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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要想加强监管 须对监管当局赋予独立性

发布时间:2015-11-20 作者: 王庆 

“监管者作为微观审慎监管职责,一般有两个目标和职能,一个就是维护市场秩序,另外一个就是行业政策目标,鼓励被监管行业健康发展。如果要加强监管,首先要赋予监管当局一个它的使命,要有一个相对明确清晰透明的定义,而且要赋予法律上一定的独立性” 11月18日,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王庆在“《财经》年会2016:预测与战略”上如此表示。

  王庆系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理事。本文刊于11月19日财经网。


  “监管者作为微观审慎监管职责,一般有两个目标和职能,一个就是维护市场秩序,另外一个就是行业政策目标,鼓励被监管行业健康发展。如果要加强监管,首先要赋予监管当局一个它的使命,要有一个相对明确清晰透明的定义,而且要赋予法律上一定的独立性” 11月18日,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王庆在“《财经》年会2016:预测与战略”上如此表示。


  王庆称,如果能够维护好市场环境和行业秩序,自然就会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所以,在它的目标上哪个是第一性质,第二性质要有一个区别,行业健康发展应该是第二性质,而促进行业的做大、做强这样一个职责更多应该交给行业协会甚至是交易所来完成。


  对于金融创新和监管之间平衡的把握,王庆认为要更加重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而放松事前监管,因为事前监管本身要给金融创新留出空间,我们金融创新空间非常大的,事中事后监管更重要维持这样一个秩序,事中事后监管之所以相对较弱,是因为很难做事中事后监管,这需要很多精力人力甚至技术,这也需要加强监管方面特别注意。


  以下为王庆发言实录:


  王庆:我们今天主题是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单总讲的市场与监管的关系,讲的特别好,因为重阳公司也是市场监管者就要抱着这样态度作为市场参与者参与整个市场,尤其是敬畏监管,敬畏规则,合规守法,理性投资这个非常关键的,不能说靠着监管套利去获得收益,这不是可持续的投资技能。


  当然我们回到今天的主题,主题是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在这个问题上刚才吴晓求老师也特意讲到现在我们资本市场遇到这样一个情况,可能发生一些大的变革,的确在这个时刻我们可以在这些方面有一些反思。我这里面我认为有两点比较重要,就是理清两个关系。


  一个关系就是说从监管层面来讲对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的关系。宏观审慎监管更多是中央银行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经过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在宏观审慎监管央行首先要重视审慎政策,加强管制这里面恐怕给央行有更多职责,这个职责不仅要关注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也要关注非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这点很观点。但是作为从监管层面上来讲,央行要统筹监管系统性风险,防范系统性风险,同时要跟微观的审慎监管保持一定的距离。微观审慎监管市场准入条件,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投资者利益等等,要理清这样一个关系。


  说到加强监管尤其是加强微观的审慎监管我觉得当前中国处于这样一个阶段,金融创新非常重要的,而金融创新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做大做强经济体,尤其是吴晓求老师讲的大国金融,这样一个发展战略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加强监管一定要在金融创新和维护市场秩序等等方面要有一个平衡,因为金融创新本身在我们中国现阶段非常重要。基于这个原则我觉得需要理清第二个关系。


  这个关系就是监管者作为微观审慎监管这样一个职责,他一般情况下有两个目标和职能,一个就是说维护市场秩序,刚才我提到几个公开公正公平保护投资者利益等等,另外还有一个目标就是行业政策目标,鼓励被监管行业的健康发展。在这方面我想如果要加强监管的话首先要对监管当局要有一个它的使命,要有一个相对明确清晰透明的定义,而且是赋予法律上一定的独立性,这点非常关键。这个意义上如果能够有维护好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的秩序的话,自然就会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所以,我们在它的目标上恐怕哪个是第一性质,第二性质要有一个区别,行业健康发展应该是第二性质,而促进行业的做大做强行业发展可能这样一个职责更多应该交给行业协会甚至是交易所这样的机构来完成。这样一定程度上形成真正意义的监管当局和促进行业监管之间良性互动甚至有效的制衡,这样不一定会出现刚才我们吴老师讲的注重事前监管,对事中事后监管不太重视,太关注市场某些点位,对市场性质投入不是很多,可能有助于解决这样的问题。


  对金融创新和监管之间把握平衡的原则,另外一个原则讲的现在更加重视一定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而放松事前监管,因为事前监管本身要给金融创新留出空间,我们金融创新空间非常大的,事中事后监管更重要维持这样一个秩序,事中事后监管之所以我们相对弱,因为很难做事中事后监管,需要很多精力人力甚至技术,这方面也需要我们考虑加强监管方面需要特别注意的。


  至于具体的组织形式,到底采用美国的形式、英国的形式或者怎么样的?这个实际上如果我们能够理清这两个关系,具体组织形式反而不是那么重要。我们微观层面混业经营的事实已经形成,客观上的确有需要做综合监管的需要,但是具体的组织形式恐怕反而不是我们这次改革的重点。重点是要理清这两者之间的这样一个关系。我先分享这么多,谢谢。(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