,连刮蹭也没有,它也出现了这种断裂,所以这就需要什么呢?需要我们的《召回条例》当中严格执法,要建立公共信息平台,不能让厂家一个人说了算。比如发生事故了,那么厂家掌握了信息,维修单位掌握的信息,解决纠纷的交警部门掌握的信息,如果发生在医院抢救的施救信息,包括租赁企业的信息,就是对车辆的整体状况,制造方面,设计方面,还是体制方面的,它是在成批次哪个型号当中的,这个公共信息平台建立了,实际上大家都能在这个平台中共享,不能让这个信息一家独有。
刘戈:高速公路延长收费 信息应公开透明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有了法律的依据,执行法律的过程和细节,你也要告诉大家。到底你花了多少钱,哪一条公路从什么时候开始收费,收了多长时间费,总共收了多少,然后花了多少,还剩多少,那么这些帐如果能够有第三方的机构能够给我们一个能够说服大家的理由,我相信大家也觉得在法律适应的范围之内进行适当的延长是可以的。关键在执行过程中能不能严格的真正尊重法律的精髓,而不仅仅是法律条文。
邱宝昌:要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
是否收费要依据法律法规,我们讲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公路收费能不能收费?怎么收费?能不能续延?要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公路法》的相关规定去履行这个义务相关部门。包括包间费的问题,我认为在包间当中可以收取适当的服务费,但是不是说是包间费,因为包间的服务和大厅的服务肯定不一样,优质优价,只要充分的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和公平交易就可以,但是不能够设置最低消费,不能说包间费一定收多少。
政府贷款,就是公路,可以去转让经营权,最高不超过5年,它的收费期限是15年最长,对于经营性公路最高是25年,不可以延长了,能不能去延长,能不能转让续让,这主要就看这个收费公路的性质是什么。第二,一定要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你说从什么时候开始收费的,还有流量的问题。再一个,对不仅要有第三方审计,我们有《公路法》有《收费条例》,实际上对这个审计,《会计法》和《审计法》要加强。还有一个公众的参与,不仅仅我知道,就像有些做帐,没查出问题时候都是通过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某个事务所,但是要公众的听证,要让大家来质疑,这样能够更让大家放心。
刘戈:事情不能到了解决不了的地步才付诸法律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在法治社会里,更多的人能够熟悉法律,而且拿起法律的武器。比如说像汽车的质量问题,每一个事主都会去解决这个问题,但高速公路收费这个问题,没有人去主动的提取法律上应该怎么解释,我觉得律师就应该多出头,我看到有很多律师会搞一些公益诉讼。
以前大家有一个习惯,就是实在解决不了才付诸法律,但是有些事情如果从开始就进入到法律程序,可能解决要顺畅的多。
邱宝昌:法治社会的所有问题都要靠法律来解决
(《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
我们要完善法律,要相信法律,要依法办事,依法规范行为,包括政府的行为,司法部门的行为,社会各方面的行为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规范行为,包括消费者,包括事主的维权也要依法维权。法治社会所有问题要靠法律来解决,我们所有的方方面面的事情都要有规范的法律法规来规定。
我们一定要树立法律意识,要有法律信仰,一定要相信法律能解决问题,所以完善法律对解决问题非常有意义。(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